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从驻马店跑到开封,进入三甲医院,把人家刚刚出生的婴儿直接带走,判决书白纸黑字非法脱离监护,但是什么事都没有。 有人在山东泰安,跑到别人的家里,抱抢走小婴儿,却要被判这么重的刑。 开封那个事件是28年,泰安这个事件是18年。这个泰安的入室抢婴的曾小孩,他是不是知道那个驻马店的郭某宽和杜某枝,估计他越对比越感觉自己缺点好运气。 估计曾小孩会特别的羡慕老郭和老杜,甚至还会有点嫉妒,人家还办理了那么多的假证,专家都出来为老郭和老杜站台,办假证也不能证明,是偷换孩子,不能证明是抢婴儿。 曾小孩被判处了缓期执行,但是看看人家老郭和老杜,每天逍遥自在,还能开直播收礼物。 曾小孩在山东泰安入室抢婴,他会后悔吗?如果后悔,他会后悔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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