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一公司支付系统出错,给月薪3700的员工错发了1.65亿,相当于员工的月薪330倍。员工收全款三天后清空账户失联。 别光骂员工贪心,关键细节得拎清。人家一开始就主动报了错,还承诺退款,是公司自己慢吞吞,没及时冻结账户止损。 智利法院判的不是“占便宜有理”,而是刑事犯罪得有“偷”的故意,这钱是公司硬塞的,自然不算盗窃。 一个年收入不足500万美元的公司,连支付双重核对都没有,出了错倒怪员工不“高尚”? 但咱得说透,这是智利的规矩,国内按《民法典》,这种意外之财必须退,想留都留不住。 法律护的是权责对等,不是疏忽大意。要是你先报了错,公司却不管不顾,你会等下去还是另有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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