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女子花263500元买了一辆特斯拉,交付手续办到一半,车门突然被一男子撞毁,女子头大了,车子还没到手就变事故车,她要求4s点要么退钱、要么换新车,4s店不干了:系统显示已完成交付,而且保险已生成,车子是你的了,你得提走。女子气不过找媒体,结局令人唏嘘。
一场突如其来的碰撞,把山东青岛的孙女士给整懵了。二十多万的积蓄全砸在了那辆特斯拉 Model Y 上,她一分没欠地付清了全款。
可就在店里忙着敲定最后几道手续的工夫,停在门口的新车竟被人狠狠撞了一下。
这事儿的核心,早就不是谁撞了谁,而是暴露了一个汽车交易里特别要命的灰色地带:到底啥时候才算“交车”?
对那家特斯拉4S店来说,这事儿好像特简单。
他们一口咬定:我们后台系统里,这辆车已经是“已交付”状态了,保险都挂在孙女士名下生效了,所以这车就是你的,你得认,然后走保险修车去。
可在孙女士这边,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她当时还在办公室里签文件呢,那把代表着一切的实体车钥匙,压根就没到她手上。
按规矩,最后店员领着把车开走的流程也没走。这感觉,就像你买了房,还在签合同,人家告诉你钥匙没给你,但房子已经是你的了。
一个尖锐的问题就这么摆在了台面上:在这场交易里,到底是电脑系统里那个虚拟的状态说了算,还是实实在在的物理交接才算数?
这辆新车的所有权和风险,到底在哪一秒钟完成了转移?
当买家和卖家说不通的时候,法律就是最好的尺子。
翻阅《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便能发现,法律已作出清晰界定:动产所承载的物权要完成转移,唯有在该动产实际交付的那一刻,这一转移行为才具备法律效力。
这里的“交付”,可不是系统里点个确认,而是指车钥匙这种控制权的实质转移。孙女士没拿到钥匙,法律上这车就还属于4S店。
紧跟着就是风险问题。《民法典》第604条说得更透彻,东西交给你之前,坏了、丢了的风险,都得是卖东西的人担着。
如此看来,那台静静停在 4S 店门前的 Model Y 不幸遭遇碰撞,这笔意外风险理应由 4S 店全权承担才对。
虽然肇事的孙先生也连连道歉,说愿意配合走保险,但这只能解决侵权的问题。它并不能免除4S店向孙女士交付一辆完好无损新车的合同义务。
更别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孙女士掏腰包购入的,本应是一辆崭新的座驾,而非刚驶离门店,就不得不送去维修厂的问题车辆。
这件商品刚从工厂运出就出现了严重破损,与消费者对合格产品的基本质量期待相去甚远。
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提出退款申请或是更换一件全新商品,无论是从情理层面还是消费权益角度来看,都属于完全合理的诉求,没有任何可置喙的余地。
这起风波最终在媒体的关注下闹得沸沸扬扬,它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个案本身。
它让我们看到,有些商家在遇到突发状况时,第一反应不是怎么安抚顾客、解决问题,而是怎么利用流程上的漏洞来推卸责任。
想想孙女士的心情,提新车的兴奋,瞬间就被眼睁睁看着爱车被撞的沮丧给浇灭了。这种心理上的巨大落差,是任何后期维修都无法弥补的。
而4S店从一开始回避采访到后来坚持己见,这种冷冰冰的“甩锅”态度,不仅伤了消费者的心,也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品牌信誉。
这起由一扇车门撞开的纠纷,给所有商家都提了个醒:在交易的“最后一公里”,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客户的真诚,远比内部系统里一个冷冰冰的“已交付”状态要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