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男子旅游途中入住某酒店,谁知一进屋就闻到一股怪味,他以为是没通风,可仔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8-02 20:47:57

云南昆明,男子旅游途中入住某酒店,谁知一进屋就闻到一股怪味,他以为是没通风,可仔细一瞧,瞬间恶心,地上竟放着一条穿过的女性内裤和一根牙刷。男子很生气,没想到这个酒店卫生这么差,看来保洁根本就没打扫,这上面要是有传染病,那自己不久遭殃了。于是,他找到前台要求换房,酒店的回应让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信息来源:百姓关注、极目新闻)

8月2日,极目新闻披露了一起游客在昆明旅游期间遭遇的卫生事件。据当事人杨先生描述,其利用假期前往昆明度假,计划通过这段旅程放松身心。

事件发生在7月31日晚22时许,杨先生抵达提前预订的酒店办理入住。当他持房卡进入房间时,立即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异常气味,但最初并未过度在意,推测可能是房间长期密闭所致,打算通过开窗通风解决问题。

在安置行李后准备前往卫生间洗漱时,杨先生行至电视机附近发现异味骤然加剧。经仔细查找,竟在地面发现前住客遗留的穿用内裤及使用过的牙刷。这一发现令其感到极度不适,随即产生疑虑:作为一家收费不菲的酒店,为何会出现如此明显的卫生疏漏?若物品藏匿于隐蔽处尚可理解,但如此明显的遗留物未被清理,暴露出保洁流程存在严重漏洞。

更令杨先生担忧的是,这些未经处理的遗留物可能携带致病菌或传染病源,存在健康风险。他立即向酒店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并要求换房,却得到"无空房可换"的答复,对方仅提供退房或前往十余公里外分店入住的解决方案。对此杨先生表示强烈不满,认为深夜要求外地游客长途迁移极不合理。

在未获满意处理后,杨先生选择向媒体曝光此事。酒店方承认存在保洁疏忽,解释系工作人员在清扫过程中未彻底检查所致,并称已上报管理层但截至目前仍未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从法律层面分析: 一、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及第十四条规定,酒店作为公共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确保顾客用品"一客一换"并完成规范消毒。本案中遗留的个人物品直接证明酒店未履行基础卫生义务,违反法定管理责任。卫生监管部门可依据条例实施细则,对涉事酒店作出警告、罚款、停业整顿乃至吊销卫生许可的处罚。

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经营者需确保服务符合人身安全要求。本案中酒店未及时清理可能携带病原体的物品,导致消费者面临感染风险,已构成对安全保障权的侵害。若杨先生因接触污染物引发健康损害,有权依据该法第四十九条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赔偿。

在本案中,酒店未能清理可能携带病原体的遗留物,导致消费者面临感染风险,侵害了其安全保障权。若杨先生因此受到健康损害,他有权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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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星空

雨夜星空

4
2025-08-03 00:07

直接向卫生管理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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