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是求原谅,分明是二次伤害!”命案开庭,凶手家属带着玩具哭哭啼啼:“孩子还小,求原谅吧!”被害妈妈当场摔了玩具:“我哭了半个月,女儿脑出血抢救两小时才走,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见着,你们拿玩具当道歉!” 这话戳中了多少人的痛点:伤害发生后,一句轻飘飘的“他还小”“不是故意的”,就想抵消所有痛苦?被偷了东西没道歉,被打伤残没赔偿,被杀命案连安慰都没有,等判决要严了才想起“求原谅”——这哪是真心悔过?分明是怕自己孩子判重了,拿眼泪当筹码! 真正的道歉,从来不是“我孩子可怜”,而是“我知道你多痛”。伤害无法弥补,但至少该有句“对不起”的诚意。你觉得这种“临时抱佛脚”的求原谅,该被接受吗?评论区聊聊,你经历过哪些“没诚意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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