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上消息来源,上海和平饭店一瓶“可乐”是市场价格的近十倍,如果自带要收几百元的“开瓶费”。
有些人认为,明码标价就是合法的,自愿消费也是正常的;还有些人觉得,这是上海和平饭店的霸王条款,涉嫌违法。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上海的和平饭店是火热的网上打卡圣地,总体评价是物美价不廉,有氛围,上档次。去消费的人是自愿行为,但是我们也不能有违反消费法的霸王条款存在,那些不合理的消费项目,该取谛的应该取谛,不能因为上海和平饭店是老牌的名店,而可以逍遥法外。
笔者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对这种讨论也没有查询相关法律条款,如果针对网上议论,我们相关部门应该作出一个明确的回应,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