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男子忙着工作,无法到食堂就餐,便让组长帮自己带饭,后见组长迟迟没有回应,再次询问组长,才得知组长没有带。虽然组长告诉男子食堂还有饭,让其去食堂吃,但是因错过饭点,男子不愿意吃剩菜,知会了组长一声后,和工友回宿舍换衣服洗漱后,外出就餐,结果途中不幸遇到交通事故死亡。事后,人社局认定男子属于工伤,但是男子所在的公司不服,认为食堂有饭,男子偏偏外出吃饭等,不属于工伤。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项某原系某项目部湿喷机司机,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2023年11月17日下午6点22分,因赶上饭点,还在隧道内施工,项某于是在工作群里@班组组长向某,称自己被堵在洞里、要求带饭、否则出去没吃的。 5分钟后,项某又@向某,称:大机工区报三份饭,出去自己拿。 18:45项某见向某一直没有回复自己,又在工作群里问向某:报过饭没有? 向某回复:没有报,在食堂去吃。 19:03项某再次@向某,称:走路出去吃饭。而后与工友何某在宿舍换衣服洗漱后,于19:40左右外出走路前往附近某村的餐馆吃饭。 怎料,途中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事后,交警认定肇事司机全责,行人项某无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人社局随后则依据项某家属的申请,认定项某属于工伤。 不过,由于项某所在的公司与项某的劳动合同约定,由项某自行缴纳社保,公司没有给项某缴纳社保,项某自己又没有缴纳社保,人社局认定工伤后,依法需要由公司承担工伤责任。 公司不愿意了,于是对于人社局的工伤认定提出异议,认为:第一、项某外出就餐证据不足; 第二、就算项某是外出就餐,食堂有饭,项某偏偏外出吃饭,也违反了公司的规定。 第三、项某结束工作并返回宿舍,在宿舍停留了1个小时,期间洗漱、换衣行为均属个人生活安排,与工作无直接关联。项某外出时间超1小时,已中断“下班途中”的连续性,同时从宿舍再次外出的路线,也不应视为“下班途中”的延续。 第四、此外,项某不是单纯的就餐,而是与工友聚餐,非解决日常生活需要。 综上,认为项某不属于工伤,于是便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又一纸诉状将人社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 法院这样判! 一审法院审理后,指出《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认为:项某与公司关于“劳动保险”的约定,属于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公司将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转移给劳动者的行为,该约定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产生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指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认为:虽然项某与公司之间在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食宿,但这是用人单位承诺对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但不能等同于限制劳动者的外出自由。 认为,湿喷作业是隧道施工中的重要环节,项某为湿喷机司机,工作中会接触大量粉尘、水泥等材料和残渣,导致衣物和身体脏污,清洗是工作结束后必不可少的程序,与工作密切相关,工地宿舍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 涉案项目工地位于高原区域,食宿问题直接关系劳动者的体力、健康以及工作质量,根据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项某就带饭、留饭多次@班组长,其中第一条消息就是被堵在洞里,要求留饭,否则没得吃,从该内容可知,项某不是第一次因工作原因影响就餐,而正常水平的就餐属于维持健康的基本需求,也是工作生活的基本需要。 微信群消息、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能够证明,项某外出就是为了就餐,目的明确。 聚餐是指多人一起共同进餐的活动,通常比较正式,具有一定的社交意义,日常认为“多人”至少指三人以上,本案中项某与工友何某二人在下班后一起外出就餐,不应理解为聚餐性质。项某多次向班组长报饭未果后,不愿以米饭剩菜果腹,为了满足健康基本需求外出就餐,符合情理,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 另项某就餐目的地的某村餐馆是附近唯一可以吃饭的地方,距离工地较远、步行时间较长,公司也并未举证用餐时间和路线超出合理范围。 综上,一审法院认为人社局的认定没有问题,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请。 一审判决后,涉事公司不服又提起上诉,不过最终仍以失败告终! 这事你怎么看?注:图片来源网络
二审法院比一审法院本事大,一审法院只判淮河医院承担姚策费用的60%,而二审法院认
【1评论】【1点赞】
初遇
这个单位就是想赖账,不赔付钱。这是稳妥的工伤
用户10xxx22 回复 10-05 11:18
严格你早就扑街,不见你死
僵尸世界大战 回复 10-05 10:09
那就是多少的问题了,这种事情得有个出处
paul
这次法院判决正确!这样的单位,其他人也没必要再为它卖命了
逸仙 回复 10-05 05:05
通过这件事情,再次提醒这样的单位,必须依法办事!
