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死派的力量还是太强大了。 新闻里说的这个案子,第一次是故意杀人未遂+强奸,判9年应该是没问题的;但嫌疑人出狱后为了报复,把当年抓自己的见义勇为者杀死了,故意杀人(杀死一人,轻伤一人),然后潜逃了20年,又是累犯、又是潜逃,这些全都是从重情节,结果第二次判了个死缓。哪里值得“缓”?缓的原因在哪里?死刑不用在这种人身上?我实在是理解不了。 想起当年的百香果女孩,也是舆论大了之后,最高院发回重审才判死刑的,或许这次又是废死派的手笔,西南不愧是废死派大本营,力量有点强。
哈里说“当父亲说他负担不起梅根的开销时,确实让我感觉有点奇怪——我和我哥哥以及凯
【1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