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北,两名12岁女孩穿着睡裙下楼,结果被醉酒男拦住要求去KTV陪酒,还说只要是去了就给700元。正准备前往时被女孩姑妈发现并制止。岂料男子不死心,继续尾随两女孩。女孩的父亲知道后赶到现场,先是打了男子一巴掌,接着与其发生厮打。报警后,女孩父亲先是被公安机关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又被男子告上法庭,索赔36万余元,法院怎么判? 2024 年 8 月的一个夏夜,渝北区某小区内,12 岁的玲玲(化名)和同班同学琪琪(化名)穿着睡裙下楼买零食。刚出单元门,就被 40 多岁的醉酒男子王某拦住。王某满身酒气,拉着两人说:“跟我去 KTV 玩,陪哥哥喝几杯,给你们 700 块钱。” 两个女孩吓得不知所措,王某见状便拉扯着往小区外走。恰好玲玲的姑妈路过,见此情景厉声喝止,王某才松开手,但嘴里仍骂骂咧咧。姑妈将女孩带回楼上后,王某竟尾随至单元门口徘徊。 玲玲的父亲张先生接到妻子电话后,怒气冲冲赶到楼下,正好撞见王某准备再次上楼。张先生质问对方为何骚扰孩子,王某不仅不认错,还出言不逊:“小丫头片子自愿的,关你屁事!”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张先生,他上前就给了王某一巴掌,两人随即扭打在一起。邻居见状报警,民警赶到时,双方都有轻微擦伤。 法律惩戒:父亲受罚后再遇索赔 公安机关调查后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猥亵儿童(未遂),因其处于醉酒状态且未造成实际伤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而张先生动手打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拘留 5 日、罚款 500 元的行政处罚。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没想到 2024 年 10 月,张先生收到法院传票 —— 王某以 “人身损害” 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 36 万余元。王某声称,自己被打后头晕耳鸣,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误工半个月,要求张先生全额赔偿。 张先生的律师指出,王某骚扰未成年人在先,存在严重过错,张先生的行为属于 “防卫过当”,且王某的索赔金额远超合理范围。“如果不是王某挑衅,就不会引发冲突,其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解析:防卫限度与过错相抵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张先生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以及双方的责任划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张先生在得知女儿被骚扰、王某仍在现场挑衅时,情绪激动动手打人,虽事出有因,但超出了必要限度。王某的骚扰行为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冲突的直接原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可减轻张先生的赔偿责任。 法院同时查明,王某的轻微伤治疗仅花费 2000 余元,所谓 “误工半个月” 并无实际收入减少证明,其主张的 36 万元赔偿明显不合理。 法院判决:过错相抵,象征性赔偿 渝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张先生的行为构成侵权,需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共计 3000 元; 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中明确:“王某骚扰未成年人的行为具有严重过错,是引发冲突的主要原因。张先生为保护女儿情绪激动,但其打人行为超出必要限度,应承担次要责任。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实际损失,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双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张先生履行了赔偿义务。 案件启示:维权需理性,法律护正义 这起案件揭示了家长在保护未成年人时的情绪管理与法律边界问题。张先生的愤怒值得理解,但动手打人终究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王某骚扰幼女的行为,不仅违背道德,更触碰法律红线,其索赔请求被大幅驳回,体现了法律对过错行为的否定。 法律专家提醒,遇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应优先报警并保留证据,切勿因冲动采取过激行为。同时,任何人都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制裁,试图通过诉讼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此案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考量了社会情理,再次证明:正义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同学要气死了,她公公上个月刚退休,现在也歇了差不多一个多月了,她见小区招保安,
【3评论】【7点赞】
为民
严格限制防为,过度包容犯罪
喜欢音乐 回复 08-17 08:34
这就是低成本犯罪保护伞
用户41xxx03 回复 喜欢音乐 08-17 08:58
要谨防有心人利用正当防卫犯罪。
y2022
俩孩子都受到惊吓了,赔偿精神损失费各100万!他妈妈的!想骂人!
海阔天空 回复 08-17 08:41
合理
海燕 回复 08-17 09:30
对呀,咋不反诉
、 ๓ر 鹏
这文章傻逼,性骚扰未成年罪可比打人轻微伤重多了。
用户10xxx36 回复 08-17 08:24
对啊,叫他老婆女儿象阿富汗一样,要穿罩袍出门,眼眼也要用纱丽遮住。
永远是多远 回复 08-17 08:28
穿什么衣服关你屁事?
