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七旬老汉与56岁的女子相处两三个月,没见几面就分手了。可快2年了,女子突然

重瓦下庆 2025-04-28 07:56:54

上海,七旬老汉与56岁的女子相处两三个月,没见几面就分手了。可快2年了,女子突然向老汉借钱,老汉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被软磨硬泡几句好话,老汉一周内就打给她54万,女子承诺每年还款18万,3年还清。老汉等不到女子还一分钱,人都无了影踪,才着急报了警。经警方调查,女子同时与3名七旬老人恋爱,以借款之名共骗103万。原来女子因沉迷赌博,欠了赌债!老汉傻眼了!网友:老牛吃嫩草付出的代价!

2021年,72岁的单身费老汉时感孤独寂寞,希望找个老伴相互照顾,相扶相守共度余生。

有人帮他介绍认识了56岁的诸某,诸某年轻还有气质,比费老汉小了16岁,并且有自带气场的那种从容,女人味十足,一下子吸引了费老汉。他满心欢喜,当场同意。

可诸某提出她还要照顾外孙,只能先电话微信联系,不能立马过来与他一起生活。费老汉想着你过不来,自己可以去找你!可诸某却拒绝透露家庭住址。

费老汉与诸某谈朋友却爱而不得,两人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费老汉心灰意冷,两三个月后,他失落地提出分手。

然而,诸某并未因分手不再搭理费老汉,还是时不时地联系他,还向他借钱。

2023年10月,诸某来到费老汉家,说她租了套门面做二房东,可资金有缺口,让费老汉借钱给她。

她一会愁容满面,一会泪水连连,说女人做点事真难!不停地央求哥哥帮忙。

诸某一通软磨硬泡,把费老汉搞得骨头都酥了,他欣喜地认为,借给诸某钱或许他们的姻缘还有希望。

于是,他一周内筹备了54万分4次打给了诸某。诸某承诺3年还清,1年还18万,并打了欠条。

可自从诸某借走钱后,她不仅一分没还,甚至连人都无了踪影,电话微信都不接不回。

费老汉感觉不对劲,报了警。

等听到警方的调查结果,他傻眼了,原来,诸某根本不是真相想与他谈朋友,只是想借着与他认识后从他借钱,来还赌债,并且同时与3个七旬老人谈朋友,共以借之名骗了103万。

诸某20年前,因染上赌博恶习,丈夫无法忍受与她离婚,她沉迷赌博屡教不改,父母及唯一的女儿也因此与她断绝关系。

她无钱赌博更是欠下一屁股赌债,于是她利用老人孤独,想找老伴的心理,凭着自己还有几分姿色找独居老人,以恋爱之名花言巧语耍些手段,虚构各种理由来借钱。

2021年至2024年间,诸某先后与3名七旬老人谈恋爱,虚构了五花八门的理由,分别向他们借钱共计103万,都用于赌博及还赌债。

费老汉急得直拍大腿,都怪自己一时糊涂,迷了心窍,老伴没落着,连养老的钱都没了,他希望法律能还他公道,把他的追讨回来。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这件事?

1、诸某与七旬老人谈朋友之名,骗钱103万构成何种犯罪?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恋爱关系”及“资金缺口”等理由,隐瞒其真实意图(赌博及偿还赌债),具有诈骗故意。

她通过虚假承诺、情感操控等手段,使费老汉等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诈骗金额达103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将可能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2、费老汉及其他老人被诸某哄骗的钱是否有法律依据,进行追讨呢?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76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诸某利用婚恋关系,与费老汉等几位老人相识,并编造各种理由向他们借钱,共计103万,诸某构成诈骗罪,依照法律,费老汉及其他老人有权予以追缴被诸某骗走的钱财。

费老汉等被害人无法通过民事诉讼另行主张权利,只能通过刑事追缴、退赔程序实现债权。

3、最后法院判决。

《刑法》第64条规定,追缴优先于退赔。

若诸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则退赔责任可能因执行不能而暂时中止,但不影响其终身负债的义务。

案发后,诸某诈骗的103万元中,仅追回26万元,剩余77万元已被其用于赌博或偿还赌债,属于“不足部分”。

2024年12月27日,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

诸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不足部分承担退赔责任,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被害人费老汉及其他老人。

对费老汉及其他老人的遭遇,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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