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没有能力支付高昂彩礼,逼得走投无路,把黑手伸向了素不相识的独居女子。他先是以“查水表”为名骗开女子家门,闯进去反锁,捂嘴、捆绑、拍不雅照片威胁,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这还不够,他竟用女子手机网贷了11万多。最后,为防女子呼救报警,他狠心捂嘴掐脖,活活把人闷死了。当晚,男子把女子尸体塞进行李箱,开车跑到一百多公里外,抛进冰冷的河道。路上,他还用抢来的卡取了2万块钱。天网恢恢,男子最终落网,被判处死刑。近日,最高法核准了男子的死刑判决。 据三湘都市报8月15日报道,2021年10月,一场因“天价彩礼”引发的悲剧在上海发生,90后青年王某(化名)因无力负担婚约所需的高额彩礼,铤而走险实施入室抢劫,最终导致27岁独居女子郭某(化名)窒息死亡并遭抛尸河道。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王某,1992年生于河南农村,初中文化,曾因盗窃罪入狱。 2021年,他与女友谈婚论嫁时,女方家庭提出高昂彩礼要求,这对收入微薄的王某而言近乎天文数字。 婚期临近,焦虑与绝望不断累积,最终萌生抢劫恶念。 2021年10月11日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租来的轿车在某老式居民楼下徘徊,他观察到六楼住户郭某可能为独居女性,遂上楼以“查水表”为名敲门。 郭某刚开门,王某便强行闯入,反锁房门。 郭某受惊呼救,王某立即捂住她的嘴,暴力拖拽至卧室,他用从桌上找到的手机数据线将郭某双手反绑于身后,厉声逼问银行卡密码。 惊恐中的郭某被迫说出密码。王某并未罢休,竟强行用郭某手机登录“微粒贷”平台,以她的名义申请贷款11.02万元,并实时转入其银行卡中。 为防止郭某事后报警,王某强行脱下郭某的衣物,用浴室毛巾堵住她的嘴,并用手机拍摄多张照片作为威胁。 数小时后,当王某准备离开时,郭某挣扎并试图呼救,为彻底灭口,王某扑上去用力捂住她的口鼻,并狠掐其颈部。 郭某剧烈挣扎但终因力量悬殊,约数分钟后窒息死亡。 当晚,王某将郭某遗体塞入卧室的一个大型行李箱内,驾车百余公里至江苏无锡锡山区。 在一处偏僻河道边,他将行李箱抛入水中企图毁尸灭迹,返回上海途中,他持劫得的银行卡在ATM机上分次取现2万元。 案发后,王某被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认定王某犯抢劫罪,而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抢劫致人死亡、拍摄不雅照,且系累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 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上海高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 那么,从法律角度,王某为何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王某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对郭某当场实施捂嘴、捆绑、拍照片、掐颈等暴力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同时,王某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抢劫情节,而是有多个加重情节。 其一,王某是入户抢劫。郭某的住宅是封闭、受法律特殊保护的私人领域,王某以欺骗方式进入后实施抢劫,严重破坏公民居家安全感,构成入户抢劫。 其二,王某抢劫数额巨大。王某作案后劫得现金2万元及贷款11.02万元,总计13万余元,远超“数额巨大”标准,司法实践中通常3万元以上。 其三,王某抢劫致人死亡。王某为阻止呼救而故意杀害郭某,该死亡结果与其抢劫行为存在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 上面三个情节中任何一个,对王某依法均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 而之所以王某会被判处死刑,与其三个加重情节都有关系。 王某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其入户抢劫本身已属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罪行,更实施了拍摄不雅照、为灭口而直接故意杀人、长途抛尸等一系列加重情节,手段极其残忍。 王某主观恶性极强,其属于预谋犯罪、犯罪中步步升级、事后冷静毁证,表现出极端的漠视生命的态度,其所谓“彩礼所迫”,仅是其犯罪动机,无法减轻其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 王某的人身危险性极大,先是犯盗窃罪,屡教不改,继续犯抢劫罪,未来再犯可能性极高。 而案件发生在居民区,严重挑战社会安全底线,针对无辜女性,手段残暴,引发极大恐慌和愤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王某虽最终认罪,但系在确凿证据面前被迫交代,且对关键情节初期有所隐瞒,认罪悔罪态度不彻底,其罪行已至“极其严重”程度,即使有坦白情节,依法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最终,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王某死刑。 对此,大家怎么看?
上海,男子支付不起结婚彩礼,为了尽快凑够钱,他盯上了27岁独居女孩,入室抢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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