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据日本《每日新闻》报道,日本原燃公司表示,受青森县附近海域7.5级地震的影响,青森县六所村的核废料处理厂的乏燃料池中,约450升含放射性物质的水溢出。 日本原燃公司这次说“水位稳定,不存在安全问题”时,语气太像福岛核事故时的东电了。同样的剧本,同样的台词,只是舞台从福岛搬到了青森县六所村。熟悉的配方背后,是日本核设施二十多年来重复上演的“狼来了”游戏。 六所村的核废料处理厂从1993年开建,工期一拖再拖24次,预算飙到14万亿日元。2006年试运行就漏放射性水,2014年被曝伪造安全记录,2024年7月刚漏过1.5升,这次地震又漏450升。 这些数字不是冰冷的统计,是厂房地基在地质活动区的颤抖,青森县处于日本海沟地震带,历史上7级以上地震平均每30年一次,而厂里存着3000吨乏燃料,相当于把3000颗定时炸弹埋在活断层上。 最要命的是乏燃料池的设计。这些水池要持续冷却十年以上,任何晃动都可能导致冷却系统失灵。2011年福岛的教训够深刻了:海啸冲毁电源,乏燃料池升温引发爆炸。 六所村的池子建在海边,地基比福岛第一核电站还低3米,这次7.5级地震晃出450升水,真的只是“水位波动”?要知道,池子里的水直接接触用过的核燃料棒,每升含放射性物质是福岛排海污水的数万倍。 原燃公司的解释有个致命漏洞:他们总说“泄漏未出厂房”,却不提厂房本身的安全性。2020年安全审查时,民间提交的765条意见里,100多条质疑抗震设计。 更现实的是,厂子隔壁就是驻日美军三泽基地,2019年F-35战机坠毁点离厂区不到20公里。如果说地震是天灾,那么把核设施建在军事敏感区、人口密集区,就是人祸。 日本核监管的逻辑很拧巴。原子能规制委员会一边承认六所村“事故多发”,一边给发安全证,理由是“符合新标准”。 但新标准是什么?福岛事故后修订的抗震标准,要求核设施能抗9级地震、15米海啸,可六所村的设计基准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7级地震、5米浪高。这种“事后补标准”的操作,和东电当年隐瞒福岛反应堆老化如出一辙。 更微妙的是利益链条。原燃公司的股东名单里,9家电力公司占大头,地方政府靠厂子解决1/4就业。 六所村村长听到审查通过时说“非常开心”,却不提厂里存着47吨钚,这些钚足够造6000枚核弹,而日本承诺的“无核三原则”在利益面前薄如蝉翼。村民支持建厂,是因为眼前的工资单,还是被灌输的“核安全神话”? 每次事故后,日本总说“个例”“可控”,却从不直面系统性风险。福岛的核污水排海用了12年扯皮,六所村的乏燃料池建了32年还在漏。 当监管者和经营者共享同一套话术,当“安全”沦为公关辞令,450升水就不再是数字,而是又一滴滴在公众信任上的腐蚀剂。这不是某个厂子的问题,而是整个日本核政策在“去核”与“拥核”、安全与利益之间摇摆的必然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