用户10xxx72
工地管理太差劲!带饭都不愿意带,这样的工地最垃圾!
哎呦喂
主要是单位没给员工买工伤保险,认定工伤后工伤保险不赔,由公司全额按工伤保险赔付金额赔付[抠鼻]
夜阑珊
我不敢说那个班长违规或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我对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并不了解,但我觉得那个班长真不是个玩意儿!
用户61xxx71
班长间接杀人,
捂了看 回复 用户10xxx77 10-05 09:10
还怎么说,班长无责啊,这起事故就是班长不带饭,间接引发的,所以班长间接杀人没毛病,至于就餐出现意外那又跟班长有啥关系?
用户10xxx77 回复 10-05 08:48
这话说的,如果班长带饭了,恰好就餐时遇到其它意外遇难,这又该怎么说呢?
大漠
这什么冷血单位?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违反劳动法要是判刑,老总们就老实多了
金日月
首先,这样的班长得开除,属于不负责任、失职,人死亡就是他的不作为导致的。第二,企业是渣子性质,无人性,通过这个事工人都认清他了,以后连人都招不到。
用户10xxx81
广东的工地,在项目开工前就要交建筑工伤保险。才能给予开工。工人出事故后,工伤保险出一部分,单位出一部分。工亡,基本是社保保险基金出。
用户10xxx94 回复 10-05 08:13
那个地方都一样,但是监管单位严不严格又是一回事!
小生不才
就是没有缴纳社保,现在出现工亡,所有的赔付都需要用人方真金白银自掏腰包拿出来,还要补缴用人期间未缴纳的社保,总的来讲就是用人方黑心,还想赖账
第三方登录
不然没好事,就怕没好人。
用户14xxx14
不把人当人的烂公司!连社保都不给工人交,活着的尽早离开!
天道酬勤
如果公司交了工伤保险费,需要人社部门承担赔偿责任,不知道法院是否也是这样判!
未知数
感谢法院维护工作权益的基本权利
栅栏
用工单位不给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赔偿金要由单位全额支付!
用户14xxx65
这是什么狗屁公司!
用户50xxx06
这个用人单位就是不给交保险,也不想给工伤赔款
用户78xxx65
高危行业一千块的五险都不交,赔死老板
用户10xxx42
这个单位的工程绝对是层层转包的
辉煌
这法官靠谱。
用户13xxx25
公司不地道。
格格巫
还应该重罚这垃圾公司
a松
终于出了个良心法官!
萍水相逢
买保险的时候,天花乱坠告诉你买保险的各种好事,一出事了就推三阻四不给人家保险赔偿。
偶尔下凡
这样的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应该予以重罚处理,打击法痞。
15208
傻逼公司
路人
还是属于还有的“吃人筵席”继续摆下去。
痕迹
说是资本家都是侮辱了资本家这个词
怣痛
有给律师费的钱,不如给工人
凯迪不拉客
你公司的规定比法大吗?别人是来坐牢的吗?还不能自己选择出去吃个饭了?
活着真累
黑心的资本家
彭村人
公司视劳动法而不顾,败诉是必然的。
seraphim
这家公司撞枪口上了,现在什么政策不懂吗?不看新闻吗?
东张西望1234
冷血公司冷漠的同事关系
又一天
看不懂
壹生有妳
意淫!
用户11xxx79
人家只是错过饭点就不想吃剩菜,我们还在花钱吃着两年的剩菜
野山核桃
不知道食堂比小饭馆远近
夜半钟声到破船 回复 10-05 11:12
这公司尿性,估计饭菜质量很差
314156
那个组长向某,不会睡不着觉吗?如果他帮带饭了,项某就不会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