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与丈夫是新手父母,想给宝宝全面的照顾,于是,女子带5天的宝宝住进了

小栗子看法 2025-09-25 09:45:45

河南郑州,女子与丈夫是新手父母,想给宝宝全面的照顾,于是,女子带5天的宝宝住进了月子会所,费用是24800元。没想到,住进5天,月嫂将宝宝脱个精光坐在走廊的地上给他晒太阳,宝奶怕秋凉还不护肚脐很担心,月嫂说就这样正常。谁知宝宝竟因此拉稀吐奶,到呼吸困难,昏迷不醒 ,送医后直接进了ICU。孩子这么小遭那么大的罪,女子心疼的整天哭,于是找会所讨要说法,然而他们的态度让女子无法忍受,直接找了记者。 魏女士想起来就浑身发抖,她怎么也没想到,花24800块钱找的月子中心,没把娃照顾好,反倒把孩子送进了ICU。 魏女士与丈夫是新手爸妈,想着生孩子坐月子是件大事,得考虑周全。 于是,他们早早订就定了一家口碑不错的月子中心。想着专业的人管专业的事,娃也能得到细心照顾,这笔钱花得值。 生产过程挺顺利,娃落地那刻,魏女士心里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出院时医生特意嘱咐,娃有点黄疸偏高,多晒太阳就能退下。 8月27日,她抱着刚5天的宝宝住进了月子中心,月嫂拍着胸脯说放心吧,黄疸是小事,保证给娃照顾得妥妥贴贴。 魏女士的婆婆有些不相信外人,非得留下来陪着。 刚开始那几天,月子中心的服务确实没让人挑出毛病,照顾魏女士的饮食起居很细致,给娃换尿布、喂奶也看着挺专业,魏女士心里还暗喜,觉得没选错地方。 可谁能想到,第5天就出了事。 8月31号早上9点多,月嫂突然把宝宝抱到走廊,然后把他的衣服全部脱光,她自己脱了鞋直接坐在了地上,说给宝宝晒太阳,这样去黄疸。 魏女士正躺着休息,吓得她赶紧坐起来。宝奶一看吓一跳,跑过去质问月嫂,这么冷的天全脱了,不冷吗?连肚脐都不护上? 可月嫂却满不在乎地摆手让她别管,说都这样晒太阳,正常! 这都立秋好多天了,走廊窗户还开着凉飕飕的,才10天的宝宝哪禁住这么折腾?宝奶几次上前问,急得直转圈。 魏女士看着娃光溜溜的小身子搁在月嫂腿上,心里直打鼓,可想着月嫂是专业的,也不好与她犟,话便咽了回去。 中午12点多,宝宝就哭闹不止还拉稀,月嫂才轻描淡写地说可能就是着凉了,没啥大事。 到了9月1日凌晨,魏女士给宝宝喂奶,他吃完就大口大口吐奶,吐了五六次,就觉得不对劲。 找护士和护士长来后,他们就说正常现象,再观察观察。 到了晚上10点,宝宝叫都叫不醒,呼吸困难,鼻子里呛的都是奶,11点,魏女士及家人直接把宝宝送进医院。 医生检查完说,宝宝是受凉合并细菌感染,情况特别严重,得立刻送ICU抢救。 听到这话,魏女士当场就崩溃了,眼泪止不住地流,心里又怕又悔,多亏主意正,不然娃说不定就没了。 万幸的是,经过ICU的治疗,宝宝情况慢慢稳定下来。 魏女士从宝宝进了ICU,就守在门口,整日哭,本想着在月子中心好好调养身体,给娃好的照顾,这可好娘俩花钱买罪! 缓过劲来,魏女士找月子中心要说法,认为是月嫂护理不到位,让娃遭受了病痛折磨。 可对方不仅不承认有错,还态度强硬,一个劲地推卸责任,月嫂甚至反过来说是魏女士让她给娃晒太阳的。 这话彻底点燃了魏女士的怒火:要是我同意你把娃光溜溜抱到走廊晒太阳,我出门就被车撞! 她拿出监控照片,照片里月嫂脱鞋坐在地上,娃小小的身子毫无遮挡;婆婆多次上前提醒让护好娃的肚脐,你们都说没事,现在出了事就赖我? 无奈,魏女士找来记者,记者问月子中心,这样给娃晒太阳算不算专业,月嫂还嘴硬:特定情况下就该这么晒!可负责人立马改口我们平时不这么操作。 记者:客户花两万多选择月子会所,不都是因相信你们专业吗?但从这个照片上来看,的确是这个专业性让人产不可否认,这事该谁的责任就得谁担,推卸不了! 经过调解,月子中心负责人终于道歉,给换了月嫂,还免了宝宝住院间的月子中心费用,赔付了住院费。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魏女士作为消费者,在月子中心接受服务时,宝宝的人身安全应当得到保障。月子中心提供的月嫂服务不够专业存在安全隐患,导致宝宝身体受到伤害,进了ICU,侵犯了魏女士的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月嫂不顾走廊开着窗,立秋后大冷天,给宝宝脱光衣服晒太阳,不护着肚脐,导致他受凉并细菌感染,住进ICU,对宝宝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存在过错,月嫂及月子中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 您对月嫂及的做法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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