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能源10月13日发布公告,其控股孙公司四川长虹杰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因设备质量纠纷,向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索赔超1.69亿元,目前该案件已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021年4月9日,长虹杰创与深圳浩能签订《国内物资采购合同》,约定长虹杰创以1937万元和3794万元分别采购符合正负极双层挤压涂布机技术规格书的正极涂布机2台、负极涂布机4台。2022年四季度起,长虹杰创陆续收到部分客户反馈客诉问题,经2023年自我评估、多次验证分析,基本判断系设备不合格导致涂布机过滤失效,致使涂布制程中混入磁性杂质。2023年9月19日,长虹杰创聘请的外部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并于11月16日出具技术鉴证报告。
鉴于深圳浩能涂布机质量问题导致长虹杰创产品存在质量隐患,并产生客户索赔损失以及库存产品跌价损失,长虹杰创提起本次诉讼,要求深圳浩能支付违约金573.1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6389.064192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函费等费用。
该案件此前历经波折:
时间
事件
2023年12月11日
长虹杰创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浩能提起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2024年3月15日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移送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024年3月25日
长虹杰创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4年5月17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长虹杰创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2025年6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裁定,本案由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理
2025年10月10日
长虹杰创收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立案审理
长虹能源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已积极妥善处理客诉,对客户后续合作无影响,各项业务活动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2023年底,本次诉讼涉及的客户索赔损失、库存产品跌价损失均已体现或已计提,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期后利润造成重大影响,若胜诉则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不过,由于案件尚未开庭,相关损失最终能否得到赔偿存在不确定性,将视最终判决结果和后续执行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