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不然人们供养一群法官、监狱、律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了扰乱社会吗?肯定不是,供养法律界人士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尊重社会正常行为,增强主流人群的安全感。
订婚、彩礼、说媒、置办婚房,多年来都是保障婚姻的安全感、郑重感和诚意的仪式。既然男女双方都参与其中,那当然就拥有不容置疑的法理依据。虽然这些依据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但并不意味着不合法或者无关紧要。也并不意味着上升到国家层面,仅仅领一个结婚证就能够忽视民间层面的常规保障行为,因为国家层面的保障并非涵盖所有保障,所以从建国前人们组建家庭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如今订婚、聘礼、置办新房依然不可或缺。女方既然参与订婚,进入婚房,收受聘礼,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同阳高案件完全否定民间层次的安全保障,将婚房内存在民间保障行为与马路上陌生人的强暴行为等同看待,这是对法律底线的不尊重,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粗暴践踏,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引起了社会意识混乱,使得男士的安全感瞬间丧失,引发全民激烈谴责和争论,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而女方出尔反尔,虽然赢得了法律判决,却输掉了个人信誉,背负了骂名,为世人所不齿,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用心爱你
说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必须点赞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2:59
母胎单身,自我繁殖。捞女多了人人自危,都不讲证据讲意愿?
多彩多姿 回复 04-26 13:00
真是 花岗岩脑袋
蓝隼
强奸罪重点是强还是奸,强是违反妇女意愿,奸是发生性行为,如果强是重点,那女员工不想上班,老板说不上班就扣工资也是违反妇女意愿,就是强奸犯吗?有个律师再网上发声,觉得说得很关键,大同强奸案男主虽然拉扯女主了,最终还是开车送女主回家了,女人坐他车说明没有被强奸的恐惧,男的既使有那么一段时间违背妇女意愿,也是主动终止犯罪了,男的是用强了,但没有奸,判别的罪可以,判强奸罪从法理上讲不成立吧,这个案子让人办成了笑话,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乘风 回复 04-26 12:43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不行,哪怕当时愿意,事后可撤回。只要没满足她的意愿,这个意愿包含不只是性同意。
吾奸不吹 回复 04-26 09:00
还有一点,性行为必须是强行发生的,
AHW妹子
那边的法律跟别的地方法律不一样,那里只有女人说的算。男人说话像放屁一样, 彩礼也收了。 婚也定了。愿意跟人家回家了。反过来咬你。
王君
更好可恨的是这个案件的出现,让恋人,夫妻之间的信任和亲密关系荡然无存,进尔让世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只有尔虞我诈
三水稻红尘禅师 回复 04-26 08:44
道德沦丧就是法治的目的吗?
用户85xxx35 回复 三水稻红尘禅师 04-26 12:08
裁判的活更多了
微末蚁族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种吗?
求变 回复 20080313 04-25 22:27
你既然说这个案件了,我简单了解了一下,做个不太合适的比喻,就是你去按摩(你懂的),女方特主动,结果你没给钱,最后女的告你强奸,你认为这就是女方的事后同意撤回权?
20080313 回复 04-25 21:15
南昌骑振冬案就是明显的女方事后撤回
mjgfxy
非常有水平的一篇文章 ,大同女法官们确实要学习一下!
录像之国
小仙女法官:“抛开实事不谈,没有违背女性意志吗”
青叶一文章 回复 04-26 07:02
先上车后补票才是真爱!
用户10xxx04
现在那边的法官不理解啊。只有女方张嘴就来口供就证据。调查研究结果都没有。闭上眼睛就判决违背女方意愿强奸处女膜完整案件了。要是在澳门判决就没有那么多事情了啊。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3:06
小仙女以为和国内一样,就算是诬告也没什么大不了,结果栽了要判刑[滑稽笑]
用户10xxx90
我个人觉得,女方既然收受了彩礼,就是认可了这门婚事,配合发生性关系也是理所当然,如果不愿发生性关系就不该收受别人彩礼,收了彩礼而又拒绝性关系,是不是有很严重的骗婚嫌疑。
没有名字的用户
性同意撤销明确只用在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可以在成年后一年内追溯,结果女拳玩到烂了
kongmuo 回复 04-25 22:31
这TMD也坑人 本来有14以下不管怎样都是强奸 TMD14-18岁只要同意就不是 现在能成年后撤回同意 玩人呢
用户16xxx81
女法官不合格
小鱼
不要老学西方,还是要尊重传统、传承,中国的法律一定要适合中国社会
就事论事 回复 04-26 01:46
坚定支持董姐的不用海归派!
