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揭开的社会伤疤】吕德文: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和相

观察者网 2025-04-19 22:03:18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揭开的社会伤疤】吕德文: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和相关证据显示,“强奸”法律定性确凿无疑。然而,社会舆论并未因此消停。法律上的盖棺定论,并不等于社会共识的形成。有舆论评论此案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但在笔者看来,此案更是社会撕裂的标志性事件。

“强奸”的法律内涵非常清楚,此案的证据也确凿无疑。在此案之前,人们其实很清楚,哪怕是夫妻,也不能用强,“婚内强奸”的概念,很多人是清楚的。但类似概念在之前之所以没有激起社会反思,主要是因为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都不存在所谓“婚内强奸”的问题;而只要存在类似问题,那就意味着婚姻破裂。人们往往是通过离婚来解决类似社会问题,而不是通过法律诉讼来回应这一问题的。

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新婚姻法,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国家意志坚决而强大。但毋庸置疑,保护妇女权益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整体利益。而最根本的利益便是社会再生产。在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过程中颁布法律保护妇女权益和婚姻自由,但毛泽东同志的《寻乌调查》却发现,有些地方机械执行婚姻自由,反而挫伤了贫下中农的革命积极性。因而,苏维埃共和国在执行婚姻法的过程中,对离婚自由做了一些程序性的限制措施。新中国成立后的很多年的法律实践,维护妇女权益很大程度上依靠基层工作,而基层工作总体上是尊重民俗传统中的正当性,整体上是服务于婚姻家庭的完整性,服务于社会稳定和再生产的。

今日的法律实践,某种意义上已经有了极强的个体主义特征。婚姻和家庭被假定为夫妻两个“法人”之间的合作组织,婚姻家庭的价值是附属于丈夫和妻子的意愿的。因此,在所有涉及婚姻和家庭的案件中,妇女权益被化约为妇女个人绝对自由,而不用顾及社会整体利益,已经是一个通行的规则。笔者无意评论这一规则,只是客观呈现一个事实:妄图站在婚姻家庭的本位视角看待有关法律实践,是不合时宜的。

此案还引起社会关注的要点是,人们终于清醒,“礼俗”实在是虚伪至极,很难起到规制人们行为的作用了。彩礼的核心内在是礼,人们通过礼物的流动来加强双方的联系。特别是在婚姻关系中,彩礼具有婚姻缔结的象征意义,在传统社会具有极强的规范意义。一旦下了聘礼,便意味着关系的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便得到明确。麻烦的是,礼俗本身在变迁。比如,彩礼交割过程中,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实变得越来越模糊。法律意义上,只要没领结婚证,双方便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在礼俗上,人们哪怕不认为双方是夫妻,但也不会简单认定是“谈恋爱”的关系。这种牵扯,是男女双方关系破裂的重要原因。从我自己的田野经验看,很多相亲对象都是在这个过程中关系破裂的,因为彩礼和其他一切利益,需要处理的关系太多,充满了算计,稍有不慎,便矛盾重重。

彩礼从礼物变成为礼金,甚至各地出现高额彩礼时,婚姻礼俗就已经宣告变质了。金钱已经把最亲密的关系赤裸裸地摆放在人们眼前,彩礼成了婚姻缔结双方相互算计的载体。现如今的这种婚姻关系,还有什么价值可言?高额彩礼下的婚姻关系,可以说是从古至今最为劣质的婚姻状态。说它充满了合两家之好的意义,却又充满了赤裸裸的算计;说它只是一种交换,却又非要表现得赤裸裸的。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一些农村地区也流行从外地“买媳妇”,这种买卖婚姻虽然直接,但婚姻和家庭功能保留完整,绝大多数买卖婚只是过程充满了交换,但结局却和普通婚姻缔结过程是一样的。反倒是今天的亲密关系,虚伪至极,毫无意思。高额彩礼不仅物化了女性,是对女性的最大不尊重,还剥夺了底层男青年的婚配权利,让本来充满了爱和浪漫的婚姻缔结过程,也充满了铜臭味,这是对社会的极大侵蚀。高额彩礼,应该尽快扫进历史垃圾堆。

