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大同案,我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我是一名法学生,毕业已经三年了。山西大同案在法律上是找不到漏洞的,因为事实就是如此,违背妇女意志本就是强J罪定义,生理证据也不能直接定未遂,判决没毛病。 但从社会影响讲事儿就复杂了。给彩礼不算同意,默认也不行,得女方亲口承认甚至书面签字,这打破了不少老习惯。
我就怕以后有人拿“被胁迫同意”当幌子搞欺诈,要是女方再用这胁迫男方分财产,不分就告强J可咋整? 我觉着法律层面没问题,可社会影响上,像把婚姻当交易了。虽说对两性性自主 权可能有点积极作用,但近十年内,负面影响估计更大。大家咋看这事儿,是我想多了,还是也有同样担忧呢?
用户10xxx36
不讲证据,讲意志[捂脸哭]可笑至极,还法学生[哭笑不得]
用户17xxx15 回复 04-18 20:41
当年的王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这是证据还是意志?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有多少,又有多少摔倒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此没有得到帮助?又造成了多少碰瓷案??一个案例,完全可以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一个好的案例可以促进社会进步,一个恶劣的判案,可以使整个社会倒退。这个案子不是一个普通的强奸案,涉及到很多方面,尤其是财务。这个案件起到了一个坏的开头
路过 回复 04-18 21:55
违反了女人意志,你一直盯着女人看,强奸也可以成立了。
用户53xxx85
现有证据,违背了妇女意愿,但受害者是床单。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6合终不还 回复 04-19 00:09
在叉一次,如果不破我就信了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6合终不还 回复 04-19 00:09
精辟
山在云中笑
你还年轻,要学会用证据说话,否则你学的知识跟心术不正的人跑,没有自己的见解,还怎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去为百姓伸张正义呢。
用户14xxx28 回复 04-18 23:21
你是真没社会经验啊,今天某报说:性同意可以撤回!今天同意了,明天反悔撤回,你该怎么办?这次实证没用,下次一样没用,懂不?
托尔大人欧派好大
违背妇女意志是证据吗,回乡下喂猪吧,随便一个女人指责你违背妇女意志,你就是强奸罪吗
存在感 回复 04-18 23:52
现在基本上就是这样,妇女报不是说,事前同意,事后反悔!!就是强奸罪!!!
帅得被人砍
你还是不要毕业了,不然不知道多少人给你害死
破茧重生 回复 04-18 22:22
回炉再造还是渣滓,用钱买的毕业证
面向大海 to 春暖花开
你真给法学院丢脸,强奸的必要条件,以暴力手段恐吓,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请问你两个必要条件,性关系发生了吗?处女膜都没破,关键是女方内衣上和体内都没有男方DNA,请问你这个法学生,性关系是怎样发生的?
未休矣
一个女人干了一群女人当年想干而没有胆量干的事,圆了年少时候的梦,惺惺相惜。
用户10xxx54
多亏顶住压力没加女方名字,要不房子也被骗走了!!太危险了!!
用户10xxx78 回复 04-18 23:59
你去读一下新的婚姻法再说吧。加名字没啥用,除非已经结婚10年以上
海子 回复 用户10xxx78 04-19 05:43
此案发生在2023年
用户17xxx01
就和娱乐场所一样,先谈好了价钱,交易时又临时加价,男的坚持安原价交易,女的不同意算强奸也没错,但女的也犯了欺诈罪。
用户17xxx82 回复 04-19 17:09
你何必把自己隐藏在自媒体发表呢,去官方下更能让人看到你的发言!
暮卷西山雨 回复 用户17xxx82 04-19 17:37
在哪里
超市鞋服汇
这个表演绝
cnsx
建议:彩礼入刑(人口贩卖)! 女方收了彩礼,男方可随时控告女方父母。也就是说女方如果有不忠、不孝、任性行为,或者提出离婚,就是给他父母找麻烦。收彩礼即意味着权利的丧失,收了彩礼就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女方有交配的义务!国家应该鼓励被敲诈的男孩保留证据,举报揭发拐卖女儿,敲诈女婿的犯罪分子,给予大额奖励!
cc 回复 04-18 21:48
呵呵,人间根本不需要你们这些变态,你们这些祸害,还是自己一辈子孤老终生去吧!
