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审了三十年仍无最终结果,我看完后深感法律不仅在进步,而且迫切需要进步,更要加快进步的步伐,否则会有太多人无法获得正义的审判。 67岁的张捍军,近半生都耗费在了一场官司里。1995年,他因与人发生冲突殴打他人致重伤被捕,历经七次开庭、五次发回重审。前四次重审的理由均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直拖延到证据链断裂,司法陷入死循环。 在漫长的等待中,被害人和部分证人离世,许多证人也记不清当年的事情。直至最近,法院以已过追诉时效终止审理。 这起案子不禁让人思索,当司法程序陷入循环拖沓时,当事人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只能说系统漏洞依旧存在,亟待进一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