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一大姐承包了村里一片山林,她发现,附近好多人都来山里抓知了,女子脑瓜一转,琢磨出一个生财之道,她砍下大树枝拦在通往山里的必经路上,然后站在道路中央,掏出收款码管进山的人要钱,还扬言不管你是不是进山抓知了的,只要进山就得交钱,不给就不让过。结局意想不到。 7月25号,掌闻视讯报道,这几天,一段村民拦路收钱的视频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 视频里,一条山间小路被几根粗树枝横着堵死,一个看上去40来岁的妇女叼着根烟站在路中间,手里举着个二维码牌子,正跟一个过路司机较劲:必须交钱,不给就别想过去! 据当地人说,这条路原本是村民进山干活的便道,平时走的人不多。 可最近山里的知了突然火了,周边县市不少人听说这儿知了多,大清早就开着车来抓。 当地人表示,每天都能看见好多人开车往山里钻,都是来逮知了的。这些知了拿回去油炸着吃,听说城里能卖好价钱。 而视频里这个大姐就是看准了这个"商机"。 这个大姐承包了这个山林,她觉得这些人没经允许就跑她的地盘上抓知了,就不乐意了。 眼瞅着每天这么多人进山,她琢磨出个生财之道,那就是在路口设卡收费。 她直接砍了几根树枝横在路上,先把道路拦下来。 事发时,大姐左手夹着烟,右手举着个打印的二维码牌子,当司机质问凭什么收钱时,她把烟往嘴里一叼,含糊不清地说:这山是我家的,进山就得交钱! 不过司机师傅很疑惑,因为她说自己承包了这片山,可问她要手续,又说没有。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当有师傅表示没带现金时,王大姐竟从兜里掏出三个不同颜色的二维码牌子,说扫微信也行! 师傅看着大姐这霸道的模样,直接掏出手机开始录像,嘴里还说着:看看这村里的村 霸,不让过路。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大姐的行为? 《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大姐以“承包山林”为由在公共道路设卡收费,直接侵犯了其他村民及过往人员的通行权,违背了《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道路属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即使部分路段靠近私人承包地,也不得擅自阻断。 大姐用树枝拦路并强制收费的行为,剥夺了他人合法通行的权利,属于对相邻关系的滥用。 大家进山抓知了虽属个人行为,但如果未破坏山林生态,则属于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大姐强行收费不仅未促进生产,反而制造矛盾,阻碍了正常经济活动,与法律倡导的“团结互助、公平合理”背道而驰。 受阻人可依据本条要求大姐排除妨碍也就是拆除路障,并赔偿因延误行程或交易产生的损失。 如果收费行为导致群体性矛盾,村委会或乡镇政府可介入调解,责令恢复道路畅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大姐通过设卡、强制扫码收费的方式,实质上构成了对公共秩序的干扰,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要件。 虽未直接使用暴力,但大姐以“承包山林”为借口,通过阻断道路、强制交易的手段收取费用,属于“以软暴力手段非法获取经济利益”。 这种行为超出了民事纠纷范畴,具有社会危害性。 司法实践中,类似在公路、乡村道路设卡收费的行为,即使以“土地承包”“资源管理”为名,如果未经行政许可,均可能被认定为扰乱公共秩序。 如果大姐的行为导致多人受阻、交通长时间中断,或引发冲突,可依据本条第五项或第一项,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即使情节较轻,也应受到警告或罚款,以儆效尤。 总的来说,大姐的行为同时违反《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和《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公共秩序的规定。 警方介入后,应首先依据治安法规对其处罚,同时指导村委会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土地利用争议。 这个案例也暴露出农村资源管理中“有利益无规则”的漏洞,需要完善村规民约。 目前,当地派出所已经派民警到场进行了调解。 有人说,还调解,她难道不受法律约束吗?这跟拦路抢劫有啥区别? 也有人认为,去别人的地盘逮知了,这事儿本身也不厚道。 对于大姐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欢迎关注@一案一论
山西太原,一大姐承包了村里一片山林,她发现,附近好多人都来山里抓知了,女子脑瓜一
每日案论
2025-07-26 16: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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