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生活18年,期间男友三次出具赠与协议,表示要将所住房子赠与女子。在男友去世后,女子要求男友的母亲配合把房子过户,但遭到了拒绝,对方还出示了男友去世前1个月亲笔签的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认为自己被坑了,怒将男友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法院判了!
据荆楚网8月7日报道,女子李某和男友张某是在2005年相识的,之后不久确定了恋爱关系,然后就一起搬入张某在北京的一套房子同居了起来。
同居期间,张某表示只要李某能细心照顾,将来这套房子就赠与李某。而且为了打消李某的顾虑,张某还分三次出具了三份赠与协议,明确表示等将来过世后,房子归李某所有。
李某相信了张某所说,接收了这套房子,可当李某打算去办理过户时,却发现自己没有资格,所以这个过户问题就被耽搁了下来。
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这时李某的资格也有了,所以她就打算让张某的母亲配合过户。
可没想到的是,张某的母亲不仅拒绝配合过户,还拿出了张某生前签订的撤销赠与协议,要求李某从房子里搬出去。
李某自然不同意,她认为张某生前三次出具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要将房子赠与自己,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不可能有假。
同时,李某怀疑张某母亲所持撤销赠与协议是伪造的,于是她将张某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其以继承人的身份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张某的情况来看,他与李某所签订的应该属于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生前由李某照顾,等去世后李某可以继承房产。而且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要比法定继承还优先。
因此,只要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李某就有权继承张某的房产。
张某母亲提交的撤销赠与协议是否有效呢?
法院调查发现,张某母亲出示的协议是在张某两名好友的见证下,由张某家人代为打印出来,之后由张某和见证人签字确认。
也就是说,张某母亲所持的是一份打印遗嘱。
《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此,张某母亲所提交的打印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在张某生前出具的3份遗赠扶养协议,以及一份撤销赠与的遗嘱之间,到底哪份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由此可见,张某最后订立的打印遗嘱才是有效的。
此外,法院还调查发现,张某当初只是同意将房子赠与李某,但房子并没有办理过户。按照规定,房屋所有权转让以登记为准。
因此,在张某撤销赠与后,李某就无权取得张某生前的房产。
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了李某的诉请。
有网友表示:“这明显就是做了局,白嫖了李某,这家人真是坏透了。”
那李某近20年的付出难道就没有任何回报吗?
其实并非如此,从民事诉讼规则来看,李某的诉讼请求是让张某的母亲按照张某生前所立遗赠扶养协议来配合办理过户。
但现在可以确定张某生前改变了意思,又不打算将房子赠与李某了,所以李某的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至于李某照顾了张某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即便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妨碍扶养事实的定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因此,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张某的部分遗产。
现在北京请一个保姆一个月八九千是要的,李某照顾张某近20年,怎么也得补偿个100多万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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