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9月20日发布,湖南湘潭,一女子带11岁儿子去4S店看车,结果和销售说话

韫晓生 2025-09-23 12:47:59

[微风]9月20日发布,湖南湘潭,一女子带11岁儿子去4S店看车,结果和销售说话时,孩子竟偷偷一辆展车里,并启动了车辆,导致车辆出现了损伤,事后4S店向女子索赔38916元,可她却接受不了,无奈双方闹上法院,而法院这样判了!   (信源:湘潭广电——11岁孩子驾展车撞坏4s店玻璃墙,家长赔偿11674.8元经济损失)   4S 店里,赵女士(化名)正和销售聊购车细节,突然 “哐当” 一声巨响,一辆电动汽车直直撞向展柜玻璃,碎片撒了一地。   跑过去一看,驾驶座上坐着的,竟是她没看住的未成年孩子——这起意外不仅撞坏了车和玻璃,还把她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判她赔 1 万多,4S 店担 70% 责任。   这事儿看着是 “孩子调皮”,实则藏着所有家长和商家都该懂的责任底线。   先把事情捋清楚:赵女士想换辆车方便出行,带孩子去 4S 店看车。销售推荐了两款车,她试驾第二款后挺满意,就站在车旁和销售聊价格。   没成想,旁边另一辆展车突然启动,径直撞向玻璃 —— 原来她的孩子趁大人不注意,自己爬上了那辆车,还按了启动键。   最后 4S 店索赔,法院判下来:赵女士作为监护人赔 1 万多,4S 店担 70% 责任。   很多人会问:“孩子撞的,为啥 4S 店要担主要责任?” 这里得先科普法律常识,把责任边界掰扯明白。   从法律角度说,这事儿涉及两个核心责任:监护人责任和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 1188 条,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赵女士没看好孩子,让孩子独自上车操作,确实有监护失职,所以得赔钱。   但 4S 店也跑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在经营场所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展车本不该放钥匙,可 4S 店没管好钥匙,让孩子能轻易启动车辆,这就是 “安全保障不到位”,所以要担主要责任(70%)。   可能有人会觉得 “4S 店有点冤”,但仔细想想,展车放钥匙本身就是大隐患。正常流程是:客户要试驾,销售才拿钥匙过来,试驾完立即收回;展车只是用来展示,钥匙根本不该留在车上。   要是 4S 店按规矩办事,孩子就算上了车,也启动不了,哪会有后续的意外?这也给所有商家提了醒:安全细节不能省,尤其是涉及 “可操作设备” 的场所(比如 4S 店、游乐场、商场),必须把风险堵在源头。   再说说家长这边。赵女士的疏忽,其实是很多家长的 “通病”—— 带孩子出门时,一忙起来就容易 “分心”。   比如逛超市时看商品标签,忘了孩子在身边;在游乐场和别人聊天,没注意孩子跑远;就像这次在 4S 店,和销售聊价格太投入,没盯紧孩子。   可对未成年人来说,尤其是低龄孩子,根本没有 “风险判断能力”,他们不知道按启动键会撞车,不知道玻璃碎了会伤人,所有的风险都得靠家长提前预判、及时制止。 这次事件里,最幸运的是 “孩子没受伤”。要是当时玻璃碎片溅到孩子,或者车辆撞向的是其他人,后果不堪设想。   法院的判决,其实也是在 “敲警钟”:对家长,是提醒 “监护不能缺位”;对商家,是警告 “安全不能打折”。   双方都担责,不是 “各打五十大板”,而是让双方都吸取教训——家长要更上心,商家要更尽责,只有这样,才能减少类似意外。   意外从来不是 “突然发生” 的,而是 “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 的结果。这次 4S 店的事故,要是 4S 店管好钥匙,要是赵女士看好孩子,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做到位,意外就不会发生。   希望所有家长都能把 “监护责任” 记在心里,所有商家都能把 “安全保障” 落到实处,别等出了事儿才后悔 —— 毕竟,比起赔钱,孩子的安全、他人的安全,才是最珍贵的。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 “监护失职” 或 “商家安全不到位” 的情况?或者你们带孩子出门时,有哪些 “防意外” 的小技巧?   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分享经验,给孩子和自己都筑起一道 “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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