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人社厅获悉,为加快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我省开展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设立工作。
拟设立基地单位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按隶属关系报所在市(地)人社部门或中省直主管部门。各市(地)人社部门或中省直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的材料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材料请于2025年10月17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申报范围
黑龙江省地域内符合条件且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科研项目,有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全职科研人员。
2.可为博士后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且不低于国家博士后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3.有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设站单位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的合作协议,有与博士后签订的近期进基地工作协议。
4.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培养计划,能在基地设立半年内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
优先支持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对基本条件中的第3条适当放宽,并予以优先支持:
1.符合黑龙江省“4567”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发展需求;
2.设区的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
3.本科高等院校;
4.建有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5.为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和要求,确定的其他优先条件。
龙头新闻·生活报实习生:吕婷婷陈越;记者:吕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