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女生不必被拉出来游街令很多人难以接受的是,出轨洋垃圾并拍不雅视频女生的隐私权、肖像权,
和南京红爷那堆辣眼男人们的隐私权、肖像权,
是同等的权利。
当有人呼吁别过分围剿和游街李欣莳时,
同样也在为红姐房客们叫屈。
但很可惜,现在的社媒氛围恐怕很难允许对两者的宽容同时存在。
其实过去的性丑闻事件里,主角只要被发到上网,就一定被开盒网暴式的狂欢,
敢同情,敢共情,敢理中客,就说明你心中有鬼,
“你也是XX大军吧”,
“只有坏蛋才会共情坏蛋”,
“正常人都是不会破防的”,
“谁叫你干这丑事的,这会咱又要脸了”
因为有这类狂欢群体,所以普通人很难客观理性的对待丑闻主角,不敢去讨论他/她们的合理权利。
所以真是多亏了李欣莳的出现,把氛围往回拉了一点,大家终于都心平气和的抛开情绪,去聊法律聊校规和“坏蛋们”的正当权利了,
这就是社交平台氛围改善的积极信号嘛,
「即便她知晓那些不雅视频的拍摄,即便内容不堪入目,即便在外网的传播量到了上亿的天量级别,即便客观上抹黑了学校和集体荣誉,
但她依然有一定的隐私权、名誉权和肖像权。」
处罚边界应该适度的道理,不仅对李同学适用,
今后其他事件的负面主角,也同样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