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1岁男孩和19岁女孩,经人介绍后订婚,男方支付20.4万彩礼,花21400元购买三金。婚后二人同居11个月,女方以各种理由拒绝发生性关系。男方忍无可忍,起诉离婚,要求女方返还25.5万财产。法院这样判了! 谁能忍受?自己掏光积蓄娶回家的新娘,同居11个月里,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 故事得从2021年5月说起,经媒人介绍,贺某和19岁的郭某相识,两家很快敲定婚事:贺家给了20.4万元彩礼,又花21400元买了三金。2024年3月,两人风风光光办了婚礼,可奇怪的是,一直没去领结婚证。 本以为婚礼后就是甜蜜的同居生活,没想到,郭某像换了个人:贺某想和她亲近,她不是说“累了要早睡”,就是找借口回娘家、住闺蜜家,就算在家,也坚持分房睡,整整11个月,两人的婚姻始终“有名无实”,连最基本的夫妻生活都没有。 贺某实在忍不下去了,2025年2月,他一纸诉状把郭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25.5万元财产,庭审时,郭某没否认“不让碰”的事实,但对于彩礼返还,她觉得“婚礼都办了,不该全退”。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关键判断:两人虽办了婚礼,却没领结婚证,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夫妻;而且同居期间没有夫妻之实,女方对婚姻的“实质履行”明显不足。最终,法院判决郭某返还18万元彩礼,她的嫁妆可以自行带走。 事件曝光后,网友吵翻了: 有人说:“彩礼本来是个心意,现在变成‘婚姻押金’了,太畸形!” 还有人说:“同居11个月不同房,这婚结得图啥?感情基础呢?” 其实很多地方,彩礼是“诚意象征”,但一旦婚姻没走到法律层面,或没实质履行,法律会倾向保护给付方。贺家能要回18万,正是因为这两点都占了。 而且婚姻里,感情和尊重是底线,两人经人介绍、快速订婚,本就没深厚感情基础,婚后女方拒绝亲密,所以没有感情和尊重,再贵的彩礼也撑不起婚姻。 现在00后对待婚姻,更“清醒”也更“自我”,郭某敢长期拒绝亲密,贺某敢起诉维权,都说明年轻人不再愿意委屈自己:你不尊重我,我就拿起法律武器;我不想将就,就果断说“不”。 这场官司,说到底是“彩礼”和“婚姻本质”的问题,它提醒所有人:婚姻不是买卖,彩礼也买不来感情,如果一开始就把“钱”和“关系”绑得太紧,最后很可能两败俱伤。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河北,21岁男孩和19岁女孩,经人介绍后订婚,男方支付20.4万彩礼,花2140
小张主张
2025-08-11 14: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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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樵夫
应该带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