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一男子约16岁女孩开房,关键时刻时,女方怕疼,将男子推开,男子没有强人所难放弃了。可十几天后,女方却报警称被强奸,事后男子被判有期徒刑4年,男子不服,说自己裤子都没脱,他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有了不同看法。
魏某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小雨。小雨16岁,青春活泼,说话总带着股娇俏劲儿。两人越聊越投机,从日常琐事聊到未来憧憬,魏某感觉自己好像又回到了年轻时候,心里藏着的那点小火苗被慢慢点燃。
一天晚上,魏某试探着问小雨:“明天周末,一起出去玩啊?” 小雨回复得很快:“不想出去啦,好累。” 魏某想了想,又发了条:“那去唱歌?” 小雨回了个翻白眼的表情:“不去唱歌,非得开房。” 魏某心跳猛地加快,犹豫了好一会儿,发过去:“行啊,我去等着你。” 小雨接着说:“行是行,但你得接送我,我没安全感。” 看着屏幕上的字,魏某觉得这是个机会,赶紧答应下来。
第二天晚上,两人在酒店房间见面。房间里的气氛有些暧昧,魏某靠近小雨,想有进一步的举动。可就在关键时刻,小雨突然皱起眉头。魏某愣住了,看着小雨惊恐的眼神,心里的欲望一下子被浇灭,他没有强人所难,开始穿衣服,准备离开。离开前,他还安慰小雨:“没事,那我先走了,你别害怕。”
魏某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可十几天后,警察突然找上门,以涉嫌强奸罪将他刑事拘留。他被关进了驻马店市看守所,在那狭小逼仄的空间里,他无数次回忆那天晚上的情景,越想越觉得委屈:“我裤子都没脱,啥都没干成,这怎么能算强奸呢?”
一审很快到来,法庭上,小雨坚定地说魏某对她实施了强奸行为。尽管魏某大声辩解,说自己在女方拒绝后就放弃了,可证据和证人证言对他十分不利。最终,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魏某有期徒刑4年。 听到判决结果,魏某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他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魏某的家属四处奔走,他们坚信魏某是冤枉的。“他连裤子都没脱,怎么就强奸了?”魏某的母亲哭红了眼睛,逢人就说。
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仔细审查了所有证据,包括两人的聊天记录、酒店监控等。法官发现,虽然两人确实有开房的行为,但从聊天记录和一些细节来看,在小雨明确拒绝后,魏某没有进一步的暴力或胁迫行为。最终,二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强奸罪,改判魏某无罪。
用户99xxx82
既然无罪,反过来,这女人应该定什么罪?
安先生uc 回复 07-28 15:11
一码归一码。男的可以以诬陷去告女的,要求赔偿。问题是男的告不告
用户99xxx82
诬陷!造成精神损失费!全部由女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