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暴走团“活体路障”挡特种车:凌凤大桥,谁给了你“不让行”的底气? 一场闹剧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7-20 20:11:24

百人暴走团“活体路障”挡特种车:凌凤大桥,谁给了你“不让行”的底气?

一场闹剧在辽宁凌凤大桥景区上演,百人红衣暴走团,在非机动车道上浩浩荡荡,却生生把迎面而来的两辆消防车和一辆救护车“逼停”在原地。特种车辆警灯闪烁,鸣笛声起,这群“活力四射”的大爷大妈们,竟迈着他们“六亲不认”的步伐,纹丝不动地横亘在道上,双方对峙一两分钟,直到那辆本该争分夺秒的救护车,无奈靠边让出空间,他们才堂而皇之地通过。这究竟是健身,还是在公然挑战公共秩序的底线?那些穿着统一服装、声称“积极向上”的老年团体,何时成了特权阶层,胆敢以“备勤”为由,将生死时速的生命通道堵得水泄不通?

事件发酵后,暴走团群主的回应更是让人大跌眼镜。他们辩称,当时消防车和救护车是“备勤状态”,并非紧急出警,而且事发地点是非机动车道。为了“顾及百名队员的安全”,才选择让徒步队伍先行通过,并强调整个过程只占用了一分钟。言下之意,特种车辆未在执行紧急任务,就得老老实实排队,甚至要给他们让道。这种将公共安全置于个人便利之上的傲慢逻辑,令人咋舌。当法律和常识都指向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时,他们却能堂而皇之地颠倒黑白,这不仅仅是素养问题,更是对社会规则的集体性无视和践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确实规定,消防车、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享有优先通行权,备勤执勤状态则按常规交规处理。事发地是非机动车道,按第三十六条“车让人”原则,似乎暴走团也有“理”可循。然而,这恰恰是玩弄法律条文、钻规则空子的典型案例。特种车辆警灯闪烁、鸣笛示警,其背后承载的是紧急救援的潜在可能,以及民众对“生命通道”的普遍认知和尊重。即便当时并非火警或急救,这种提前避让的意识,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更是对潜在生命风险的敬畏。难道非要等到火烧眉毛、人命关天之际,才能让出一条生路吗?这无疑是在拿公共安全作赌注,赌的还是别人家的性命。

这并非暴走团第一次将霸道行径暴露在公众面前。类似团体长期以来因占道、噪音扰民而备受诟病,甚至屡屡引发社会矛盾。2023年,辽宁某暴走团就曾拦截一辆探病车辆,嚣张地声称“让病人先等着”。更令人痛心的是,2017年山东临沂某暴走团占据机动车道,直接导致了一起致1死2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无一不揭示了某些暴走团“法不责众”的畸形心态,他们似乎认为,只要人多势众,就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就能侵蚀公共秩序,就能随意剥夺他人的通行权乃至生存权。

健身本身是件好事,老年人积极锻炼身体,本该是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然而,当健身需求与公共资源、社会秩序产生冲突时,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便利,都绝不能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特种车辆的通行权,关乎的是分秒必争的生命救援效率,关乎的是社会应急体系的顺畅运转,这绝不是一个可以讨价还价、可以“协商”让步的选项。朝阳市文明办已介入处理,派出所也表示将对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景区和文旅部门也相继回应。这些后续处置,固然是必要的,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如何从根源上扭转这种“我弱我有理”、“我人多我怕谁”的畸形观念,让健身团体真正融入文明社会,而非成为公共秩序的破坏者。

这起事件再次敲响警钟:个人权利的边界,止于公共利益的红线。任何以个人自由或集体便利为名的行为,都不能以牺牲社会公共安全为代价。老年暴走团,请放下你们的“六亲不认”,回归到对规则的尊重和对生命的敬畏上来。文明健身,而非“野蛮”占道,才是真正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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