¥@$
分析得好好,很理性,很精辟[点赞]
45678
观点很新颖呀
沦陷
交给澳门警方
¥@$
理性、精辟的分析[点赞]
用户10xxx21
说的在理
用户42xxx81
翟欣欣一要,冬萍微微笑,余霞偷偷乐,钢化玻璃膜
阿德
是不是形成产业了?
用户10xxx86
不容易,一篇好文章,不是垃圾枪手
渔翁
完全赞同,符合广大正义的民众之意愿,和我前几次说的是一样的观点。
用户11xxx24
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一篇“订婚强奸案”的批评文章!给作者点赞👍
求变
好文章,满足了挣钱说瞎话的本事,男方5张协议,一张都没做到,说女方出尔反尔!确实能逗人一乐
暗夜 回复 04-26 08:19
男方5箱协议女方一张都不同意。所以男方为啥要做到??你这奇葩逻辑。
求变 回复 暗夜 04-26 08:45
你说啥是啥吧,我算是知道了为啥不要跟蠢货争论了。
踢V加工费
彩礼不合法就该跟国外一样定性为诈骗
注册很简单
今年以为冬萍一笑算炸裂了,万万没想到
a齐0
好文
用户10xxx38
如果是官媒这么说,还让人有些安慰。只是普通媒体,只是让我们感觉沮丧
用户10xxx97
说得太好
与时俱进
有一定道理,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案件判决有一点点小主观,就是依法判案,谁也不能说我怎么样。所以才会有二审拖了这么久,舆论反响这么大,依然判处男方3年刑期。法律以惩戒改造为目的,本案男方除此特定环境条件并无其他恶意行为,且未造成事实性严重后果。3年刑期判罚明显偏重,反容易造成心理扭曲报复社会
风清云淡 回复 04-26 12:48
这个案例,让喜欢婚前同居的掂量掂量了,就是因为婚前居太多了,男人都习惯了零成本零责任,这个案应可扭转下婚前性开放坏风气了[呲牙笑]男人5分钟快感,让女人弄不好当妈了,但爸不一定有!
joker
法律早该改变了
用户14xxx78
定强奸案子是太过牵强了,这不是陌生人,是订婚了给了彩礼又有在婚里,也没必须放火逃离
水疗专家
女拳法官真特么厉害
用户10xxx55
好文,顶起来!
暗夜星火
给小编点赞
凤凰树下
必须点赞
飘渺
这位作者正能量满满,必须点赞。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这个小编说到点子上了
臧书幽兰
强奸就是强奸,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
用户10xxx65
想起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扶
用户16xxx61
房本没加名字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了,但这跟强奸有一毛钱关系?
一枚枚的
要去澳门法院,那里法律完整,不是国内这种弱智的司法。
大刀
说的好!
暮卷西山雨
铲除女拳妖孽,救我中华
用户18xxx73
分析精辟,给作者点赞
小鱼
说的好
奋斗
这女的以后谁敢娶啊,谁tmd不怕他再把他送进去啊。这女的一辈子都完了,没有人敢和这女的结婚的,谁都怕这个女的在与同样的手段把他送进去。
用户10xxx68
好文章,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用户11xxx35
这个小编说得真好!
777
有點水平,再猛烈一點更好!
