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辉律师谈强奸案,过去的强奸案是暴力违背妇女意愿,现在的强奸案却是因为资不到位,几条建议一定要记牢。 张敬辉律师说,以他的经验,20年前确实有很多强奸案,都是暴力或下迷药,酒后违背妇女意志。近十年他没有办过一起这样的强奸案。 张律师说,都是些PC,P资不到位告强奸,男女谈朋友谈崩了的告强奸,最可气的是女方给男方下套,告强奸或强制猥亵,在酒吧故意认识,到有监控的地方,男的将手搭在女的身上,女的将男的手拿下但又不明确拒绝,而且还给你机会,让你再下手,男的还以为女的对他有意思,结果女的就拿这些监控作为违背女方意志的证据,目的是要让你掏这个谅解钱。 张律师这么一说,我咋感觉与大同“订婚强奸案”很像,两人刚订婚在兴头上,男方认为发生性关系水到渠成,确实社会也是如此,女方自愿随男方去婚房,想都想得到会发生什么,孤男寡女,不发生点啥还感觉不正常,再反抗拒绝,男人以为是娇羞嗔怒,再来谈条件,谈崩就告强奸。 张律师说,现在,女的告强奸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或掩盖自己与男方通奸的丑闻如果遇到那些想急于提高破案率的,连威胁带欺骗的让你认了,认了就能出去,结果男方一认就给判了。 张律师说他们办过不少这种案,西宁的一个强奸案判了强奸罪,最后经过他们辩护,发回重审后检察院撤案,当事人无罪。 还有一个广东的强奸案,一审当事人认罪认罚,判了实刑,后来翻供,问他为什么认罪认罚,他说,根本就没干过这事,有人说判他缓刑才认罪的,最后还是判了实刑,二审找到张律师他们,被和稀泥判了缓刑。 摊上这事确实令人心焦,搞不好就毁了人生,他说兰州两个孩子闹分手,告男孩强奸,去年就开庭了,到现在还没判,家属也是在不断的上诉。 张律师的建议一定收藏,“如果你没干过这事,绝对不能给女方一分钱,否则坐实了你的罪名,如果你没干过这事,绝对不能认罪认罚,不要轻信律师或别的人说的找关系不起诉或缓刑,必须实事求是,如果干过就必须承认”。 其实,这些案件里男女双方没有赢家,也告诉我们,男人千万要有理智,尊重妇女意愿,女人也要尊重男人,不爱了该退的就退,好聚好散,也给自己留个好名声。
关键是,她告强奸,是因为房产证不加她名字,这才是因果关系。而不是因为她不愿意,才告对方强奸。所以,法院判罚没找清因果关系,不能认为是公正的!
真实案例:20年前本人经同学介绍认识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与我同学都是租住在同一栋楼,也算是比较好的,我和她们相隔两地但不算很远,开车1个半小时能到对方城市,我们认识一共有4个月左右,这期间她来过我的城市2次,我去她城市也有几次,每次都睡在一起,但她不让我碰她,我当时年轻胆子也小,主要还是不想在她不同意的情况下霸王硬上弓,后来没多久她说我俩性格不合就和平分手了。后来我同学跟我说,她觉得我不太喜欢她,都同意和我睡了也不碰她,不够男人。直到现在我都后悔,唯一没有吃下去的前女友。所以说女人嘴上说的不要,到底是要还是不要!
用户10xxx36
不能违背妇女意愿,本身就是一把女性可以拿来敲诈男性的最佳凶器!!
I-Cat 回复 04-19 10:04
也是刺向女人自己的凶器,当男人都把女人当贼防的时候,女人又能活得舒服到哪儿去?
