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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安全防线,8月这些地区都在开展电动车整治行动!

随着交通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进程的持续推进,8月多地开展整治行动,旨在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7月31日起

随着交通管理精细化、规范化进程的持续推进,8月多地开展整治行动,旨在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7月31日起: 湖南衡阳《关于禁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通告》执行

通告决定,7月31日起禁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

《通告》要求,7月31日起,合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并悬挂湖南省统一制式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人须持有与驾驶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且不得在禁行区域行驶。同时,《通告》明确,7月3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非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8月1日起:内蒙古巴彦淖尔《关于加强全市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执行

《通告》明确:

1、禁止违规生产、销售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

2、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以及符合标准但未上牌、无驾照的电动三轮、四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上道路行驶或停放的,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8月20日止:新疆轮台交警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针对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截止8月20日,整治重点为:

1.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未依法登记上牌、未悬挂号牌的车辆。

2.违规改装行为:擅自改装电动机、蓄电池、车速等,解除限速装置,加装遮阳篷(伞)、车厢等影响安全的装置。

3.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超员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等。

4.销售非标车辆:商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或提供非法改装服务。

5.未满16周岁群体驾驶非机动车:批评教育、联系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暂扣留车辆。

8月31日止:湖南邵东市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针对夏季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突出、交通事故频发的现状,邵东市公安局从5月中旬起至8月底,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危险驾驶、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穿插等违法行为。凡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同时具有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在给予交通违法处罚的同时并处拘留。

【闪开来电温馨提示】

车主们请多了解当地政策,

避免因违规受到处罚。

骑行时务必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闯红灯、不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