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可以谎称肚子痛想排便,借此强行拖延行刑时间吗?   程序正义

南风意史册 2025-07-19 13:59:50

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可以谎称肚子痛想排便,借此强行拖延行刑时间吗?   程序正义,即是最后的仁慈!   死刑执行现场,每一秒都被法律精密校准。声称腹痛、抽搐甚至昏厥?驻场医疗组三分钟内便能分辨真伪:可现场处理的症状立即施治;真正危及生命的急症则触发法定终止程序。但普通腹痛?只不过是流程中的一个短暂技术性停顿!   要知道,法律早在最后一刻设下壁垒:浮现足以翻案的新证据、发现女犯怀孕、其他重大法定事由,唯有这三条能真正叫停。普通腹痛,甚至是突发性腹泻?连中止执行的边都沾不上,据记录,5年间上千次执行,因健康问题暂停的不足百分之零点三!   此外,谎报的代价远超想象。当医疗组确认症状伪造,法院将直接定性为抗拒执行。这不仅意味着法警可依法强制约束,更将抹杀犯人最后的尊严,其遗体或有可能被剥夺,亲属领回的权力。   不过,冰冷的程序下,仍有人性微光的透入。行刑前24小时,心理医生会带着评估表走进囚室,最后72小时,每日体温血压监测成固定流程。   某真实案例,2010年8月李磊案当中,因其突发阑尾炎,无法出庭审理,故在当时这起案件被法院延期开庭,同时,法院还表示,即使李磊被判处死刑,但其作为自然人,也应受到保护,优先诊治,后再执行死刑!   所以,法律并不是冰冷的绞索,而是经纬分明的巨网。它允许你在规则内喘息,却不容许你撕裂程序的经纬,当死囚妄想以生理谎言对抗国家意志,那么他所触碰的不仅是医疗检测仪,更是司法体系的铜墙铁壁!   那么,有网友发出疑问:死刑犯在前往刑场的路上能否听歌呢?   答案是:可以!死刑犯所乘坐的车是配有音响设备的,这类要求,当然可以予以满足。对此,甚至有网友列出了点歌热度排行第一名:《重头再来》!   虽然,这是网友们的戏谑之谈,但诸如此类的要求,它并不会影响到最后的执行结果,这也是出于人道主义来考量,此外,死刑犯还可以请求见家人最后一面,留下遗言,只要不是太过分,一般都会予以满足。   而对于执行方式,虽然已有89国废除死刑,但包含我国在内,美国、越南等依然保留,他们一般会采取注射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安乐死”,此外,我国还保留着枪决,但已很少使用,至于选择哪种方式,则由法院裁定,无需当事人同意!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法律依然会计算尊严的刻度、生命的温度!   信息来源: 华律网|《哪些情况死刑暂缓执行》 华律网|《执行死刑命令前法院应当暂停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中国法院网|《浅谈我国死刑制度的保留及对待死刑的态度》 新京报|《2010年8月5日(发布)李磊患阑尾炎灭门案延期审》   文|梅林 编辑|南风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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