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江,一男子去药房给情人买避孕药,走的是他老婆的会员卡,岂料,付款时,系统出错了,男子没把药钱付过去,他拿着药就走人了。随后,店员发现钱没付过来,就通过会员卡上的信息,联系上了男子老婆,要求付药钱,男子老婆追问买的什么药?店员就直说了。这下,男子悲剧了,老婆要离婚,情人要分手。男子认为都是药店的错。要求药店赔偿,并报警。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8月13日报道:男子背着妻子出轨,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一直隐藏的很好,结果,却因为去药店买避孕药,而意外败露。 那日,男子跑去一家常去的大药房给情人买避孕药。 本以为药店的人也不认识他,买完药就走人了,可谁能想到,付款的时候出了岔子。 他拿到药以后,在扫付款码,系统出了差错,愣是没扣款成功。 他也不知道钱没付过去,拿着药就走了。 他走后,店员才发现男子没把钱付过来。 店员为了把这药钱收回来,就想到通过会员资料联系他。 因会员资料上留的是男子老婆的电话号,店员就把电话打到男子老婆那去了。 没出意外,电话顺利接通,店员开门见山,直接表打电话的原因。 店员也是实在,一一作了回答,还直接说了:你老公买的是避孕药。 就这么一句话,男子出轨的事瞬间败露,彻底炸开了锅。 他老婆得知真相后哪肯罢休,又是哭闹又是争吵,甚至闹着要离婚,家里被搅得鸡飞狗跳,没一日安宁。 外面的情况也没好到哪儿去,他的小情人知道了他早已成家的事实,这段关系自然也岌岌可危。 一来二去,这男的里里外外都被搞得焦头烂额,简直是按下葫芦起了瓢,狼狈不堪。 落到这般境地,他不仅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反倒把账全算在了药店头上。 他在网上发视频,说就因为这件事,两个家庭都快散了,扬言要追究药店的责任,还晒出了买药的发票、店员和他老婆的聊天记录,甚至报了警。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给出不同看法,有人说:男子出轨行为确不可取,但店员因自己的失误而找到对方配偶索要钱款,造成其家庭破裂,没有责任是说不过去的! 还有人说:男子是咎由自取,明明是自己出轨造成两个家庭破裂,还找药店麻烦,真的颠覆三观! 那么,在法律的角度去,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首先,从隐私权方面来看《民法典》第1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男子购买避孕药属于他的私密活动,享有隐私权。店员未经男子同意,将其购买避孕药的信息告知他的妻子,从某种程度上侵扰了他的私人生活安宁,泄露了他的私密活动信息,存在侵犯男子隐私权的可能性。 其次,关于个人信息保护,依据《民法典》第1034条规定:个人信息是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男子的会员资料包含他的个人信息,紧急联系人电话等也属于个人信息范畴,店员因药款未成功收取就联系紧急联系人,这一行为本身或许并无不妥,但在告知其妻子购买避孕药这件事上,处理其个人信息时可能存在不符合规定之处。 购买避孕药的信息可被视为与个人健康相关的敏感私密信息,在未经本人同意下告知他人,违背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虽然,药店店员的行为存在一定问题,但男子出轨本身是违背道德的行为,最终,法院会综合多方面认定。
专治拜金女!广东深圳,女子收到男网友私信,说只要愿意被包养,她的吃喝拉撒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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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6xxx04
咋?那盖章的结婚证是草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