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好心把自己刚买的车借给弟弟急用,结果弟弟转手就抵押给了别人,18万的车就抵押了3万块,从此人间蒸发。男子找到收车人要车,对方拒不还车,得把弟弟的钱还了才给。男子感觉十分荒唐,弟弟借钱跟自己有啥关系,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了! 孙浩鑫(化名)这两天急得不行,摊上这么个不省心的弟弟,心里的苦说不出来。 前些日子,弟弟孙子源(化名)找到他,说有点急事,想借他的车,让他把钥匙给一下。孙浩鑫想着弟弟有驾照,兄弟之间借车,自己该帮忙,没多想就把车钥匙给了孙子源。 可过了好几天,孙子源没按约定还车,电话也打不通。孙浩鑫想尽办法联系弟弟,怎么都联系不上,亲戚朋友也不知道孙子源去哪了。 正不知道怎么办时,孙浩鑫从朋友那听说,孙子源把车开走后,抵押给了张磊(化名),换了三万块钱,现在车就在张磊那儿。 孙浩鑫不敢相信,这车是自己花18万买的,用了不到三年,弟弟就为三万块把车抵押了,太离谱了。 孙浩鑫着急联系张磊,让张磊还车。张磊却说,自己和孙子源签了抵押合同,如果孙浩鑫想拿回车,得先替孙子源还三万块钱。 孙浩鑫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弟弟抵押车借钱的事,欠钱的是孙子源,张磊应该找孙子源,不该让自己还。车是自己的,弟弟没权抵押,张磊得把车还回来。 但张磊态度很强硬,就是一句话:还钱才能取车,不然免谈。 两人说了好几次都没谈拢,孙浩鑫没办法,只好去法院起诉张磊。孙浩鑫觉得,只有车主或者有权利处理车的人,才能办抵押登记,孙子源不是车主,没权抵押。张磊明知道孙子源没权,还和他签合同,这个抵押不算数,张磊必须还车。 张磊却不这么想,他说自己和孙子源签了合同,就得按合同来,先还钱,再取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查明,案涉车辆为孙浩鑫花费18万元购买,车辆登记在孙浩鑫名下,是孙浩鑫的个人财产。 在孙浩鑫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弟弟孙子源将该车辆抵押给张磊,孙浩鑫仍然保留对该车辆的所有权,有权要求抵押人或者债权人归还该抵押物。 因孙浩鑫的车辆已经使用2年多,根据车辆贬值规律,法院酌情认定案涉车辆的价值为11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张磊向孙浩鑫返还车辆、以及车辆钥匙和车辆行驶证。 若张磊不能归还该车辆,则按照每日80元的车辆使用费标准计算,直到张磊返还车辆为止。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信息来源:都市时报)
青海西宁,男子在母亲去世后,发现母亲的118万银行卡不翼而飞,男子不淡定了,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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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37xxx63
收车的以为自己是黑社会天不怕地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