逍遥过客
别订婚结婚就好了
张捍林
单亲家庭有心理障碍,定亲就跟夫妻一样,女孩套路发疯吓傻男方,想女方不要闹就拉扯,处女膜完整,内裤没有精斑,法官说不能强迫妇女意志,连骚扰都算不上,错判案子定了,女方,法官精神上会受到哲磨没有好日子过
梦里什么都有
现在就是有一个问题,结婚究竟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敲砖
这个事情发展到这步了,女方要不退还彩礼钱,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钱,这绝对是有预谋的骗婚,还有就是这次判决就如同当年南京法官的做法会产生联锁反应,只要女方想离开男方而不还彩礼就业用这种手段。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3:10
消息很滞后,彩礼钱也是起诉了才退的。
用户13xxx69
放屁,订婚就可以强奸?自古没这回事
暗夜 回复 04-26 08:22
你要说自古我就要和你扯扯了。。彩礼是给妾的。嫁过去妾生是男方的人。死是男方的鬼。娘家一切事情不能找嫁为妾的女儿。这就是自古。。呵呵。
用户13xxx69 回复 04-26 16:46
聘礼,也叫财礼,也要彩礼。
路路
法律彰显,道德沦丧
林炜明
说的太对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小城市
凝固的风
你都说到点子上了,点赞!
楼恒
说得非常好,好文章
不争不舍
有道理。
公平正义
一边是暴力渣男强奸犯一边是洁身自爱受害者你们选谁?
用户18xxx13 回复 04-25 23:28
你如果是来争论是否强奸,就不要用强奸的罪名扣在男方身上。如果你认定男方强奸了,请拿出你的逻辑来证明。你先给双方安一个身份光环,我还和你讨论什么?
用户14xxx75 回复 04-26 06:15
一边是冲着结婚去的老实男,一边是想着仙人跳的心机女,你们选择谁?
暖男
这篇文章讲的好,句句分析有理,客观公正,朋友,来安徵到我这喝酒
用户93xxx54
法律支持犯罪,支持骗婚。
漂流木
纯属瞎扯! 建国后第一部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它的颁布与实施,为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修改更是注重婚姻内的合法权益。 现在你还拿订婚被强奸来说婚姻法问题,是坏到骨子里了。
暗夜 回复 04-26 08:20
法律是法律。执行是执行。法律还规定插入是强奸的要素。。
用户66xxx75
问题是二人发生关系实质性证据都没有,衣服只有拉扯而没有破损,就能判强,只凭女的口供就能关三年
祥的
准新娘在婚房被准新郎QJ未遂,准新郎被判3年,觉得判的有点重
恒达Zjw
这事的主体已经变了 女方都不用出面 主要是检查院和法院想把这男的弄进去 不要问理由 可能女的都不想把事弄得那么大
光只是错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缓刑???
吾奸不吹
我来猜流程①找目标(优选拆迁户有钱房多、理工男人傻钱多。避开背景的人)②培训优选酒吧ktv女生(处女修复真实性高是否发生关系不影响大局)。这里有个分支第一种③女方找理由约男方发生关系,报警强奸,进入⑥环节结束分钱。第二种③由女子进行正常婚恋程序。女子家人收彩礼。④提出各种奇葩(不发生关系,回娘家住…)各种收钱。⑤婚后马上房加名字。⑤几个月后女方以男方问题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女方离场。⑥专业律师团队入场,打官司。注:全程指导女方收集拍摄、录制、制造男方犯罪行为(解释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不利于男方的监控视频录音证据),过程中随时可以终止计划以强奸告男方,逼迫付出财务代价和解。
一一
说得好,这是大同案二审判决以后至今为止最有水平的一篇文章了
白菜
你跟他说道德,他跟你说法律,,鸡跟鸭讲,,讲不了的
用户10xxx99
分析到点,好文
锋雨同路
对啰,法律应该是暖到人民的心底里,而不是让人民望而生畏。博主说的才是法律的普世价值观
Herokel
本人认为,这是打架,和性无关
向来缘浅情深
没有比“婚内强奸”这一款更可怕
岁月刻痕
这说的真好,下面还有大佬能补充一下吗
j1313522
支持主播,点赞
断水流大师兄的小师弟
关键有时候 法律又讲究事实婚姻
张伯
这女的抽烟吗?身上带着,还是就地拿的,这拿打火机烧窗帘,真比演戏还精彩。[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0xxx89
不是赢得法律判决而是赢得大同法官判决。
用户14xxx05
站在共众立场说话,大同案,确实对那男的判的有点冤,不是说男的没有错,是男女双方都有问题,不能只是男的,女的也有目的。
青山绿水
说你强你就强没强也强,女不愿就不愿愿也不愿[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散文诗
写的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