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来了!L3级以上自动驾驶责任主体,国内与海外的不同12月15日,工信部正式公布我国首批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准入许可,但从国内外对于自动驾驶责任主体认定来看,在L3级自动驾驶中,国内的第一责任主体是驾驶员,海外是只要自动驾驶系统激活车企就是第一责任人,只有驾驶员接管时责任才可能转移在L4级自动驾驶中,国内是在完全无人驾驶状态时,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制造商担责;海外则由车企和技术提供方,也就说,在L4、5级中,海外不管如何驾驶员基本不用承担责任,但在国内就完全不一样,不管如何车辆所有人都是最大的责任,反而提供技术和车企责任轻车是车企生产的,自动加速技术是技术方提供的,如果自动驾驶过程中,不是驾驶过错的,驾驶员也是第一责任人,车企和技术提供方基本没有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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