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中院上周刚判完的生育权官司,给所有已婚男人上了一课。刘女士2025年初怀孕后,因职场晋升压力和夫妻矛盾,独自去医院做了终止妊娠手术。丈夫得知后暴跳如雷,起诉她侵犯生育权、索赔精神损失,还坚决要离婚。
法院判决书里写得明明白白: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权利。就算没和丈夫商量,妻子终止妊娠也不构成侵权。法律只看重一点——胎儿在母体内发育,女性身体自主权高于男性生育期待。最高法早有过解释:丈夫拿生育权被侵害来索赔的,法院一律不受理。
更现实的是抚养责任。海淀法院2013年就有过判例:非婚生子女出生后,哪怕男方当初反对生育,抚养费照样要平分。法律逻辑很清晰:生育是女性权利,但孩子出生后的生存权优先,生父必须担责。
现在司法实践其实形成了一套“分阶段优先”规则:
- 孕前谈不拢? 不生育自由优先,谁都不能强迫对方;
- 孕后起冲突? 女性身体权直接碾压其他诉求。
婚姻能保障财产分割的公平,却给不了生育决策的平权。领证时以为的“共同决定”,终究抵不过法律对女性身体的绝对庇护。
用户91xxx42
无所谓,直接离
菜ゞ尐白
[哭着笑]其实按照法律,你若是从一男人的房间垃圾桶里拿到个套,然后怀孕了,这孩子生下来后也是你的[哭着笑][哭着笑]然后你也得付抚养费,法律对于女性是很偏袒的了
该死的起名 回复 08-30 07:49
别巴拉巴拉一堆废话,只要没瞎的,都知道有偏袒!
用户43xxx99 回复 该死的起名 08-30 08:09
嗯,你不只👀……看不懂新生命出生后,一切法律关系围绕的是新生命的生存权?扶养义务是父与子之间的问题。拿生育前男女之间的问题和生育后父子之间的问题进行比较,得出不公平?看看神经内吧……
墨者
所以不结啊
方天画戟
怕生出来暴露男闺蜜,赶紧借口处理了?
飘渺
所以女拳肆无忌惮。
用户37xxx63
索什么赔啊,早点离就好了,趁年轻赶紧下一个。
用户95xxx58
扯比,这就是个人渣女
金戈铁马
这个肯定优先考虑女方权益。但建议法律应该严惩让老公养别人孩子的。因为这明显侵犯老公的生育权。像山东姜某事件,应该判女的死刑
林笑笑
这种的不告知另一方擅自决定生育或者终止的男方应该有权利不付抚养费或者出钱照顾,毕竟她都没有家庭观念何必要求对方有呢?我觉得很多律法都得改改,不合适的都得从新定义。
该死的起名
这就是离婚率越来越低的来源之一
名将之约
不结婚就是人间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