第285期
Hi~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南宫读书会,上期我们说了一些性格的形成过程,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性格改变,这期我们继续来看因为性格而产生的习惯。
自爱、自尊或自负的情感,如果变成一种主要情感,也容易引起行为极端和扭曲。如果它以抱负的形式出现,会产生不择手段的行为,如果它以骄傲的形式出现,它会蔑视一切。但是它有一种特殊的优点,就是能够呈现出一种形式,使它自己能适合一切环境,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为我们所能想到的行动上限提供一种确切动机。
发育良好的自爱促成很强的性格,但不一定是有道德的性格。一个人如果性格很强,但是他的道德情感崇拜中没有慈善、同情、自我牺牲和温柔这些品质的位置,那么这些美好的品质将不会存在于他的理想中。
自爱在决定行为时基于我们道德情感的效力,一个人也许有值得称赞的道德情感,但是他没有强烈的自爱,没有获得过、或者失去了自尊,他将没有强烈的渴望去认识自己身上值得欣赏的品质。
很强的性格的精髓在于,自爱应该处于支配地位,它应该是主导情感,而性格的品质是包含在理想之中的道德情感的作用,道德情感决定性格的品质和行为,自爱保证这些情感所产生的冲动和渴望在冲突的冲动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使行为持久,使性格能够自发,使它总是朝向理想的指路明灯,总是沿着最具有耐力的道路走下去。
要拥有很强的、有道德的性格以及适当的道德情感,最重要的是两件事情:
第一,有意识地把欣赏的品质收入到对性格的理想之中,并稳定地评估它们的相对值;
第二,有很强烈和敏感的自尊,它持续地更新和保持努力,去认识自身的行为和性格。
在孩子的教育中,在训练意志力方面有很多不同的观点和实践。总是有很多老师,他们理解工作与玩乐之间的区别,认识到我们不能给孩子布置繁重的任务,否则将给他造成巨大的损失。因为只有在完成艰巨任务的过程中,孩子才能获得最有用的能力,获得把注意力集中到并不能引起其好奇心或喜爱的主题上的能力,而非仅仅为了这件事而做这件事的能力。
孩子应该学会努力工作,因为他需要靠这么做来获得知识、智力和性格,尤其是那种让他能够把他的智力有效运用到任何问题上的性格或意志力。
还有一个动机也可以被适当地激励,以维持孩子的努力,即取悦他人或服务他人的渴望,这种协作能够促进孩子的性格应有的方向发展。
很多人认为人类仅仅是大量习惯的集合,而道德训练的主要目标也是唯一目标就是培养令人满意的习惯。然而这是一种错误的理念,习惯应该是我们的奴仆,而非我们的主人,它们是优秀的奴仆,却是邪恶的主人。
从习惯最狭义的角度来说,习惯是通过身体动作的熟练而形成的。对所有技能来说,动作习惯都起着重要作用。高级的技能包括大量东西习惯的应用,在各种不同情况下将它们进行调整和组合。
排在动作习惯或者说身体熟练运用所形成的习惯之后的,是一种中等级别的习惯,如勤劳、准时、早起等等,也要杜绝一些如说脏话,行为鲁莽等坏习惯。
在单纯的习惯和表达情绪的性格特点之间进行区分,要避免混淆真正的习惯和这类由相同情绪所导致的行为一致性。我们必须意识到习惯的领域限制确实是非常严格的,习惯对于正确的生活方式所起的作用固然重要,但却不是排在首位的。
真正的习惯是主动养成的,或者说可以通过训练进行巩固,很多情况下,使人产生恐惧进而采取某些抵抗恐惧的行为可以强化成真正的习惯。
让我们回到所谓守时、整洁、礼貌等诸如此类的习惯,这类品质的一般应用并不能养成习惯,如果说恭谦有礼是永恒不变的最佳品质,那么它一定是发自内心的,是温柔感觉的一种表达。但如果以机械化的方式规律应用自己的习惯,它只会让人变得更加粗鲁,因为他或许粗鲁地认为表现出这些习惯,他就履行了社会所要求的恭谦这种义务。
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为环境或压力左右,迫于压力连续努力工作数月甚至数年时间,一旦环境需要和外界压力消失了,他就会立刻变得彻底懒惰起来。努力工作的身体习惯会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消失过程非常缓慢,但从实质上来讲,尽管这种习惯能够促使人们工作,却丝毫没能使他的思想也向此靠拢。
