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婚后竟背着妻子与前女友旧情复燃。在此期间,男子不但向对方转账近1

沛山评生 2025-08-11 20:15:51

四川成都,一男子婚后竟背着妻子与前女友旧情复燃。在此期间,男子不但向对方转账近11万元,还多次与其发生关系,甚至致使对方怀孕。 男子的妻子得知此事后,便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全部转款。 然而,男子却宣称,他和前女友只是嫖娼关系,如何评价此案? (消息来源:海峡网 2025 - 8 - 11) 2017年11月,陈丽和师明登记结婚,日子过得平平淡淡。 直至后来,陈丽偶然翻看丈夫的手机,才发觉从2022年8月到2024年3月,师明竟然背着自己,陆续通过银行和微信给一个叫杨燕的人转账近11万元。 这个数字犹如一根刺,刺痛了陈丽的心。她找杨燕对质,杨燕在微信里毫不隐瞒,承认自己是师明的前女友。 并且称在2022年8月到2024年11月这段时间,她和师明见了七八次面,其间发生过关系,自己还怀过孕,师明总共给她转了十多万。 陈丽拿着聊天记录质问师明,师明却在微信里给出了一个更让她难以接受的说法:“我跟她就是嫖娼的关系。” 陈丽对此愤怒至极,于是将丈夫的情人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11万元钱款。 不得不说,这件事听起来实在是太离谱了! 一个已婚男人,偷偷给前女友转了十多万,被发现后竟然说“就是嫖娼关系”——这是把无耻当作借口,把婚姻当作儿戏吗? 而那个所谓的前女友,也很不道德,明知对方已婚还收钱维持关系,还有什么道德可言呢? 两个毫无底线的人凑到一起,怎能不让人愤怒呢? 1、师明不管是何种行为,都毫无正义性可言!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而师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前女友杨燕见面并发生关系,还私自给对方转账近11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 他的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2、师明行为性质的认定! 虽然师明一直声称自己嫖娼,可能是在为自己开脱,也可能是和妻子赌气,因为“嫖娼”所给付的财产属于“嫖资”,而“嫖资”是非法财物,是要被收缴的。 这样一来,陈丽就无法拿回财产。 但是,师明口中的“嫖娼”是否成立,并非他一句话就能判定的。 从法律角度看,嫖娼需要符合“以金钱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要件,并且通常具有临时性、交易性的特征。 但在本案中,师明与杨燕是前女友关系,转账持续近2年、金额达11万元,其间杨燕还怀过孕,这种长期的资金往来和情感纠葛,更符合婚外不正当关系中的赠与性质,而非典型的嫖娼交易。 法院据此认定,二人属于婚外情关系,而非嫖娼关系。 3、如此一来,师明给杨燕转账的行为就可视为赠与。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大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显然,师明背着陈丽,陆续给前女友杨燕转账近11万元,这种行为明显越界了。 法律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平等协商、达成一致。 而师明私自转账,完全没把陈丽对这部分财产的平等处理权放在眼里,其行为构成无权处分。 并且,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师明与杨燕存在不正当关系,其赠与行为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应认定为无效。 杨燕取得师明赠与的款项没有合法依据,构成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此,陈丽有权要求杨燕返还11万元钱款。 最终,法院也判决师明在婚内向杨燕转账的行为系无效,杨燕应当向陈丽返还近11万元的钱款。 对此,你又怎么看呢?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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