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娱乐圈再曝丑闻,知名主持人黄子佼因涉嫌肇事逃逸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台媒报道:黄子佼今年8月,开车行经新北市三重区时,与一名骑乘机车的60岁林姓妇人发生碰撞,发生事故之后黄随即下车查看,但他并未在场等候警方到场即离去,事后妇人到医院验伤后选择报案。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路上引起广泛关注,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黄子佼沉默数日后选择发声。
黄子佼方发布声明作出回应,否认“知情后逃逸”的指控。具体声明如下声明如下:根据近日部分媒体报道黄先生发生的交通事故,内容有误,特此通知。根据二重派出所调阅当天现场路边监视器,影片清楚录示:黄先生驾驶的车辆,是为闪避与礼让左前方对向的摩托车,采取刹车动作,停顿让行,才继续往前方左弯道前进。视频显示,在此同时,后方一台机车,从黄先生车子的右侧,同向往前行驶。
依照这份声明,黄子佼采取避让动作后专心开车,下车后查看了路况及车况,现场并未发现有人员受伤,因此驾车离开。面对黄子佼的解释,广大网友并不买账,网路上甚至还出现了“人肉”其过往劣迹行为的流水账。黄 作为公众人物,在两岸三地的知名度甚广,为何他的行为会引起民众如此大的激愤呢?
事实上,艺人肇事逃逸并非个案。回顾近年来的娱乐圈,类似事件屡见不鲜。2003年,歌手胡彦斌驾车途中与一辆拐弯的出租车相撞,造成了车上三名乘客受到了伤害,胡彦斌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并没有下车报警,而是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直到第二天才到警局自首。近日还有网友爆料《甄嬛传》的余莺儿(余答应)的扮演者崔漫莉,其在社交平台直播自曝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此外,她还透露曾在驾照过期的情况下继续驾车。多番无脑操作,引得网友纷纷唾骂。
艺人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都会对社会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粉丝群体而言,偶像的行为往往具有示范效应。当艺人违法后未能受到应有惩罚,很容易给年轻人传递错误信号,导致他们误以为法律可以因人而异。更严重的是,这类事件会不断消解社会的公平正义感,让公众产生"名人特权"的负面认知。艺人的违法行为势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封杀劣迹艺人的意义不仅在于惩戒个体,更重要的是树立行业底线。首先,这是向全社会表明演艺行业对违法失德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其次,能够警示其他艺人遵纪守法,珍惜职业声誉;最后,也是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负责任的体现。毕竟,演艺行业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理应承担起引领社会风尚的责任。从黄子佼事件延伸来看,当前对劣迹艺人的管理仍存在改进空间。一方面,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预警机制,加强对艺人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行业惩戒措施应当更加透明化、规范化,避免出现"选择性执法"的质疑。同时,平台方和品牌方也应承担起社会责任,主动终止与劣迹艺人的合作,形成多方联动的惩戒体系。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在如此多的前车之鉴下,仍有艺人铤而走险?究其原因,除了个人法律意识淡薄外,部分粉丝无原则的包容也是重要因素。在一些粉丝眼中,偶像犯错后非但不批评,反而极力为其开脱,这种畸形的"饭圈文化"实际上是在助长艺人的侥幸心理。因此,在整治劣迹艺人的同时,引导粉丝理性追星同样不可或缺。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对名人违法行为的处理更应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无论是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应当受到同等制裁。只有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也才能让公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黄子佼事件的后续发展仍有待观察,但这一事件已经给演艺行业敲响警钟。艺人想要在行业内长久发展,除了专业能力外,更需要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对行业来说,只有建立起有效的自律机制,才能真正净化行业生态,促进健康发展。对社会而言,每个人都应当认识到:名气不是违法的挡箭牌,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娱乐圈并非法外之地,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对此,相信大家都有自己的看法,不妨来说一说吧。欢迎大家关注,评论,转发,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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