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广东吴川,一男子和妻子历经两次诉讼后正式离婚,然而,离婚才几个月,男子就得知前妻竟然在离婚前4个月左右生了个儿子,孩子爹是另一个男人。男子心细,按照十月怀胎,倒推回去,认定孩子是在两人闹离婚分居阶段怀上的,孩子不可能是男子的,真相只有一个,前妻当时婚内背 叛了。事后,男子感觉被前妻狠狠欺骗和羞辱了,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前妻赔5万精神损失费。法院这样判决。 信源:河南经济报8月14日讯——男子发现前妻婚内出轨生子起诉索赔,法院判女方赔3万精神抚慰金 当两个人感情早已破裂,一年多毫无交集,就差领离婚证的时候,还用去向对方履行“忠诚”吗?一起发生在吴川的感情纠纷,或许能够带来新的思考。 对曾明来说,真正给他和蔡婷的婚姻画上句号的,不是一年前法官敲下的那记法槌,而是2025年初他偶然看到的一张《出生医学证明》。 离婚快一年了,他才知道前妻当了妈。证明上,母亲是蔡婷,父亲却是个陌生的名字“凌某”。白纸黑字摆在眼前,过去两年婚姻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怀疑,瞬间有了答案,一个他从未想过的残酷答案。 不过,这张证明上还有个更要命的信息:孩子的出生日期,2024年5月25日。这串数字把一桩尘埃落定的离婚案,又给炸回了法官面前。 这案子与其说是情感纠纷,不如说是一场严谨的时间倒推。法庭上,法官干了一件很“技术”的事:从这个分娩日往前倒推280天的妊娠周期。这么一算,蔡婷的受孕时间,大概率就在2023年8月底到9月初之间。 这下,所有谜团的密码解开了。当法官把这个时间窗,跟曾明和蔡婷的婚姻时间线一比对,一个尖锐的矛盾就冒了出来。他们俩的婚姻是怎么走的? 2022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不准离婚,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可打那以后,两人就彻底分居,一年多谁也不搭理谁,形同陌路,直到2024年1月5日才算在法律上正式分开。 这么一看就清楚了:蔡婷怀上别人的孩子时,恰恰就卡在他们“法律上是夫妻,感情上是路人”的尴尬期里。 法庭上,两个人讲出了两个版本的故事。曾明觉得自己冤透了。婚姻还没断干净,前妻就跟别人生了孩子,这不光是背叛,更是把他的尊严摁在地上摩擦。 再一想前妻一边怀着别人的孩子,一边还跟自己抢亲生的一儿一女抚养权,曾明这下真是快要气笑了。他认为自己在这段关系里没有过错,因此要求蔡婷赔偿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可蔡婷不这么看。她反过来指责曾明,说这婚之所以走到今天,全赖他长期对家庭冷漠,甚至有家暴行为。在她看来,感情早就死透了,人也分居一年多了,婚姻名存实亡,源头在曾明。 那么,法官怎么判? 法官的逻辑很清楚。首先,分居归分居,但结婚证没作废,夫妻间的“互相忠实”义务就还在。《民法典》写得明白,这不只是道德劝说,更是一项有排他性的法定义务。蔡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行为,就是明摆着违反了这项义务。 曾明要求赔偿,依据是《民法典》里提到的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几种“重大过错”。蔡婷这事儿,虽然算不上法律意义上的“同居”,但婚内与他人生育子女,对配偶的精神伤害和对家庭伦理的冲击,性质一样恶劣,完全可以放进“有其他重大过错”这个筐里。 不过,要赔多少,法院有自己的考量。曾明要5万,法院没全支持。法官综合考虑了蔡婷的过错程度、事情造成的影响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最后酌情判了3万元。 但就算拿到了这3万块,曾明的心里估计也不会太好受。 这个案子戳穿了一个很多人都可能遇到的困境:当一段感情的终点,远远早于它在法律上的终点时,那份早已逝去的忠诚,到底还该由谁来守护,又该用什么来衡量呢?
北京,因妻子一直无法生育,男子便抱养了一女婴。20年后妻子去世,男子再婚,并与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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