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一阿婆在银行存了2万元定期,共存了27年,可取钱时却发现利息只有4000余元。阿婆询问为何利息这么低,按照定期存款,利息至少应该有2.8万元,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却说是阿婆没有要求存定期,利息是按照活期计算的。但法院调查发现,即便按照活期,利息数额也对不上,这下银行慌了。
据大象新闻8月10日报道,在1997年的时候,魏阿婆辛辛苦苦存下了2万元,但又觉得放在家里不安全,于是把钱都拿到银行,打算存起来。
当时银行也有存款活动,说是存定期的利息高,而且后续不需要魏阿婆一直跑,会自动进行转存。
魏阿婆考虑了一下后,决定把2万元都存定期。之后,银行工作人员手写了两张各1万元的存单,交给了魏阿婆。
也许是魏阿婆有事忙忘了,这2万元一存就是27年,直到2024年年底的时候,已经66岁的魏阿婆突然翻出了那两张存单,才想起来还有2万元存在银行。
当时魏阿婆想着把钱取出来可以养老用,毕竟27年定期,利息都要2.8万元了。可是当魏阿婆到银行办理取款业务时,被告知利息只有4000余元。
魏阿婆难以相信,表示自己当年明明告诉工作人员要存定期的。可现在的工作人员却表示并不知情,但按照魏阿婆提交的2张手写存单来看,上面并没有写明自动转存,所以可能一直按照活期算的利息。
魏阿婆急坏了,她表示当年工作人员说是会自动转存的,所以后来自己就一直没管,哪知道当年的工作人员竟然欺骗了自己。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魏阿婆实在没有办法,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199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储蓄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同时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
也就是说,如果魏阿婆要存定期,且自动转存的,银行必须经过魏阿婆的同意才行。
现在魏阿婆表示当年就同意了自动转存,银行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会安排自动转存,但这2张手写工单上却没有备注“自动转存”。
银行以此来判断,当年应该是没有协商自动转存的问题,这并不是毫无依据的。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此处应当由魏阿婆来举证证明当年的确和工作人员约定了自动转存。如果无法证明,那就只能按照活期利息计算了。
在魏阿婆提起诉讼后,法官对存单以及相应的利息做了调查,发现了一个问题。
如果是第一年存的定期,第二年没有自动转存,后续还一直使用活期利息,那利息与4000余元也对不上。
对于这个情况,法院咨询了银行负责人进行核实,这才得知魏阿婆的账户是在2003年开始,才进行活期利率计算的,此前一直采用的是定期利率。
又经查证,2003年的时候,银行的系统进行了重新设置,可能工作人员在录入时,没有给魏阿婆进行自动转存办理。
法院认为,既然是1997年到2003年都是按照定期存款来计算的,那就说明当初魏阿婆和银行工作人员的确约定的是定期自动转存。至于后续变成了活期,是银行自身的过错所致,这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58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魏阿婆因为当年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了利息损失了2万余元,那这个损失必须由银行来承担。
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银行同意按照1年期的定期自动转存补偿魏阿婆的损失。但银行却强调,这不是赔偿,而人文关怀补偿。
对于这个人文关怀补偿的说法,您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yaoyao811226
银行,好好出台法律法规治治,这么多年,一直都有负面新闻,没得部门监管?
祝好运
八九年的8000,相当于现在的80万
joker 回复 08-11 22:03
89年,48岁,中级教师一月工资200,2万就是100个月,8年多工资。现在50岁中级教师工资8000,100个月是80万。
joker 回复 08-11 22:02
89年,我娘48岁,中级教师一月工资200,2万就是100个月,8年多工资。现在50岁中级教师工资8000,100个月是80万。
用户18xxx16
如果你从银行贷款二万,二十几年算下来看看还多少
人间正道
弱视群体!
林是好
从头到尾不知道是哪家银行
hangjian2178
我家八九年左右存了八千,十五年,连本带利两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