人们应该关心到一点,此案之所以如此让社会舆论关注,的确是触动了暗流涌动的社会情绪。一个普通家庭,举全家之力付出高额彩礼准备结婚,结果却在极其正当的社会规则面前,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来人们已经认了,哪怕是付出高额彩礼,只要能够结婚就行;现在却发现,哪怕是付出高额彩礼,底层人的婚姻权利还是无法保障。那么,大家拼死拼活地打工结婚,又为了什么呢?我们应该很庆幸的是,今日九零后零零后适婚青年的父母还是有责任心的一代,他们为了子女幸福,子孙延续,愿意付出一生。再过个几年,最后一代传统父母消失了之后,就别指望高额彩礼的存在。到时,人们面对极高的婚姻成本,本能选择不是去奋斗,而是躺平。

今日社会的最大危险在于,大家都知道社会前进的动力在慢慢减弱,却还用一套义正严辞的话语去减弱动力。关键是,义正严辞反应的只是一部分人的理由,而社会中很大一部分人的朴实道理,却显得极其可怜。悲哀在于,社会明明在撕裂,人们却还在各说各话,甚至想办法让对方闭嘴。(作者系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

因为双方当时的关系,和女方体内的DNA检测结果,这个案子倍受争议。目前,还没有任何权威人士能解释清楚为什么没有法律明确的“插入”而判了强奸既遂!这几天,和相关的业内人士谈论过程中。她也只是反复强调口供和床单上的DNA。综合来看,根据所有证据,判强奸未遂,是法律上最有说服力,也最能平息争议的。但二审这么判,对参与一审的各方显然是有压力的。

1 阅读:9102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128
2025-04-19 22:59

深度好文,讲得有理有据,环环相扣。必须点赞,希望能广为传播,让国家重视!

45678 回复 04-20 10:46
确实好文章

偷心圣手

偷心圣手

108
2025-04-20 07:20

这个案件造成的结果并不是男女有没有罪论,而是扩大了婚前婚后性生活的含义,比如女性单方面决定强奸意愿,这个能给很多人的操作空间!

二八大杠 回复 04-26 16:08
中国现在已经为女性骗婚铺平所有的道路,而且合理合法,婚前不同意性行为,说婚后,婚后也不同意,反正这是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能违背,接下的,如果拖个两三年,到时候彩礼也不用退,如果男的以夫妻没有性生活提离婚诉讼,请注意,妇女有性自主权,按理来说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不然妇女性主权和夫妻义务起冲突,总有一方不合理法,现在的情况,国家基本站女方,然后彩礼最多,最多,最多,退一半,一年左右到手十几万,女的还是十成新,美滋滋。

狐狸 回复 04-23 10:29
小仙女们断案的逻辑:根据事前的微信聊天记录和事后的电梯监控视频,推断出事发时男方“违背妇女意愿”,接下来开始找证据,从女方身上只找到手臂上一点淤青,(怎么办?证据不够呀),那就从衣服上找,衣服上找不到就从床单上找,终于在床单上找到了男方精斑DNA,接下来就差男方“认罪”的口供了,找男方谈话,诱导他“承认强奸”,偷偷录音。这下子,“证据链”(微信聊天记录、电梯监控视频、床单上的DNA、男子“承认强奸”的录音)齐了,完美定罪。至于那些对男方有利的证据,全部无视就对了。

陆初雪

陆初雪

83
2025-04-20 07:28

[静静吃瓜] 我不是学法律的。 [抠鼻] 我只知道这女的没人性。 [并不简单] 为啥要订婚?为什么要同居?[滑稽笑]在婚房发生点关系不是非常正常的。[哭笑不得]为啥还要纵火?[捂脸哭] 后面条件没谈好分手就是了。 为啥还要诬告强奸。 [抠鼻] 我只能说也就只是附和法律程序。 [拍手] 女方占一分钱理吗?[滑稽笑]

风继续吹 回复 04-25 05:13
纵火是经过培训过的,现在啊经过中介的大部分都是婚骗,中介会培训流程等等

道真 回复 04-26 15:09
如何去定义她是法盲呢?请例举出来让大家评评

穹夕

穹夕

60
2025-04-20 07:40

所有说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都在给这个关键点打掩护,或者说都在回避这一点。这本身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睡鬼罗汉命踩沉

睡鬼罗汉命踩沉

54
2025-04-20 17:39

字多不代表有理,这么有理就不会那么多人质疑。第一,所谓的证据确凿我就没看到。第二,彩礼收据你敢发,那也把案发日期,报警日期,退彩礼日期和证明发发啊!单说一面不能服众

_ 回复 04-24 17:40
案件双方谁对谁错都没有关系了,现在就是法律在性关系中对女性的高度支持和社会大众认知出现了矛盾!谈婚论嫁的男女(已婚男女)双方发生性关系了,怎么能以单方面女方意愿就能成为强奸罪。这可是重罪毁人几代的大事!

