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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

江苏泰州,女子肺炎去输液,吊针时她意外发现,注射液已过期45天,女子告知护士后,护士赶紧处理掉输液袋。[嘘] 之后院方表示,输了过期药水,对身体没有任何影响,没想到,次日女子就出现了发热、胸闷等症状,可院方却以女子心里压力大、饮食不佳等理由推托,提都不提药水过期的事,女子气不过,投诉到卫健委,结局让她始料不及。 江苏泰州的王女士去年夏天因肺炎去医院输液,在输完一袋“莫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前,她习惯性地看了一眼包装,发现上面印着的有效期至七月十三日,而当天已是八月二十七日,这袋药已经过期四十五天。 她立即呼叫护士,护士赶到后,迅速拔掉针头并收走了药袋,当王女士的家人想留下这袋药作为凭证时,药袋已经被处理掉了,院方最初表示,使用这种过期药水“对身体没有影响”。 但第二天,王女士出现了高烧、胸闷、心慌等症状,当她返回医院询问时,得到的解释是可能因心理压力或饮食问题导致,院方没有就过期药一事直接回应。 随后王女士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经过调查,卫健委确认医院存在使用过期药品的行为,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和两万元罚款,这张罚单证实了王女士的投诉,但她的个人维权并未因此结束。 当她拿着处罚决定再去找医院,协商后续的医疗责任与赔偿时,沟通变得困难,院方相关人员表示,既然卫健委已处理,他们内部不知该如何跟进,对于王女士希望提供药品批号、出具书面说明等要求,也未给出明确答复。 看完这个发生在我们江苏泰州的事情,心里真的堵得慌,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不是惊讶,而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和愤怒。 “药已经错了,态度不能再错了!” “护士冲过来第一时间不是看人,而是拔针、抢袋子、销毁证据,这个动作太熟练、太可怕了,这根本不是‘疏忽’,这是下意识地‘掩盖’。” “先不说过期药是否直接导致发烧,单就患者刚输完过期药就出现急性症状,任何负责任的医疗机构都应该优先排查药物相关性,这是最基本的医疗原则和人文关怀,一句‘心理压力大’就把患者打发了,是极不专业也是极不负责的。” “两万罚款,到底罚给了谁?” “罚医院两万,钱是公家出,医院管理层和涉事人员个人几乎不受影响,但患者身体受的罪、维权跑断的腿、心里落的病,谁赔?” “这件事的恶劣之处在于,它给所有患者示范了一个最坏的模板,出了事,医院第一反应可能是掩盖,你因此生病,他们可能说是你想多了,就算上级罚了款,他们可能还是不搭理你,普通人维权到底有多难,这个流程看得清清楚楚。” “信任的崩塌,比生病更可怕” “我们去医院,是把命交到医生手里,这份信任无比珍贵,也无比脆弱。” “这件事最伤人的不是那一袋药,而是整个过程中,医院没有把患者当做一个应该被尊重、被关心、权利被保障的人来对待。” “一个诚恳的道歉,一个合理的解释(包括药品来源调查),以及对她后续不适的负责任诊疗与相应赔偿。然而,这些本应顺理成章的事情,却变得异常艰难。” 从医院管理角度看,你觉得除了罚款,还有什么方法能真正杜绝此类事件,并在出错后重建患者信任?这件事对你个人就医时的信任感有影响吗? 你会因此改变什么习惯?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真实想法和实用建议。 信息来源: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