老头
性骚扰不违法吗?
會衜時代 回复 08-17 08:46
恢复阉刑,喜欢作就帮他割掉。保证世上再无这等事
用户29xxx45 回复 會衜時代 08-17 09:50
现在这大环境还是不要极刑,毕竟各种奇葩的判决,万一遇到设套呢,切了可就接不上了
用户10xxx10
此案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考量了社会情理,再次证明:正义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实现,冲动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话,如果是你的女儿的话
牛贵鸡贵 回复 08-17 08:46
但愿你是反话
山间小溪 回复 08-17 08:41
这要问法官!
落籽尘埃
再普及一下我的观点:正常开车无罪,酒驾有罪,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依据法律平等原则,酒后的犯罪行为必须加重处罚,受侵害的一方(不相关的不喝酒的人员)享有无限的自卫权!
Eternals007 回复 08-17 08:51
维护什么秩序,保护犯罪吗?!
落籽尘埃 回复 08-17 09:24
那就多加一句,针对酒后的主动犯罪行为。控制不好自己少喝酒,或者酒后装孙子。实话讲,不少人喝半斤酒开车比不喝酒的水平都靠谱……他们被查酒驾委屈不?
家穷人丑嘴不甜
反告他女儿受到严重惊吓,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
冬日暖阳
这事往小了说、为正当保护自己女儿(且未成年)被处罚!往大了说、公民如何正当保卫国家且不被处罚!!!
素颜樱落
谁骚扰孩子,都会护着的吧?那还是亲爸,没打死都是运气好
我乐哈哈
死了才有可能是防卫过当,如果不打趴了,谁知道他会不会马上站起来继续实施侵害?
举个栗子
难道只看结果不讲因果吗 只看你打人不管为何打人
源泉
别写啥笔文了,真假不知点心
用户15xxx09
武大毕业的,不能当法官呀!
给爷死
有言语骚扰,又有拉拉扯扯,还动手殴打受害者家属,对象还是两个未成年人……猥亵罪所有的条件都达到了,所有从重情节都具备了,居然只是未遂?拘留10天?
阳光
张先生应该反告这畜生,它的行为对孩子造成的伤害。要求法院判处赔偿36万!
绿叶
乱弹琴!如果女孩父亲不制止,说不定女孩会被带往歌厅遭受极其严重的不法侵害!不应该赔偿!这将带来不好社会效应!如果是法官的女儿,可能醉酒男子至少要因犯罪未遂坐几年!而受害一方还要赔偿天理何在?
强哥 回复 08-17 08:51
强奸罪都才3年,骚扰一下能判多久?
台湾NAK油封
醉酒男威胁恐吓调戏未成年少女,是违法犯罪行为,必须索赔100万精神损失费
金乙
没有因,那来果,恶因才应该是严惩的,
清雅之士
一分钱都不应该给这人渣
用户10xxx29
建议严查这警察
天际漂流
想骂人。。。
照亮前方
保护家人应该是正当防卫
用户15xxx81
骚扰幼女者怎么没有判罚?已经明确骚扰,孩子受到惊吓,这种坏人不应该打吗?
火牛
操,这些判决真是拉低道德底线。这种人打死都活该
神算子
好无语的文章
拖板鞋
谁起诉谁有理
用户10xxx34
醉酒男:3000一2500=500外加5日免费吃喝,有搞头!
浮生若梦
这要是割86年以前那都得抓进去判个无期了
毛毛比你多 回复 08-17 08:19
86年,他绝对的死刑,死定了…
彬彬有礼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立正
柏原崇
性骚扰没罪?
秋风萧瑟
这是哪个国家的法律和专家?
laoxi
孩子父亲应起诉醉汉行为对儿童造成的心理影响
用户17xxx39
该打,
1395969a
这帮王八蛋被翻动势力收买了祸害私法和社会
猛踹瘸子那条好腿
王某这个祸害,人家女孩爸爸被行政拘留将来女孩还能考公吗
胡杨
本次判决体现了公平公正的法制精神,建议作为典型案例放入案例库,为后续类似案例提供指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用户10xxx49
全国各地都让这样的专家来执法,哪里来的正义!
善缘
起码也是互殴啊。双方都有轻微伤啊
西北风
那个王某不拘留或判刑吗?