用户10xxx03 回复 04-25 01:20
问题是女方还是处我也想不通怎么就判强奸不是判强奸未遂。

觉醒者

觉醒者

51
2025-04-20 04:58

婚介所,割韭菜工具。宴席后的剩菜,比刚上桌的菜还贵

哟!!!

哟!!!

50
2025-04-20 04:01

这是这个事件发生以后我看过的写得最好,最中肯的一篇文章,能在一片戾气和男女对立的瓦砾中淘到这么一篇文章,也是着实不容易。

穹夕 回复 04-20 07:44
给最关键的问题打掩护打得最有水平的一篇。通过大段合情合理又中肯的对于社会议题的分析,就把不充分的证据给证据确凿了。

不去出家的才是好道士 回复 04-20 11:30
你所谓的证据在哪里呢?拿出来啊?

松鼠上树

松鼠上树

43
2025-04-20 04:05

这个案件备受争议的地方不在于订不订婚给没给彩礼,在于判局程序是否合法,男方到现在拒不认罪,二审判局只有一方在场,大众质疑的是缺乏实质性证关键性证据,女方内裤体内都没检测到男性精液DNA,并且女方还是处女。如果真的证据充足确凿,为什么要拖这么久才判。

松鼠上树 回复 04-20 08:59
你说的那些拖拽,烧窗帘都是事发后的事情,条件没谈拢,女的跑出去喊救命,大喊大叫的,任何男人都怕周围邻居听见影响不好,都会去把她拖拽回来,你越拖拽她越激烈反抗,拖拽留下的淤青,至于限制行动,更是无稽之谈,不把她关在房间里冷静一会儿,任由她跑出去大喊大叫的吗?小说里面,电影里面你见过哪个女的被人强奸了是这副模样的,被强奸了,要么泪流满面,生无可念,一句话都不说,在那里偷偷的哭,电影里面不都是这样拍的吗?哪个会像这个女的被自己未婚夫搞了,跑出去大喊大叫的,生怕全世界不知道她被人搞了一个样,你觉得这正常吗?

不去出家的才是好道士 回复 松鼠上树 04-20 09:06
你要点脸行吗?你在旁边看着呢还谈条件?还必须心如死灰?还电影?电影看多了傻了吧。觉得都是强奸后活下去了?

甘草

甘草

35
2025-04-20 11:21

你看这协议多奇葩,还没结婚就写男方反悔,拾万彩礼退一半,戒指不退,女方反悔只返回男方彩礼戒指,婚约只约束男方,对女方一点都不约束,所有的婚约如没结婚,双方都是各反还各自的财物,这个婚约里就有猫腻

别拽我裤衩子 回复 熊猫 04-24 19:13
男方毁约损失一半彩礼!女方悔约什么代价都不用负?稳赚不赔?

熊猫 回复 04-23 04:51
问一下,一般订婚后不都是这样吗?男方反悔退一半,女方反悔彩礼全退?你说的女方反悔只退彩礼戒指,那么还需要退什么?男方订婚不就给了这些吗?

松鼠上树

松鼠上树

34
2025-04-20 04:07

业内人士看的是整个判局过程,是否合法。

用户17xxx91

用户17xxx91

33
2025-04-19 22:57

以前叫聘礼,给女家的,是用来请人来持家的,但女方父母会给女方一些傍身物。

谭小康

谭小康

31
2025-04-19 22:49

[赞][赞][赞]

用户16xxx98

用户16xxx98

29
2025-04-20 16:59

的确,大同订婚案其本质是毫无感情,赤裸裸的彩礼买卖订婚,皆因彩礼到位,答应一年后房本加名,女方才出席了订婚宴。无论女方怎么解释,从整个事情来看,女方从心里就不喜欢这个男的,试想,如果女方喜欢他,即使这个男的来硬的,女方当时可能会很生气,过后女方也能原谅他,毕竟过一段就要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了,不可能把喜欢的人送进监狱吧,但是不喜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所以不喜欢是原罪。但是这个女方做的确实有点过分,毕竟男方没做出实质性性行为,女方也没损失啥,不想结婚分手就完了 ,这和大街上不认识的男人想硬来,是两回事,但是你把男的送进监狱,毁了人家一辈子,有点过分了,甚至有点歹毒

