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坑惨了!4月10日厦门,一公司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股东们就利用保洁员对公司的信任

轩叔观察 2025-10-03 13:26:46

被坑惨了!4月10日厦门,一公司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股东们就利用保洁员对公司的信任,和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条款不清楚,就以一百元的价格,将公司卖给了保洁员,让她来承担巨额债务,而他们则立马跑路,当保洁知道此事后,被惊得目瞪口呆,连忙报警求助,网友:真有这么丧尽天良的人嘛?[无辜笑]   七十多岁的老简和妻子同在远航公司做保洁工作,夫妻俩每月工资合计仅3000元,公司老板黄某以“申领100元老人补贴”为诱饵,收集了老简夫妇的身份信息,并用他们的手机操作签署了所谓“手续”。   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简和妻妹(代替老简妻子办理)在没有仔细查看协议内容的情况下,签了字并拿到了100元补贴,直到后来亲戚告诉老简“在网上看到你变成公司老板了”,他才知道自己签署的竟是《股权转让协议》,成了公司90%股权的持有者和法定代表人。   而此时的远航公司早已负债累累,濒临破产,更严重的是,原股东黄某认缴的450万元注册资本并未实际出资,公司此前已深陷多起诉讼,这意味着,老简必须在45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老简报警后,黄某虽口头答应办理变更手续,却始终不见行动,不久老简和妻妹因股东身份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老简和妻妹最终将黄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协议。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老简与黄某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要求黄某及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配合将老简名下公司90%股权变更登记回黄某名下,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这起事件最终依靠法律得到了公正解决,老简夫妇也得以从这场噩梦般的经历中解脱。   它提醒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既要保持对他人的信任,也要具备必要的防范意识,特别是面对涉及法律责任的文件时,多一份谨慎总是必要的。   网友们议论纷纷: “我的天,100块转让公司带债务?这操作也太黑心了!欺负老实人也不带这样的吧?必须严惩!”   “保洁阿姨太可怜了,辛辛苦苦工作还要被坑,这些股东简直无法无天,支持法院判他们欺诈罪!”   “这种事其实不少见,很多小公司倒闭前玩‘金蝉脱壳’,但找保洁员顶包真是突破底线了!”   “签字真的要谨慎!别说看不懂就不看,有时候一纸协议真能让人背上巨债,建议阿姨反告他们诈骗!”   “居然真有人相信天上掉馅饼?公司福利发股权?明显是挖坑啊…不过阿姨确实值得同情。”   “厦门法院判得好!这种恶意债务转移绝对不能认,建议把股东全部列入失信名单!”   大家觉得除了法律处罚之外,还应该怎样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官方信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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