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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一大哥”起诉千万网红,要求全额返还80万打赏!主播承诺为空头支票,以此打赏的

“榜一大哥”起诉千万网红,要求全额返还80万打赏!主播承诺为空头支票,以此打赏的钱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红星新闻报道,粉丝“别难过”,要求网红主播全额返还打赏款项,理由是“无法忍受多次被欺骗”。其曾发布图文称,曾一周刷24个“嘉年华”、打赏总额超80万。 新闻报道中,据“别难过”发布的律师函显示,其打赏行为始于2024年10月。当时他加入粉丝团,被主播声称“消费升至20级灯牌可添加私人微信”所吸引,基于对添加私人微信的“合理期待”开始持续打赏。 更为关键的是,在后续沟通中,网红主播一方还作出了多项承诺:要求其“多帮我看看男厅、多看看女厅签约歌手”(在主播语音厅消费);戏称“我开演唱会的时候你别坐第一排了你来坐我头上”;承诺提供演唱会门票;保证过年期间线下见面、提供签名等。 基于这些承诺,“别难过”累计向平台充值80余万元,其中50余万元直接打赏至直播间,30余万元用于语音厅消费。 那么问题来了,基于主播承诺而产生的打赏,当承诺未兑现时,打赏者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我们先看一下打赏行为的法律性质: 在司法实践中,将通常法院会认定打赏行为是“附义务的赠与”或“服务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榜一大哥”可主张打赏并非无缘无故的赠与,而是基于主播明确作出的多项承诺(如加私人微信、提供演唱会门票、保证线下见面等)。这些承诺构成了打赏的“对价”或“条件”。 既然主播一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承诺,那么赠与人“榜一大哥”就有权要求撤销整个赠与合同,并要求返还财产。 该纠纷的关键在于证据。“榜一大哥”一方能否提供充分、直接的证据,证明打赏与具体、明确的承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将是决定胜负的核心。 近年来,司法机关对于网络直播中利用虚假承诺、暧昧话术诱导高额打赏的行为,倾向于加强监管。如果证据扎实,法院很可能会支持返还与未履行承诺相对应的那部分打赏款项。如果承诺是多项的,且与总打赏额难以精确拆分,法院也可能根据公平原则,判决返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 作品声明:新闻来源于@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