岁月催人老 回复 04-23 08:40
还有结婚后女方可以跟任何男人睡觉,不犯法,可以不怀老公种,不犯法,但是她坏了别人的孩子你必须养不然你犯法要坐牢。

为爱犯下死罪 回复 04-27 19:32
女的把男的当猪崽

往日如风

往日如风

26
2025-04-21 12:21

大同案已经超越案件本身。关系到结婚生子整个社会的运作。如果结婚不能保证忠诚和性权利,仅仅是分男方财产。那么结婚的意义在哪儿?处女一告,冬萍一笑。那个男的敢耍朋友结婚!希望不要像南京扶不扶,后面再出来个新婚洞房强奸案!希望能像药神和第20条那样推动社会的进步,最高检该出来走两步了。

小新

小新

22
2025-04-20 08:45

什么证据确凿,没看见!

一天又一天

一天又一天

21
2025-04-21 06:31

有哪条证据显示有事实性行为的?有吗?这都能以强奸论处,牛逼!按这个处理,任何一个跟女人独处的人,女人只要不是智障,都可以制造出证据,让男人坐牢,太可怕了。

用户10xxx36

用户10xxx36

18
2025-04-20 05:00

国家应规定收了彩礼就等于确立法律上的性关系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不想性生活不收彩礼不就行了,也骗不到钱了,对女方也没损失,对男方也有保障

用户15xxx87

用户15xxx87

18
2025-04-20 02:12

女方内裤是男方脱的,但是在女方内裤上没有检测到男方str混合分型。真是奇葩判决

小飞鱼

小飞鱼

14
2025-04-20 08:59

不是为了结婚而订婚的,都是诈骗,骗财骗色骗法骗人骗QJ

用户15xxx65

用户15xxx65

13
2025-04-20 12:40

想知道男女之间第一次有哪个女的积极主动的?世上已无男人不是强奸犯,这个男的对男女之事也无经验,只是分寸掌握的不好,觉得不合适就退婚,不该上升到刑事案件。

吉祥汪汪

吉祥汪汪

11
2025-04-19 22:47

婚前性行为无论从法律上、道德上乃至因果上都是有风险的!坚决反对婚前(未领结婚证)的任何性行为!大同案件中,如果两人事先确定好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了结婚证,哪还会有后面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奇葩事?!

松鼠上树 回复 04-20 03:55
现在女的婚前性行为的多了去了,很多男的全家准备了一大笔彩礼,买车买房的,把父母多年积蓄都花光了。自己也是第一次和女的做那种事,等到结婚那晚上才发现自己花一大笔彩礼来当接盘侠,别人没花什么钱把人拿去睡了,自己花一大笔彩礼还是自己的第一次就当了接盘侠,会甘心吗?肯定会疯狂报复,

烟雨红尘 回复 04-21 13:09
领证不代表你能不经过女方同意强上,大同中院审判长说的是只要违背女的意愿都算,不管是领证还是不领证

随风漂流

随风漂流

11
2025-04-21 07:19

会社一直在改变,女性的地位一直在提高,只要女方同意,哪怕你在大街上搞都没人管,只要女方不同意,哪怕洞房都不行。

良朗

良朗

11
2025-04-20 11:50

在法律与习俗与情理之间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法律应该体现习俗和情理,就本案而言,在法律的层面,判男子强奸罪没问题,但是站在习俗和情理的角度,是不是应该能不判刑就不判能轻判就轻判?

