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男子在超市购买了347瓶五粮液,每瓶单价上千元,结果发现其中207瓶是假货

代码诗人 2025-07-19 15:11:28

大连,男子在超市购买了347瓶五粮液,每瓶单价上千元,结果发现其中207瓶是假货。最终,超市称入库时是真酒,后被员工调换,但法院仍判决超市退款并赔偿12余万元。 据齐鲁壹点7月19日报道,2024年1月,李先生因要办宴席需大量酒水,前往超市挑选。 超市工作人员询问他所需酒水的价位及品牌要求,李先生表示,此次宴席来宾多为贵客,需要价位较高、品牌知名的酒水。 工作人员推荐了几款知名酒品,价位有上千元的,也有七八百元的。 经过权衡,李先生决定购买其中一款单价上千元的五粮液。 店员称,这款酒库存不足,仅有100多瓶,若李先生确定购买,他们会立即进货,确保在李先生预订的期限内到货。 李先生认可后,向超市支付了定金,并约定了取货时间。 然而,李先生将347瓶酒取回后,在宴席上被朋友发现有假货。随后,众人将酒水集中起来查验真伪,结果显示其中207瓶为假酒,假货占比近三分之二。 李先生找到超市讨要说法,但店家拒不承认,声称卖给李先生的都是真五粮液。 李先生随即收集证据提起诉讼,他认为这笔钱数额不小,必须挽回损失,同时也要提醒其他人这家商铺不可靠。 法庭上,商家承认卖给李先生的酒中有假货,但辩称进货时确为真酒,并非有意欺骗,而是店内员工为牟取高额利益,私自将140瓶真酒换成了假五粮液,此事与店家无关,责任在员工。 对此,李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员工是超市的人,超市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此外,超市内遍布监控,若没有内部人员协助,员工不可能轻易调换老板的高档酒水,因此他不相信商家的说辞。 最终,法院判决:超市明知售卖假酒仍进行销售,需退还207瓶假酒的费用,并赔偿李先生12余万元。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一判决合理,认为假酒从超市流出,无论责任在超市还是员工,都应由超市先向消费者赔偿,之后超市可再向涉事员工追责,不能让消费者蒙受损失。 此外,李先生担心其他顾客遭遇类似情况,便拨打热线电话,提醒广大消费者,今后购买高价酒时务必谨慎,以免像他一样费事费力。 市场监督局也表示,消费者一旦买到假酒,可立即向他们反映,他们会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绝不允许此类事件在市场上发生。 1、超市称假酒是员工调换,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员工行为属超市职务行为范畴,后果应由超市承担。超市以“员工个人行为”拒赔不符合法律规定,需先赔偿李先生,再向员工追责。 2、李先生除了要求退还假酒费用和获得赔偿,还能主张哪些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可主张鉴定费、交通费等额外财产损失赔偿;若有严重精神损害且能举证,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消费者在遇到类似买到假酒情况时,应如何依法维权?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留购买凭证、假酒等证据,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找消协、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依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要求“退一赔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齐鲁壹点2025年7月19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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