哈哈镜 回复 04-19 19:25
所以感觉莫名其妙的,没有实质性行为,就是按照最重的判罚,强制的行为顶格处罚,也就是强奸未遂了,可是在没有实质性行为的前提下,判了强奸既遂。
观察者
说白了就是诈骗。得手了就拿钱走人,心情愉悦;失手了就送你进监狱,念头通达。[并不简单]
风云 回复 04-20 03:24
经典语录
看看新闻读读报 回复 04-21 16:00
你要说先生大才,送他上一楼才行啊
榜一大哥
[狗头]最惨是所谓的性同意,今天是同意了,但过了三天后也能反悔,俗称撤销性同意。
用户10xxx08 回复 04-20 12:11
说的对,还是钱不到位,感觉吃亏了,反手告强奸。
审核不过 回复 04-20 11:20
[哭笑不得]结婚一样是强奸入狱
怼你
建议:如果硬要判男方强奸罪,那就判女方骗婚罪,两者都同程度严重。这样可以避免女权借口说法律不保护女性,也可以有力打击骗婚行为,对各方都有利。
用户93xxx09 回复 04-20 20:59
同意了,
幽燕散人 回复 04-19 23:07
这个可以有
我心依旧
正常情况下,到家了,不发生点,以为男方那方面有问题了,[哭着笑]
万事无忧 回复 04-20 09:14
订婚了,一起进婚房,男的不做什么,真的会被认为不行,女方十有八九会很不满意,会严重怀疑日后的婚后生活能否幸福
山旮旯 回复 04-20 16:02
所以我们这边订婚、过礼了、重要问题谈好了、会写婚约文书(虽然不能等同法律支持),女方家人都同意男方带在一起走南闯北了,如相处没问题就择日完婚。如果悔婚看过错了,男悔不退财物,女悔即退主要财物(吃喝小钱不计了),这算是婚姻契约吧!!!
用户95xxx28
应该从新修改认定强奸罪了,暴力行为,下药行为,谈对象的一般不能认定强奸。半推半就不能认定强奸
榴梿鸭 回复 04-19 16:27
你这是默认全世界男人都会强奸女人。
用户10xxx23 回复 04-20 19:52
法律只要认定彩礼违法就可以[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71
所以啊,做了是禽兽,不做禽兽不如。你怎么整。到头来男人整成猪八戒,里外不是人。
阿波罗
缺乏打击女性利用“强奸”这类诬陷和诱导性丑陋经济犯罪行为。
用户10xxx61
属不属于强奸全看女方的意愿?女方的态度决定了你是否属于强奸?但是很多女性在事前同意,但是事后又反悔,法律上又该怎样判?对于这样事后随意反悔告男性强奸的,男性又怎样去找证据?难道真的要录音录视频吗?简直就是笑话
道真
可否解释一下女方是否一开始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还是另有目的?不要老盯着男方的问题,对女方也需向公众解释一下,因为女方一开始动机有些怀疑,这才是本案重点。如果不是奔着结婚为目的又怎么会意愿呢?
big263
嫖资不到位就变强
一叶知秋
既然违背她意愿,告对方强奸就是喽,干吗还和对方谈房产证加她的名字?因为不同意加她的名字,才告强奸的,这因果关系不是很清楚吗?
山旮旯 回复 04-19 10:53
所以这是广大网友的热点问题。
用户10xxx37
20年前人们还是挺淳朴的
用户17xxx01
强奸罪的定义应改一改了,事前有利益交易的,男的判嫖娼外加不等的伤害罪,女的判卖淫。
用户10xxx26 回复 04-19 17:54
这就挺好
咪哆喵呜
性同意是可以撤销的!
潘大跌 回复 04-19 00:51
真神奇啊
观察者 回复 潘大跌 04-22 09:15
可不咋地[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随缘自在
不要认为他是律师就可以凭借主观臆断来诽谤人,律师没几个是好东西,都喜欢东吃一口西吃一口
俊歌诗星
妇女的性意志是变化莫测的,难道法官们不知道?🤷♂️🤷♂️
短笛 回复 04-19 09:27
emmm,想起了纪晓芙,一开始确定是杨逍强奸她,但是后来她给女儿取名不悔。。。
平凡人
我感觉法院判得乱了,若加名,这事就不是强奸,变成情调了,不加,告强奸,那个男的受得了!若一开展就告强奸,没加不加名这一环,我服气!
蚂蚱
都跟你进房间上床了,不发生点什么,女方会认为男方某方面有毛病,传出去男的怎么有脸
山旮旯 回复 04-19 10:56
老是说,不用强的男人我还认为他阳萎、有病呢!嫁给他都有风险或是骗婚的!!!所以男人难、却又舐,真悲惨!!!
用户16xxx58 回复 04-21 12:36
以前有个禽兽不如的笑话
正义的人
资不到位变强奸,到位变男女朋友分手,新型诈骗
吉祥汪汪
婚前性行为无论从法律上、道德上乃至因果上都是有风险的!坚决反对婚前(未领结婚证)的任何性行为!大同案件中,如果两人事先确定好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了结婚证,哪还会有后面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奇葩事?!
mjgfxy 回复 04-18 21:17
从风险角度看: 结婚了一样有性不同意,套用万能公式:违背妇女意志,最终法律会严惩你!
