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3名男生搭讪一名13岁女生而后邀请对方一起到酒店喝酒,酒后,其中1名男生与对方躺在一张床上并发生了关系,另一名男生趁前一男生上厕所与前一男生商量后,假冒前一男生也与女生发生了关系,而后见女生发现后生气打算离开,又抢走了女生的手机,和2名朋友一起把女生的手机卖了,结果悲剧了!
小花报警后,警方很快找到小强3人。
因小花只有13岁,属于幼女,又查明小强3人知道小花是初一学生,警方认为小强、大壮涉嫌强奸罪,其中大壮抢夺小花的手机,还涉嫌抢夺罪,小强与小明与大壮一起售卖手机的行为还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警方调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检方审查后,认为小强与大壮不仅是强奸还是轮 奸,同时考虑到小强只有17岁属于未成年人,小强、大壮的家属各赔偿小花9000元、20000元,并均取得了小花及其家属的谅解,建议数罪并罚判处小强4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大壮7年5个月至8年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另案处理小明。
面对检方的公诉,小强、大壮选择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小强与大壮二人明知被害人小花为初中一年级学生,仍与其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
综上,公诉机关的控诉及量刑建议均无不当,最终判处小明犯强奸罪,有期徒刑4年8个月,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元。
判处大壮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5个月;犯抢夺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这事你怎么看?
用户14xxx77
没有底线的人,活不好活不长!
痕迹
这些败类,长大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法律因该把执行刑事责任最低年龄改到13岁初中生年龄段!
帝落
9000、20000就谅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