转遍中国 回复 04-27 15:38
这个事判强奸都有问题!订婚给过彩礼、戒指、买房、两人去婚房交往了一段时间想设套太容易了。而且这个案子中的那些证据(电话录音、楼梯间摄像头、烧窗帘、床单上的dna混和物,从正常情况看不都太刻意了吗?)女的衣服没有破损,扣子都没掉一颗说明自己脱的,床单上有两人体液DNA混个物,可是膜都没破这只能说他吗互摸,顶多蹭蹭,都自己脱了互摸了他吗蹭蹭不是你自愿的,(可能这男的连蹭蹭都没做到,女的身上、体内没有男的DNA)女的烧窗帘那个男的不得拦着——这是自己家(不是女的家),拦着就有拉扯有磕碰,(这就是女的胳膊上有淤痕)至于电梯摄像更好解释,哪个未婚妻出了这一系列事出了门不得拉回来说道说道,不然那些女权又该说这都不闻不问就不是男人了!还有那几个电话录音,现在未婚夫妻闹别扭岳父岳母打电话问责不都是得马上承认错误(不知道有几个是不认错的)。

孤独星

孤独星

11
2025-04-21 14:25

强奸,顾名思义要强!只有力量相差太大才能发生!那么除了手臂上的伤,身上一定会有伤,并且衣物也不可能完好无损!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10
2025-04-21 09:54

看似保护了妇女权益实则对大部分妇女伤害更大,如果一切义务和权利都需要用法律来约束的话那就淡化了感情和亲情,使得夫妻关系变成合同关系,双方只要不触犯法律就行,没有互帮互助的意识,那么传统的家庭观念就会荡然无存,社会的根基也会被撕裂,会有更多妇女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古人有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这个道理

用户16xxx58 回复 04-21 12:15
一边要求不要物化女性,一边高调要求彩礼,妥妥的双标。

五年心期

五年心期

9
2025-04-20 11:46

这才是真正的专家,一语道破真正的内因,现在所谓妇女权益,已经演化成女性的个人精致主义及集权利益,丝毫没有顾及到传统社会的道德,习俗,才会演变成今天的男女对立,社会割裂。

童年的萤火虫

童年的萤火虫

7
2025-04-20 17:03

那麻烦你把确凿的证据拿出来好好讲讲吗?

李大歌

李大歌

7
2025-04-21 01:16

膜。

ofcourse

ofcourse

7
2025-04-21 14:27

男方有错,但判重了。

用户10xxx83 回复 04-24 10:41
强是强了奸就不是了

仙人掌

仙人掌

7
2025-04-20 16:03

如果收取彩礼必须伴随同时领证,国家再规定女方收彩礼要缴个人所得税,那么法庭自然会保护男方的权益。

一行山哥

一行山哥

7
2025-04-26 23:25

证据确凿是什么证据,看了半天没看到。一面之词叫证据?现在的年青人都不想结婚了,我也是养儿子的,也担心哦。上一分钟性同意,下一分钟不同意。有钱有房同意,不能满足就告违反意愿,这咋操作?

四眼

四眼

6
2025-04-22 23:25

以后不小心碰都女的,别等对方开口,直接揍是最好的自我保护

tingtian7777 回复 04-24 02:30
日本就是这样搞的

用户10xxx98

用户10xxx98

5
2025-04-20 09:20

这是什么事情都要女方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传统,现在女方反抗了就有罪

用户10xxx61

用户10xxx61

5
2025-04-21 14:15

男方为什么出几十万却不能换来女方一次牵手!法律在强调女方的性同意同时,应去惩罚当下女方骗婚咋婚,索要高彩礼行为。维护男方婚姻平等权利。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5
2025-04-22 04:52

这个案子的合理判决结果应当是,定性为强奸未遂,由于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判拘留,缓刑,这样的判罚可以解除社会的质疑

不去出家的才是好道士

不去出家的才是好道士

4
2025-04-20 09:07

是不是以后人贩子强奸犯都可以用这理由洗白?你有权利拘禁人家?

暗夜 回复 04-21 12:58
所以拘禁是强奸??呵呵。。麻烦你把铁证放出来。别拿口供那些。那些都是主观的玩意。客观证据拿来。

暗夜 回复 04-22 12:47
混合DNA你能说混的啥??强奸还能保留膜这叫强奸??你所谓的证据只能证明有暴力。

大鑫鑫

大鑫鑫

4
2025-04-20 13:17

这件事以后 此类事件会越来越多 广大男人们 没领证之前一定要管好自己下半身

风清云淡 回复 04-23 22:17
这就对了,这案能纠正婚前同居社会风气

看不顺眼

看不顺眼

4
2025-04-23 05:29

房子明明是结婚前男方的财产,为什么加女方的名女方提出离婚房子女方占一半,这样很多卖淫女都可以改行干这个了。

花开花落

花开花落

4
2025-04-21 15:22

好文章,希望国家尽快完善现行法律法规,服众的法律法规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用户17xxx01

