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宗老泉下有知,也会被他的“如夫人”杜建英气得在阴间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宗老先生在阳间名声扫地。 想来,宗老活着的时候,不是不知道家族内部,还有杜建英都是什么“想法”,无非就是吸附附在“娃哈哈”身上的蚂蝗,无穷无尽的吸血。他想处理可又碍于情面,所以他早就立好了遗嘱,把自己在娃哈哈的股权,交给了自己的长女宗馥莉。估计,这也是他对自己结发妻子和长女的补偿。 虽然说宗老对于宗氏家族、杜建英及其子女做了妥善安排。但他也不会想到他死后,“如夫人”杜建英和宗氏家族会对宗馥莉联合起来发难,瓜分“娃哈哈”的29.4%股权。生前,他就很清楚长女宗馥莉的“霹雳”手段,家族内部的人也不喜欢宗馥莉。 其实,宗老不是不想处理好宗氏家族和“如夫人”杜建英的事情,只不过是碍于情面,不好下手,所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长女宗馥莉做为自己的继承人。由此可见,他对于家族内部和杜建英还是不太放心。只不过,他万万没想到,“如夫人”杜建英会为了21亿美元的所谓“信托”,和“娃哈哈”29.4股权,能把他搞到声名狼藉,一世英名付诸东流的地步。 说来说去,这也不用长女宗馥莉动手,都是因为杜建英和宗氏家族的人自己利令智昏,咎由自取。宗馥莉也能轻松剪除掉宗氏家族和杜建英在“娃哈哈”内部的势力。
如果宗老泉下有知,也会被他的“如夫人”杜建英气得在阴间棺材板都要压不住了,宗老先
泡泡熊的梦境
2025-07-19 09: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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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
我更愿意相应小三一家想坐实是—信托,搞死哇哈哈小三得利,奈何老宗留了好几手。 所谓的信托有各种漏洞还有手续不全,其次小三自称受益人(没有相关合法文件),自己都没办法知道这笔钱的基本信息(上诉香港法庭确认余额及110万$去向),还要被告支付100多万的利息。 2003年设的信托?小三的三儿子还没出生,如何指定受益人,老宗未卜先知还有一个小儿子[惊讶],并且取好了姓名[抠鼻] 起诉书漏洞百出:原告提交给中国香港法院的材料中,未提及任何信托契约细节,更未将汇丰信托主体列为被告。若信托真实存在,汇丰作为受托人必然涉诉,这一反常操作被法律界视为“致命硬伤”。 法律铁律成壁垒:根据《信托法》第8条,信托设立必须书面签署。而原告至今无法出示宗庆后亲笔签署的信托文件,仅有“内部邮件截图”等间接证据,被宗馥莉律师斥为“无法律效力”。 遗嘱一锤定音:宗庆后2020年遗嘱白纸黑字写明: “所有境外资产由独女宗馥莉继承” 。这份经法律认证的文件,远比口头承诺更具杀伤力。
萍水相逢
外国人拿着美国护照,跑去香港法院告中国企业,还动辄18亿、还想染指娃哈哈的控制权?奇怪的是他们居然还真以为自己能赢。 对方选择在香港法院起诉,而不是内地。这就已经很说明问题了。内地法院不管信托基金?当然不是。而是娃哈哈的企业架构,绝非他们能一纸诉状撬动的。娃哈哈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是地方国企背景,属于国家队成分。这几十年的发展路径非常中国化。不上市、不引资、不分拆。连宗馥莉接班的节奏,也是在他严密掌控下缓慢推进的。宗庆后在生前最后一次公开露面中还特意强调,企业未来交给宗馥莉打理,而且出席任何场面采访也只带宗馥莉。这是一种非常清晰的内部传承路线。
萍水相逢
杜建英那边提到的18亿,是信托(未成立没有法律效应)基金未来估值,而非实际到手资金。我查了一下,这种家族信托的争议也屡见不鲜,香港新鸿基兄弟反目事件,本质也绕不开对信托话语权的争夺。但那是资本市场的玩法,在国企占股的娃哈哈身上,完全不适用。 换句话说,这场诉讼本质上是一种博弈,不是企业分裂战,而是遗产追债战,但绝不会因此丢掉娃哈哈,控制权是另一条线——国资,它早就被宗庆后安排得死死的,不容置疑。宗庆后当年能从校办工厂起家,就是靠与地方的联动。他从不是单打独斗的民企老板,而是与体制协同的混合体。这种结构,决定了企业命运不会被几封境外起诉状带偏。 这不单只是一场争财产,而是一次边界极限试探。试探中国企业的法治边界、舆论容忍度,还有国资能不能在民营企业里稳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