有些人天生就比较守时,但总的来说守时是后天形成的,它是一种原则。
在一些道德家口中,原则似乎被当作一切良好行为的源头和基础,他们以是否非常有原则来判断一个人的品格,然而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
第一,尽管人们通常将“没有原则”这个表达视作一种责备或批评,但当听到我们自己被评价为高度有原则或有着优秀原则的人时,我们并不会感到极其满足。对于那些自称高度有原则的甚至达到崇高境界的人,我们容易表现得非常冷淡,甚至有些厌烦。
第二,我们都应该认识一些人,能让我们自信地认为他们是品格良好的人,在最艰难的情况下可以信任的人,尚无原则的人。
第三,我们会发现有的人嘴上宣称自己高度有原则,然而却不时表现出极其卑劣的行径。可以说这样的人虽然声称非常有原则,但其实并不具备真正的原则。
形成一条原则的过程就像引导我们相信欧几里得定理的过程一样,纯粹是只是层面的,原则并不属于品格,原则是头脑中的知识储备,在道德范畴,具有道德原则只是为走直路提供帮助,但并不会为此提供动力。
原则的缺陷在于没有动力,若是我们有意愿做正确的事,原则可以为正确的行为提供有力的指导。如果我们只是想做到看起来没有什么错,只是希望得到称赞和不是真正对得起那些溢美之词,原则也同样可以提供强有力的指导。
一条原则就是一个指向标,但如果你只想在树荫下活动,看看美丽的花,或者你根本不在乎到哪里,那么指向标对你来说就毫不影响。原则的真正功能并非是为我们指明应走的路,而是提醒我们不要走错路。
原则和习惯一样,与情绪不同,它本身无法形成动力。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的深层次要低于情绪,原则死板而生硬,但情绪转化为行动时有相当的可塑性。
原则就像习惯一样,益处有限,我们不应该视之为自己的主人,而是要将之视作仆人。
我们说起一个人时,总会谈论他有没有好的鉴赏力,品味是高雅还是低俗,高尚还是下流。一般大家都认为教育的主要作用就是鉴赏力和品味的锻造和提升,但是给品味下一个定义并准确清楚地解释这个表达所代表的含义是相当困难的。
“品味”这个词的本意最初是用来形容舌头和嘴巴的品尝功能,更广泛的含义也是类似于从味觉和它对食欲影响这个领域延伸出来的。
我们通常所说的爱好是针对文学、艺术、社会、谈吐等方面而言的,我们所说的厌恶也是针对这些类似的活动。从这个词的另外一个层面来讲,我们会说一个人总得来说品味好还是差,或者说他的某一行为表现出很好或是很差的品味。
有些人毫无疑问有着非常好的品格并且个性强硬,但他们却很少表现出良好的品味,甚至有时还会显现出自己品味低下。由于鉴赏力和品味主要是习得的,尽管它们和别的素质一样都是品格的一部分,却在天生的功能中有着一定基础。
品味的形成是一系列不愉快和不愉快经历所带来的结果,如果我们发现多次参与某种活动结果都很愉快,我们就形成了对这一活动的爱好,如果一件事总是令我们感到反感,我们会不可避免地形成对它的一种厌恶。
形成爱好的两个基本规律是:
第一,只有那些参与其中时能够朝着目标不断进步,并且起码能取得一点成就的活动,我们才会喜爱。
第二,只有那些我们所喜欢的活动才能让我们形成爱好。
那些表面看来并非主动,而纯粹是精神上、思想上、审美层面上的爱好似乎很难与我们的原则相符。
形成品味的原则是最重要的特点,不论是对内心活动还是外在活动,都可以通过几何学或欧几里得的例子来说明。在学习这些内容时,学生会遇到两类问题:第一类问题需要学生自己找答案,另一类只需要理解自己的推论即可。对任何一种活动形式的成功实践都可以令人产生满足感,形成一种爱好。
好了,本期的内容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期我们说了一下关于道德感形成原则,又通过原则变成习惯的过程,以及有了习惯逐渐影响我们个人品味爱好等。我们想改变自己需要从根源上去寻找和探寻,在了解性格的根源之后,我们就能按照自己的目标去发展自己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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