用户17xxx01

4
2025-04-22 10:51

强奸罪之所以是重罪是源于给被害方带来的严重人格和心理伤害,如果事前或事后报警前涉及利益交易就严重拉低了这种主观性伤害的后的后果,这时就是用强了也是应以人身伤害罪论处,女拳主义者为了博眼球把强奸罪泛化会有严重的社会危害。彩礼和嫖资本质上都是性同意的证据。期待本案对强奸罪的司法解释作出与时俱进的调整。

馒头

馒头

4
2025-04-23 06:23

看吧!产生蝴蝶效应很可怕。这才刚刚开始。谈恋爱结婚产生经济副作用。这下砸了多少人饭碗。

铭哥

铭哥

4
2025-04-23 21:21

爱情是唯心的,结婚是唯物的,。

orthop8

orthop8

4
2025-04-24 13:43

这个案件应讨论强奸意途成不成立?事后男生没有威胁女生不准讲,反而女方家长因房子过名的事威胁男方强奸。

一帆风顺

一帆风顺

4
2025-04-25 06:35

在大同订婚案中,大媒体其实玩了一招媒体惯用的套路,叫“偷换概念”!以弱化判决结果本身的影响。 公众的关注核心一直都是“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而大媒体们巧妙地把关注重心引到了“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而“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一议题,还巧妙地站了一个道德制高点,这种道德制高点一旦站上了,就几乎无法辩驳。 但广大男士们真的拎不清“收彩礼不等于性同意”这事吗?相信大多数男士还是拎得清的! 结果,被主流媒体玩一手偷换概念,成功转移了关注焦点,让判决结果合理化了。从此,再也没人关心“强奸罪的定罪证据是否合理充分。

神兵l大舰

神兵l大舰

4
2025-04-21 17:00

婚内强奸?有罪! 婚内通奸,无罪!

龙城泓杰哥

龙城泓杰哥

4
2025-04-27 06:10

等等,这个退还彩礼是霸王条款,就如同定金一样,女方反悔应该退双倍处罚金,比如男方给十万,反悔了只退五万,那么女方反悔了应该退十五万。

45678

45678

3
2025-04-20 10:47

文章少说了婚骗

潜龙勿用

潜龙勿用

3
2025-04-20 15:53

这个老师说的太对了

was理性评论

was理性评论

3
2025-04-23 03:39

支持大同人民法院,公平,公正判决,

用户10xxx91

用户10xxx91

3
2025-04-23 05:22

这事把好好的夫妻关系搞成买卖关系了。

简简单单

简简单单

3
2025-04-24 11:07

这编辑是洗地的吧? 从网上暴露的信息,从审判长回话的信息来看,这按子真的是确凿的??? 只凭借推理,口供。无实证的情况下,直接判罚,这是编辑所说的确凿证据???

用户10xxx03 回复 04-25 01:56
确凿的处女确凿的强奸犯,你回家问你爸看他怎么判断的?

秋夜聆雨

秋夜聆雨

2
2025-04-20 15:57

虽然没看见,但是推理完美[抠鼻]

随风

随风

2
2025-04-21 12:41

讲的那么多,还是没有任何直接证据,都是靠一张嘴说的

tb89505789

tb89505789

2
2025-04-22 12:49

好文!作者应该出于种种顾虑,没有深入剖析大同事件,提出鲜明观点!点赞!

Kreeys

Kreeys

2
2025-04-23 08:19

确凿个毛线,你跟我说一下,法律对强奸的定义是什么样的?

黑夜

黑夜

2
2025-04-22 11:23

婚内女方明确拒绝还实施那无可厚非,但现在是没有既遂没有实质性行为,凭违背妇女意愿和不知什么时候的床单DNA定了,让子弹再飞多会

毒辣椒

毒辣椒

2
2025-04-21 18:50

🅿️

如风

如风

2
2025-04-21 16:54

男方反悔,彩礼定金不退。太吓死人了。制造一个男方的错误,不退彩礼,哪都可能是坑。

梦言言梦

梦言言梦

2
2025-04-22 17:13

光看这个协议,妥妥的为了骗婚准备的,男方不同意凭啥一分不退,那可是一半彩礼,综合起来十几万呢,女方不同意有啥损失,妥妥的不平等条约,女方完全可以结婚前各种骚操作让男方放弃,然后获得十几万,那大同订婚案两个人监控看到亲密进入房间,然后事后想办法让男方结不了婚,是不是也可以解释的通呢