楛竹 回复 04-19 10:32
违背妇女意愿这句话包括了婚后。
天行健
很多男女笫一次,男连哄带骗,女半推半就欲拒还迎,那见过女自己的脱光光说来吧。
GHost 回复 04-21 19:28
有啊昏暗的小巷子[开怀大笑]
膚淺悳夢ゞ 回复 GHost 04-23 01:14
你那个是150的爱情吧!
海上飞机
到非洲驴和印度三蛆分分钟教你如何做小仙女
jlspng
奇怪,这么做不怕出现命案么,属于下套残害光棍属于敲诈勒索,遇到暴脾气的小命不保,因果不能随便种下
用户11xxx44 回复 04-19 18:28
张恩胜回答你
观察者 回复 04-21 16:43
相关人员可能都已经提桶跑路了也说不定
老张
要赔偿不是你的错,但数额过大且以报警威胁就是你的错了
棋卒
这才是巅峰局
用户10xxx96
说到点子了
用户17xxx16
女的不同意,是很难发生性行为。
Kreeys
这个案件过后,会不会掀起国内同性恋热潮?不管是男男一起还是女女一起,法律上都不存在强奸这种概念!
用户11xxx44 回复 04-19 18:30
不是有两个女的,又坚持传统,又打破了世俗
Kreeys 回复 用户11xxx44 04-20 08:04
这种的我还没遇到过,女女我是亲眼见到,我一个老乡的朋友。
浆水利民学校黄志军
原来的仙人跳要几人配合,现在的一个人加一两个摄像头足以。
用户15xxx87
看懂了,我总结一下流程 男女搂搂抱抱进入婚房~~男方在婚房强奸了女性~~女性发生了纵火事件~~男方救火~~女方跑出门外说男方强奸~~男方追到电梯发生拉扯事件~~双方再次进入婚房~~之后男方将女方送回到家(讨论房本加名)~~车内录音事件~~男方被判强奸罪(进入~重点是口供➕录音+混合dna)~~医学鉴定女方处女膜完整,未进入~~二审判决强奸(进入~医学鉴定不能作为根本依据,因为有个别案例证明进入处女膜完整) 有不对的可以补充
风云 回复 04-20 03:26
可笑的证据链,法院还在铁证如山
关山五十州
说得对,没有谁去告思聪哥,懂得都懂
90后的老胖子 回复 04-20 16:58
怕有钱挣,没命花啊
虎虎生风 回复 04-20 06:54
有这案件做样本以后王一样被告破产!
用户75xxx69
强奸案一般都不是恋人或夫妻,像这种其实就是女人根本就是在玩男人的!
Fonic大师兄
柏拉图式强奸[打脸]
blueblue1058
事前先微2百给女的,告了之后承认是嫖,只关15天罚5千[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膚淺悳夢ゞ 回复 04-23 01:15
嫖娼也不可以强上,有案例的,照样判你!版本T0是无解的
李逍遥
被告强奸,你就告卖淫。
楷萍波
那妇女的意愿就是弄你的钱!你能不能违背?
用户15xxx97
不要相信女人就行了!
取个网名太难了 回复 04-19 14:48
这男的也是白长了嘴和脑子
清风
实际就是本来愿意,只是piaozi不到位,所以告你![抠鼻]
风清云淡
谁来告诉我,这是真是假?
观察者 回复 04-19 18:38
哎我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你这评论可比那个破案子有意思多了
帕鲁种植园 回复 04-20 16:29
到底谁在幻想呢?
取个网名太难了
这个案子已经定了,再论对错没什么意义,现在要做的是从这件事中找到保护自己的应对之法,比如养成随时录音的习惯,比如每次行为前转账200以备不时之需,大家可以集思广益,整理成册,供后人学习、避祸
白日做梦
说的好![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4xxx65
讲得到位精彩!
路漫:
还是一句话,女方利没到,就强奸,若利到手了,就是你情我愿。
不烦汉服体验店
给足钱 留好证据 时候告诈骗
用户14xxx78
违背女方意愿成了护身符,警方得拿出书面的和实质性的做出说明。又有没有违背男方愿意的说明。房产证不愿加名,是不是违背男方意愿。如果有视频和录音可不可以告女方违背男方意愿而受罚。
普渡众生
到了我的家,上了我的床,等于同意了一半,男同胞们觉得对不?
