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两名高龄女性在超市排队结账,排在前面的女性石某见附近柜台有个商品不错,便离队去拿,拿了之后就又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这下排在后面的女性王某不干了,坚持要求石某去后面重新排队。二人为此发生口角,甚至冲突。冲突过程中王某咬石某,石某用力挣脱,最后王某还掉了一颗牙。事后王某把石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但在法院二人都坚称自己没错。法院怎么判呢? (来源:裁判文书网,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来,石大妈和王大妈都是已经年过五旬的人。事情发生在2022年11月29日的下午,当时石大妈和王大妈在小区附近的一家超市准备排队买单,石大妈排在王大妈的前面。 逛过超市的都知道,为了方便大家购物,超市一般也会在排队的通道附近摆放一些货架,以方便顾客在排队过程中选购商品。本案中的超市也是这样。 排在前面的石大妈看到货架的一个商品,很是喜欢,便向旁边走了几步,把商品放进了购物篮里面,然后迅速走回自己队伍的原位置处。 就是这样一个动作,后面的王大妈看到后明显不乐意了。王大妈直接就来了句,你这是插队啊,你买东西了要去后面重新排队! 石大妈当然不肯承认自己插队了,直接就说只是临时离开队伍,凭什么重新排队!王大妈直接把插队和素质挂钩,开始不停地输出,而石大妈也不含糊,二人唇枪舌剑的开始争论起来。 后来事发地监控显示,二人争论了一会之后,王大妈对石大妈有拖拽的动作,二人很快由口角上升到肢体冲突,开始厮打。 后来王大妈甚至还用嘴咬住了石大妈的手指,而石大妈由于用力过猛,把王大妈嘴里的一颗牙给带出来了。 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王大妈的损伤构成了轻伤二级,不过介入调查后,决定不对石大妈追究刑事责任,改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事后,王大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石大妈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72662元。 法院经过事实认定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对于王大妈受伤,石大妈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承担责任比例问题。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王大妈和石大妈因超市结账排队的小事发生口角,口角后未能及时克制情绪,继而导致矛盾升级。 石大妈未采取理性措施将王大妈推倒,继而厮打,最终导致王大妈门牙脱落,石大妈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还说,石大妈在排队过程中选购身边柜台的产品符合日常生活习惯,不存在插队的行为,王大妈认为对方插队,并拖拽石大妈,激化双方的矛盾,最终导致双方受伤,对此王大妈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法院酌定,石大妈承担70%的责任,王大妈承担30%的责任。石大妈应赔偿王大妈17332.2元。 但二人都不服,都提起了上诉,在二审法院,王大妈说: 1.一审认定的石大妈在排队过程中选购柜台产品符合日常生活习惯,不存在插队行为,与事实不符。石大妈的行为就是离开队伍后返回,其行为就是构成插队,扰乱正常排队秩序。 石大妈的插队行为是本案发生的直接原因,其行为明显违反社会公众普遍认知的排队规则,导致现场秩序混乱。 2.石大妈不仅插队,还言语粗鲁,视频中可以看出是石大妈突然将自己推倒,还在地上进行殴打,导致自己牙齿脱落,石大妈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和更大的危险性。 公安机关对石大妈的处罚也印证了其侵权事实。自己没有实施任何攻击行为,一审认定自己承担30%责任缺乏事实依据。 可石大妈却说: 1.整个过程中是王大妈一直要上来挠自己,自己用手挡住的时候,王大妈就来咬自己,刚开始咬左手,后来又咬右手,因为要反抗,才把王大妈的牙齿拽掉一颗。 2.自己也是受害者,自己的行为应属于正当防卫,王大妈牙齿掉落是石大妈咬人造成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裁决。 二审法院认为: 结合超市的监控录像,王大妈在队伍中确实存在拉扯石大妈的行为,此行为引发了石大妈回身将王大妈推倒在地互相殴打的行为。 王大妈处理石大妈是否存在插队的问题并未采取友善、适当的方式方法,存在激化矛盾的行为和举动。之后石大妈亦未采取理性的方式处理矛盾,进一步导致矛盾升级。 因此对此损坏结果的发生,双方均存在过错。一审法院判定石大妈承担70%的责任,王大妈承担30%的责任,并无不当。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二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陕西西安,67岁老汉在网上相亲,刚好相上了62岁大妈,大妈铁了心要嫁给他,老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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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刀
超市排队引发的血案。以后两个会收敛吗?如果石大妈被咬坏手指,没带出王大妈牙齿,怎么判[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