秋江碧入吴

秋江碧入吴

2
2025-04-21 15:19

女方没有被侵入,没发生关系,也能告强奸?而且是基于双方订婚的情况下

用户10xxx61

用户10xxx61

2
2025-04-21 20:27

高额彩礼不仅物化了女性,是对女性的最大不尊重,还剥夺了底层男青年的婚配权利,让本来充满了爱和浪漫的婚姻缔结过程,也充满了铜臭味,这是对社会的极大侵蚀。高额彩礼,应该尽快扫进历史垃圾堆。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2
2025-04-22 16:23

看看婚约合同,他M,男方违约,受损几十万,女方违约,占吃饭婚宴便宜,就这还是女性弱势????

用户16xxx60

用户16xxx60

2
2025-04-22 16:54

对婚姻的社会研究感觉落后于社会发展趋势

醉翁

醉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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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10:38

叫兽所言

用户15xxx82

用户15xxx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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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0:37

现在都什么社会了,还象当年女性的贞操观看的比命还重要,认为只有出了这事,一定不是自愿,碰到戏精谁拿他都没招。所有男人真要管好自己,但法院也不能因为这个,全凭女人一张嘴。

燕赤侠

燕赤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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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2:42

什么社会撕裂?人渣就是人渣,装睡的人叫不醒。哪条法律或是哪条道德规定:定婚后男的可以强迫女的发生性关系!几个律师兴风作浪,在网络上胡搅蛮缠,就让他们搅好了,甭理他。想以舆论绑架司法,妄想!

康良全

康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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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21:20

无感情的婚介女,要婚介所有何用,只是婚介所人员要用来挣钱代入口,搞个营业证摆脱诈骗的合法营利

天下星星

天下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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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6:54

结婚都不能视为性同意,那么,结婚的意义是什么?是为了找个人来分财产吗?

杨haoyuanOrion

杨haoyuanO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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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08:32

证据确凿吗?直接的反向证据不采纳,只采纳间接证据是证据确凿吗?怎么排除仙人跳?

小鱼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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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2:25

这女方收入来源,社会关系是什么样的,为什么没人说

阳光暴雨

阳光暴雨

2
2025-04-27 07:13

彩礼已经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很多男孩子结一次婚便倾家荡产,而女孩子确可以不劳而获,从而产生了大量以结婚为手段骗取男方财产的事件。其实国家打击高额彩礼也很简单,只要立法规定离婚时女方要归还彩礼,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

2
2025-04-28 09:22

个人觉得婚姻应该提倡收到的是礼,而不是礼金!70年代彩礼是三转一响: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80年代是:洗衣机,黑白电视,冰箱。90年代是:彩电,光碟播放机,摩托车。到2000年以后,彩礼的“礼”慢慢被“礼金”代替,而且数额越来越大,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让婚姻变成买卖的筹码,谁给的彩礼高,姑娘小伙就是可以良配了,这样靠金钱成就的婚姻,最后必定会因为金钱花光而分开……[微笑][玫瑰]

水落

水落

2
2025-04-27 11:18

一边骂女的不检点,一边又骂拒绝婚前性行为的女的装。

蜉蝣之羽

蜉蝣之羽

2
2025-04-28 19:39

既然证据确凿,那请公布法院对强奸的定义,而且请说明一下,女方被暴力强奸之后,为什么处女膜完整

时光倒流

时光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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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6:21

保护妇女权签应该在婚姻之外,不应该在婚姻框架内,因为婚姻框架内对夫妻之间性行为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从须结婚证那时起夫妻之间性所为是不犯法的了,夫妻之间性行为就算女方抗拒不愿意,男方强硬一点那也很正常,也不应该以强女姦罪来维护他们合法夫妻之间的行为,如果他们不是夫妻,男方硬来违背女人意愿才可以判定强姦罪。

用户17xxx12

用户17xxx12

2
2025-04-25 13:28

在派出所最多一个猥亵属于社会治安范畴[滑稽笑]

道真

道真

2
2025-04-26 15:21

这件事与普通强奸案有着本质上不同,可以这样说,严格意义上讲强奸都谈不上

叶志勇

叶志勇

1
2025-04-20 07:11

这一个算是比较中肯的。

不争不舍

不争不舍

1
2025-04-20 09:46

好,我为您点赞!