90后的老胖子 回复 04-20 17:00
不对哦,哪怕已经完事了,还能事后进行性同意撤回[裂开]
路过你家楼下
对方三天后向男方扔来一个撤销三天前的性同意。请问在座的各位该如何应对?[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用户10xxx33
感觉现在的强奸都是交易没达到自己预期就告强奸。而法院对强奸案的解读也一步步毁人三观,拉低世风。
用户10xxx70
强奸不强奸就是薛定谔的猫,只有加名不加名之后才能确定是不是强奸。
靓血染青天
[作揖]
用户15xxx51
深挖婚介所之内的产业链
用户17xxx56
套路太深了
用户10xxx66
大同女方和中介是不是一伙的,需要调查一下很有必要。
甲骨文
现在的女人有好名声吗?
chy22
法院依法判决是没错的,问题在于本案精准打击了婚恋关系,在中国的文化环境里,谈恋爱的时候,女人都是半推半就的,很多时候男人一冲动事情就成了,到时候一告一个准,未来谈恋爱的风险太大。
想说点啥
预测下,30年后~1.女方性拥有财富里房产比例,大幅领先!2.经历一段订婚后强奸及婚后强奸案高发后,骤然下降~因为男性拒绝恋爱和结婚了…3.当然结婚率骤降,出生率骤降…4.最神奇的是,婚后女方出轨~反告丈夫强奸(孩子就是证据)~成功将其送进缝纫大学~再和小三结婚~再告新婚男人强奸再成功的~这种案例成为常态,社会不再怀疑。5. 2035年,富豪榜前100的88名男性中,因强奸进缝纫大学的有33人,另有33人因赠予被害女性,掉出富豪榜…2049年,富豪榜前100,女性占比88名…6.社会一片和谐……
烟雨红尘 回复 04-20 12:01
不用想那么多,以后男的学乖了不碰女的就行了,要不然就找技师,风险小的多
用户17xxx10
都自己脱了裤子,还说不愿意谁信呢?
郑益
无良律师,强奸的产物。你家没有女性吗?眼里只有钱。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6合终不还
这律师说得好,认同
lfxfnxd
你能相信吗?法律工作者连蒙带骗?
烟雨红尘 回复 04-20 11:58
你不信?当年王浩法官的判决不就是前车之鉴?现在路上还有多少人扶人?车子还有几个敢不装记录仪的?
用户10xxx18
其实女方母亲在得知女儿被强还给男方打电话要求房本加上女孩名字时,就已经把女孩的订婚看做一场交易,既然是交易那么骗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一个正常的母亲在得知女儿被强奸后,不同意这门婚事的话,肯定是第一时间报警,而不是先打电话给男方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说白了,这就是一场交易,女孩干这行她母亲肯定是知道的,甚至是默许。不要以为骗婚的都是淫乱女,处女骗婚的也不少,甚至更多。
夏日的清风
我35岁,从来没有跟其他女人发生过关系[捂脸哭]
用户10xxx04
我只想问诬告判罚?双方都要约束
宋少华
这女的以后百分之百没人敢要
du
刚看网上说,第一季度,全国登记结婚89万对。这次山西大同案,估计给很多在路上的男同胞浇一盆凉水,估计今年等级结婚的还会下降的厉害。
飘走的云
现在要加一条了,违背男人意志
你行的加油
还好忍了四个月没搞,不然把你送进去。
899 O_o o
这篇文章写的好!
用户40xxx85
是不是男人们也该有个性同意权,工资上交同意权
用户10xxx61
假如男方补足了彩礼钱,房产证上加了名字,那就没有強奸了?
酒酿财神
很多男力会去嫖,不去想结婚,嫖被抓顶多关几天,罚几千,订个婚费了大钱,还要判强奸坐几年。你选哪个?
平安是福
关键的一句话,钱没到位
用户14xxx59
违背妇女“意愿”的……,就可认定是强奸,这个“意愿”就是在男方的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这太可怕了!
用户15xxx82
现在通过婚介认识的结婚真要小心,婚介就是个臭水沟,里面什么人都有,有可能专门靠结婚吃男方的,各种套路防不胜防
聿筆
不好的判例,真的能影响整个社会的价值观!
skyme555
只要是没有暴力胁迫,而且从头到尾一定咬住不承认胁迫,没有留下把柄,正常就没事
用户12xxx00
愿不愿意还不是人家一张嘴,还随时可改,这种事谁能随时留证据?上床还得带个录像机?
