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女子因穿裙子出门,与男友发生争吵,女子一气之下离开住处,男友找到她后随后惨遭殴打,对其进行语言攻击,还强制发生关系,半夜女子趁男友熟睡,离开房间找房东求救并报警。经鉴定,女子被致头皮挫伤、体表多处挫伤。案发后,男友家属赔偿女子损失110000元,此时女子身心俱疲,想尽快结束这场噩梦,最后对男友的行为予以谅解。法院这样判了!
8月12日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一对原本恩爱的小情侣,因为一条裙子,闹到了法庭之上,真让人唏嘘!
小花和男友阿华是通过相亲认识的,处了一年感情还不错,双方家长也很满意,两人很快就订婚并且同居。
两个人也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期待,谁知,在2024年6月的一天,却发生了意外。
这天小花穿了条漂亮的裙子打算出门,满心欢喜地打算和阿华一起出门享受夜晚的浪漫。
谁知阿华看女友穿的裙子一下子就火了,他瞬间暴跳如雷。
原本温柔的眼神瞬间被怒火填满,大声质问小花为什么要穿成这样出门。
小花被这突如其来的怒火惊得不知所措,她不明白,穿一条裙子怎么就惹得男友如此大发雷霆。
两人激烈争吵,互不相让,愤怒的话语像刀一样,一句句扎在对方心上。
小花委屈极了,她实在无法忍受阿华莫名其妙的怒火,一气之下转身离开住处,只想逃离这个让她窒息的地方。
阿华见状,急忙追了出去,在昏暗的街道上,他找到了孤立无援的小花。
此时的阿华,愤怒已经完全冲昏了头脑,他不仅没有安抚小花,反而对着她大打出手。
一顿拳打脚踢之下小花惊恐不已,泪水夺眶而出,她怎么也想不到,曾经最爱的人,如今却成了伤害自己的人。
在阿华的暴力威胁下,小花只能哆哆嗦嗦地跟着他回到住处。
本以为事情到这就结束了,可没想到,两人回到家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争执。
阿华还直接强行把小花拖到床上,嘴里不停地说着各种难听的话,对她进行言语攻击。
然后不顾小花的苦苦哀求,强迫她与自己发生了关系。
小花躺在那里,眼神空洞,泪水无声地流淌,身心遭受着双重折磨,她感觉自己的世界彻底崩塌了。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事后阿华竟像没事人一样,带着小花出门购物。
小花整个人像丢了魂似的,机械地跟在他身后,心中满是绝望。
回到家后,阿华仍不罢休,再次提出要发生关系。
小花的内心防线彻底崩塌,但她只能默默忍受,等待着逃离的机会。
终于,在当日凌晨,阿华进入了梦乡后,小花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小心翼翼地起身,轻手轻脚地离开房间。
她找到房东求救并报警,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鉴定,小花头皮挫伤,体表多处挫伤。
一周后,或许是良心发现,或许是畏惧法律的制裁,在民警电话劝说下,阿华终于到公安局投案自首。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阿华的家属赔偿了小花共计110000元,其中64000元是当初订婚时的彩礼款折抵。
小花身心俱疲,或许是想尽快结束这场噩梦,她选择对阿华的行为予以谅解。
但法律没有因为谅解而轻易放过犯罪行为。
阿华对小花实施殴打,致其头皮挫伤、体表多处挫伤,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如果小花的伤势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阿华的行为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但本案中小花虽然为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但根据:
《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阿华使用暴力殴打小花,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经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不过,考虑到阿华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阿华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小花的谅解,赔偿谅解也是从轻量刑的情节之一 。
《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最终,阿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
有人认为判决太轻,有人则感慨一段感情竟以如此惨烈的方式收场。
何况穿什么裙子是女性的自由,男朋友没权干涉,还动手打人、强迫发生关系,这根本不是爱,是控制欲爆棚。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同居前一定要看清对方的品性,尤其是情绪控制能力。
平时看起来再温柔,一旦暴露极端性格,后果不堪设想。
遇到争执就动手、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千万不能心软,及时止损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话说回来,不管是情侣还是夫妻,相互尊重是最基本的。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