珍惜未来

珍惜未来

1
2025-04-21 18:29

女方处女膜完整,而被判男方强奸,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此引起全国关注的大案,必须中央介入,异地办案,严查该案有否存在冤假错案!

用户11xxx39

用户11xxx39

1
2025-04-21 20:18

婚内强迫女性意志发生性关系,就算强奸,估计全国至少要毙掉一亿男人。

zhengbin

zhengbin

1
2025-04-20 15:42

本人不太懂法,感觉应该告诉大家是未遂还是既遂。

懂我不言

懂我不言

1
2025-04-23 22:58

清官难断家务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得瑟]

佳前

佳前

1
2025-04-22 15:13

相子

相子

1
2025-04-23 13:06

不愧是科班人士,深刻!

jkleornos

jkleornos

1
2025-04-22 23:20

坐实强奸太牵强了

Duywr

Duywr

1
2025-04-22 21:31

收彩礼了,就是同意了,没有强奸罪,不收彩礼,我们男人是不会这么做的,骗婚在先了,

TH

TH

1
2025-04-24 13:22

文章不错。是否有罪,在于法官根据证据依法审判,咱们掌握的少,不便评论。但这个事,影响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范畴,正如作者所说,撕裂社会! 一是家庭关系分裂症。 二是男女关系分裂症。 三是婚姻关系分裂症。 四是信任分裂症。 五是财产分裂症。 六是鱼水关系分裂症。

耕子

耕子

1
2025-04-25 13:53

强是强,奸是奸。 强了不等于奸了。 强有证据, 奸呢?完整,至少证据成疑! 疑罪从无!

用户10xxx23

用户10xxx23

1
2025-04-24 13:18

买卖婚姻不一定是合法的,但双方自愿的彩礼是不是非法的?只需要认真分别,如果双方自愿接受,为什么要否定双方自愿的彩礼?当然如果一方不愿意,完全可以拒收彩礼,如果拒收彩礼,任何人都不能强制一方接受彩礼,谁敢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别人接受,那就是违法。

zzw50十

zzw50十

1
2025-04-24 11:50

戒色吧,搞不好进去蹲几年号子

顽石

顽石

1
2025-04-25 03:15

给女性太多,太大的权利了;诬告,诈骗都不需要入刑的,这个男的造成多大的伤害。多学学澳门的处理方式。造成这种情况都是那些妇女报给的信心和误导

紫日

紫日

1
2025-04-26 17:12

哪里证据确凿,拿出来啊,就你们自己叭叭几句叫证据呀!

世外桃源

世外桃源

1
2025-04-28 09:03

我觉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领证前和领证后。领证前属于婚前性行为,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拒绝,只要有一方强迫或违背意愿,都可以告强奸或强奸未遂。领证后算婚后性行为,这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满足对方的需求,这个在量刑标准应该适当放宽,如果没有双方实质性伤害,都不能以强奸罪处罚……[微笑][玫瑰]

瓦尔特

瓦尔特

1
2025-04-28 14:01

好文章[点赞]

清风明月

清风明月

1
2025-04-27 08:56

能骗到你钱的大都是自己身边的人,伤害你最大的也都是你身边的人

田园孤客

田园孤客

1
2025-04-24 15:12

订婚后男女拉拉扯扯这事很正常,女方拒绝也很正常,怎么没有一方服软呢?出现今天这个情况,是最坏的结果。男方短时间能找到媳妇问题不大,男方要是找不到媳妇,我害怕张扣扣事件重演,女方东躲西藏的日子也是不好过的。

天上流云

天上流云

2025-04-21 08:24

试运维 回复 04-22 22:40
我看到了什么?“同意可以撤销!”是不是“我先同意,然后要个房子,不给我就撤销同意,告你QJ”

乘风 回复 04-24 14:14
过去的同意不是同意、同意可以撤销。这是得多偏激的人才能写出来的。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2025-04-24 11:45

风语者

风语者

2025-04-26 06:28

转移话题。大家关注的是定罪的证据够不够?是不是铁证?说判的罪名是不是妥当?而不是什么高彩礼之类的。

归期何在

归期何在

2025-04-27 02:28

哪个女的冲着结婚去的会把男的送进监狱?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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