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年内已经发生六起内地女子诬告强奸案:22岁女大学生因不满男友未履行送礼及支付六千元购物款,与其发生关系后告其强奸!
内地一些执法估计需要重新审视一下,为什么在澳门诬告都是内地女子?为什么深圳出现300多次报强奸案的女子?这个是个漏洞,对诬告打击力度要加大。
媒体报道:内地女子告男友强奸,反被澳门警方刑拘,还面临巨额名誉赔偿,事件起因是22岁内地女大学生,与男友赴澳门旅游期间,因男友没有赠送昂贵礼物和支付6000元购物款,在酒店发生关系后,张某便报警称遭到男子强奸,澳门警方高度重视,随后展开了调查,但是经过警方调查和观看监控,发现两人经常形影不离,举止亲密,而且女生身上无暴力痕迹。经过澳门警方。警方详细审问,最终女子承认捏造了强奸事实,自己只是因为男方没有兑现承诺,心怀不满,便谎称强奸报复男友。最后女子被以诬告罪移交检察院处理,可能面临3年的刑期和巨额的名誉赔偿。澳门司法机关指出,一年内在澳门已经发生了六起内地女子诬告男子强奸罪,此类案件多因经济利益矛盾引发,内地女性利用性别弱势标签博取舆论同情,将诬告男性强奸视为低成本、高收益的。勒索手段,澳门司法人员表示,对此类恶行零容忍,坚决维护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