独往独来
流氓行为应该直接判刑
~明~
骚扰未成年,造成严重心理损伤,索赔1000万
强哥 回复 08-17 08:52
这就要你去法院起诉,提供证据,比如你女儿事后去做心理治疗的单据之类的
6689
这样的警察是真的吗。可以马上给上鞭刑。
怡然自得
应该视为不法侵害还在继续,两个孩子的危险并未解除,男子应受处罚,孩子父亲正当防卫。
莫名
反诉,女儿心理应激
天上云
喝点酒也可作挡箭牌!
用户13xxx08
这样的人渣男,应该严惩不贷,从重处罚
你说的对
要是我隔三差五去打他一顿,打到他怕,为了女儿的安全值了
真空尘埃
才十天
文章雲
直接邦它消户
Scier
犯罪的成本太低了,
网络已不再帮谁
98严打,够杀几遍
用户17xxx49
强烈建议国家再来一次严打,同意的举手
陆兄
酒后闹事,应该严判
六月的柿子
其实谁犯罪或者犯了什么罪不重要。三大要点,钱!权!势!哪方比较多,哪方就比较有道理而已。
用户26xxx10
想屁吃呢,轻微擦伤能鉴定成轻微伤,法医是你爹吗。
用户10xxx07
21世纪打人是不对,赔偿倾家荡产
勇敢的心
女孩父亲应反告张某赔偿女孩的精神损失费。
烧鸭饭
甭管是什么原因,总之首先动手打人的就是不对!
用户10xxx50
鼓励犯法。
你说可爱不
反起诉恐吓女孩子。
依依
以醉酒之名,这世道无语了。
荼糜
换作法官的女儿,会是这样的判决?
铁歌
这样判?这事要花生在法管家……
大飞
要是我,我也反告他,赔偿医疗费!骚扰加故意挑衅!
用户10xxx65
这个小编也是吃屎的。
江东游
法官,如果你的女儿被骚扰,你会只动嘴不动手?
遇事不决先喷为敬
想起钱老的那句话,唉
爬开些
这不应该是互殴??
横戈跃马
糊涂,一榻胡涂
影子
又是各打八十大板,民警就这样?
天高地厚
真想去骚扰一下法官的女儿,看他怎么办
一念尘
不是互殴吗
新手上路小心购物
这要是严打的时候直接就枪毙了[哭笑不得]
用户97xxx87
酒驾入刑。醉了骚扰她人反而有理了?
下来抽根烟
如果第一时间报警,但是王某逃跑,张先生制止他逃跑过程中把人打伤。这个时候张先生会不会被判?
Mr.sir
渝北区法官牛掰[打脸][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lybmm
应该以后果推断论来看这种制止行为的合法性
小谭
若果当时如果张先生不动手怎么阻止王某?张先生的行为也许不恰当,但是她受到的惩罚为什么比王某更严重?
用户10xxx32
法律挺公正
wug
完事了再告它个敲诈勒索
用户12xxx74
这是个锤子法官
用户12xxx28
这样的判决有点颠覆三观的感觉!
小胖不胖
这种人应该买杀手灭了他
MAK
比互殴更强!!!
野汉叔叔
这不叫寻衅滋事???
风声萧萧
好了,现在钱赔了。再来说说未成人的事吧,这不弄进去或者赔偿精神损失费?
强哥 回复 08-17 08:53
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得提供相应的证据
绿之心
首先,拘留受害人是错误的!
用户10xxx73
什么防卫过当不过当!男人连家人都保护不了,难道靠那些马后炮,孩子早受伤害了。
用户13xxx25
这畜牲应该阉割……
雨田军浪
性骚扰未成年人的事就算了?
人世如潮
醉酒是轻判得理由吗?第一次大家都动手了不应该判互殴吗?
汲井漱寒齿
以此前派出所处理较轻,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告他强奸未成年未遂。
阿涛
两个小女孩因为被骚扰产生精神问题,两家的家长应该索赔精神损失费。
强哥 回复 08-17 08:55
你索赔没问题,但是得拿出证据
流浪~爱
没得行侠仗义劫富济贫之人了
古道西风
劳资赔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目瞪口呆
不知道阿美那边这样情况怎么判。
用户14xxx14
请问法官,如果是你女儿被醉汉骚扰,你会不会动手?如果你动手了会不会被拘留赔款?
用户74xxx40
下次一刀捅死,激情杀人
用户14xxx10
糊涂蛋
Tina鲍
反告回去,性骚扰未成年,对未成年造成严重心里创伤,让他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