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铁上对7岁女孩又亲又摸,母亲发现后不原谅坚持报警,男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

德轩讲历史 2025-10-07 16:07:47

在高铁上对7岁女孩又亲又摸,母亲发现后不原谅坚持报警,男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刑拘,这下麻烦大了,网友们却有不同看法! 事情发生在10月3日广东的一辆高铁上,因为母女俩没买到连坐,女孩和陌生男子坐在一起,没想到对方一点都不老实,直接上手抚摸,还亲吻女孩的脸,搞得旁边乘客误以为男子是女孩亲戚。 母亲发现女儿被欺负后,当场就火了,厉声质问男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得到的回答是:孩子小没关系、她太可爱了。 为了狡辩,男子甚至搬出了家乡习俗,称在他们那里,这样的行为是被允许的。 女孩母亲并不惯着,直接报警解决,10月7日,警方发布通报,34岁陌生男余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依法刑拘! 《刑法》第237条,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余某这下是真的惨了,不仅有牢狱之灾,人设崩塌下,家庭、工作和社交都会大受影响。 有网友支持女孩母亲做法,称赞她是好母亲,用法律武器保护女儿,给坏人以应有的惩戒。 不过也有人认为,她有些小题大做了,也许余某的确是因为女孩可爱而激发疼爱,这才有了身体上的接触。 其实这样想是大错特错! 首先,女孩已经7岁,不算特别小,已经是需要男女有别了,作为成年人的余某不可能不懂; 其次,如果是因为可爱而想亲近,那也是长辈对晚辈的那种疼,可以亲亲摸一下头,或者温言细语聊天,不至于各种摸后,还去亲吻脸蛋; 最后,余某和女孩一家素不相识,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分寸和边界感必须要有,哪有一上来就如此“亲近”的呢,显然是居心不良。 《民法典》中关于收养儿童,其中有条是这样规定的: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差需在40周岁以上;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 其实这主要就是防止不诡者,借着收养的幌子,行龌龊之事。 另外,从事发到刑拘中间隔了好几天,相信这个期间警方在各种还原和查证,不冤枉好人,也绝不放过坏人。 因此,余某的辩解苍白无力,被刑拘并不冤枉,希望他能够静思己过,同时也提醒我们所有人要有边界感,要认清法律的底线……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来源: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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