飞天
加了名就说自愿,没加就说强迫。
羡慕侯总每一天
屁话
蜂和日历
禽兽和禽兽不如,翻脸前是打情骂俏,翻脸后就变成QJ,不管怎么做,都可以把你送进去,这就可怕了
香樟树下
嗯,资不到位不能一拍两散?从电梯拖拽进去拉楼上房间里是几个意思?
snake
那以后亲热兴奋时,女的来句不要停!咋办!这以后就是证据呀!
海浪
多给点嫖资嘛[哭笑不得]
黑夜
人家就冲财产来的也没办法,名声臭了人家也不认识你,甚至地方不换都过的好好的
好运
人口减少就是其一种原因
天不下雨是多云
订婚给钱了就算是恋爱期间过激行为,不能算强奸;有财产威胁就有敲诈勒索目的,也不算强奸。
执着
还有就是同意撤回权,诚信,契约精神在哪儿,出尔反尔吗?
风侠
这与碰瓷一样,几乎没有碰瓷的受到法律制裁,而受害者时有耳闻。请问法律在保护谁?
春天真好
春天真好  0 诈骗案判强奸案!哪一个女的身上带打火机?年轻人想抱女方也正常!可她点火烧窗帘布!明显有备而来碰瓷男方!
大智若愚心平气和
张敬辉律师[点赞]
莫得搞头
女方就是诈骗团伙!
风落
问他为什么认罪认罚,他说,根本就没干过这事,有人说判他缓刑才认罪的,最后还是判了实刑,二审找到张律师他们,被和稀泥判了缓刑。 这张律师也不行啊。
90后的老胖子 回复 04-20 17:11
这已经很牛逼了,二审能改判的很少很少,他这个绝对可以作成自己的履历了
漫步云端
刘强东也被仙人跳,不过人家有钱
Orange tree 回复 04-21 12:58
如果刘强东和那女的订婚了就不可能出这事,咱们这是订了婚,妥妥的新婚老婆在新房告老公强奸,滑天下之大稽
大熊
这什么张律师真说过这话?这么没见过世面!!现在的强奸,受害人年龄越来越小!!嫌疑人越来越变态,用迷药的很多!!怕把人教坏,不便宣传,但律师这么说,那就晓得无知和水平低了
90后的老胖子 回复 04-20 17:09
你阅读理解有问题啊,人家说的是现在处理的强奸案,基本都是因为因为钱,很少有以前那种真强奸而告的,你要是有机会去监狱你就知道了,里面的关于强奸的大部分都是因为钱,有那极个别的真强奸犯,还是因为自己本身是个文盲,不懂法脑子有问题
单身中毒何处是药
这个强奸罪谁定的害苦了男同胞
树健
真犯强奸罪到个二十年都很正常,判个三年,只因人家蹲了二年多牢了,
forever 敏
最搞笑的就是二审女方都没到法庭就赢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
大同强奸案舆情都到了这种程度,官方对“性同意”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来指导恋爱和婚姻中男性怎样才能不违法,真令人心寒!普法很难吗?还是说法官自己也没想好?不管怎样,回复一下啊!
春华秋实
女的要是不愿意 能强奸的动啊???
点点哥
网上那订婚强奸案,要不是女方事后提过房产加名要求,就不会有现在网络上一边倒的舆论。
90后的老胖子 回复 04-20 17:06
不仅仅如此,她把自己标榜成传统女性,却订婚前就和男方同居了,她这一系列的思路应对(烧窗帘,跑到监控底下跟男方拉扯,电话录音等),本就不是第一次遭遇强奸时的反应,强奸后报警,彩礼也不退,一审二审也不露面,到现在人都不知道在哪,是何方神圣,这样的人如果不是为了钱做的局,狗都不信
用户13xxx10
二审审判长接受媒体采访己经把详情说清楚了,建议大家搜一下。男方不冤,男方母亲太蠢
烟雨红尘 回复 04-20 11:59
王浩法官的判决也说的够清楚了,彭宇就是撞人了才扶的老人,但是这跟你敢不敢扶老人没关系吗?你敢扶吗?
用户13xxx10 回复 04-20 23:39
朋友,你转移话题了,本案法官不是彭宇案法官。二审审判长答记者问您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