曾晓峰
预计明年结婚率会断崖式下降,预计婚介公司大规模倒闭。欢迎来打我的脸
天赐 回复 04-18 21:54
呵呵
用户95xxx28
强奸是很难定罪的事,自愿住婚房睡觉,因为房产名字没谈好,就可以告强奸吗。有没有暴力行为。
存在感 回复 04-18 23:53
性关系都没有发生,谈何强奸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6合终不还 回复 存在感 04-19 00:15
就是,在叉一次,不破我就信
大刀
关键是此案因特殊原因而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强奸”,有点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就象发烧你都当感冒治一样,庸医误人!
传统喷子
没奸为什么判强奸?
大炮
什么叫生理证据也不能定未遂?她那是钢化膜?!
用户14xxx28 回复 04-18 23:26
这次不就是实证不如口述嘛
用户62xxx16
大时代中,大姐被强奸。就因为没有第一时间报警,拿着被告给的假支票去银行查了账被判强奸不成立。这是落后了多少年
用户10xxx29
你是怎么学的法律,违背意志,是不是需要用证据证明,且需要不同证据类型相互印证,你还是别学法律了
汨良福音
连进去都没有进去,叫什么jq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6合终不还 回复 04-19 00:17
难怪狱友都很同情他
用户10xxx84
两个人的事,会不会是女的要强奸男的,男的反抗?是不是所有的证据就解释通了?
用户98xxx37
有故意伤害行为在前,才有被迫防卫行为在后,这是故意伤害和防卫行为的根本区别。却有法官作出颠倒黑白的判决:“两受害人追打被告人,然后被告人用故意伤害的行为终止了两受害人的追打”,法学生,你如何评价这种判决?
核聚变
这个绝对是婚介所上班的诈骗犯,婚介所是主谋,大龄女就骗大龄女的钱,适龄女就利用适龄女骗男方的钱,婚介所两头通吃
微尘
订婚了互相搂抱着进婚房了,然后说未婚夫强奸她?完全颠覆大家的认知!
用户14xxx92
搞得我现在不敢跟老婆同房,生怕把我告强奸
peace王
女子单独居住,男人闯入,最后定的非法侵入;男人拉女孩去KTV,女孩亲友阻止打在一起,最后定的互殴……以大同案为例的话,以上两起都应该按强奸走,毕竟男人最后想的一定是性行为……不要犟,男人不为最后一步,难道还大搞柏拉图?
吉祥汪汪
婚前性行为无论从法律上、道德上乃至因果上都是有风险的!坚决反对婚前(未领结婚证)的任何性行为!大同案件中,如果两人事先确定好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了结婚证,哪还会有后面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奇葩事?!
was理性评论
反正强奸两个字,一句话,跑不了,
老伍
我觉得人是活的,法律是死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要根据时代的要求重新修改,这案判的是有问题的,男方吃了个哑巴亏。
吉祥汪汪
婚前性行为无论从法律上、道德上乃至因果上都是有风险的!坚决反对婚前(未领结婚证)的任何性行为!大同案件中,如果两人事先确定好夫妻关系并自愿办理了结婚证,哪还会有后面发生的这些乱七八糟的奇迹事?!
无声雨幻 回复 04-18 22:27
婚内一样能送男方进去,最好的办法就是远离年轻女性,世界上只有一个女性可以信任,那就是自己的母亲,其他的能远离就远离
用户14xxx28 回复 04-18 23:25
现在婚内也是需要性同意的!而且某报说 性同意可以撤回。今天同意明天撤回,然后男方就QJ罪,笑死不?
用户59xxx29
强奸案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就2个事实,是否进行了性行为?全程妇女是否自愿?性行为主要是双方口供,或者是某一方提供的体液检测进行佐证!是否自愿主要就是女方口供,女方是否身体有反抗造成的损伤等证据!所以,只要女方保留证据,一告一个准!
wdkbaby
女方一面之词,想说违背就违背,想说不违背就不违背,现在法律讲的是不能仅靠口供作为唯一证据!
用户10xxx52
不结婚,玩玩就好了,人生太短爽了就好
祥的
反正搞这事的时候,全程都得让女方高兴,否则,还没弄完,她一个撒泼打滚,男方就完蛋了,想想都后背发凉
一只小必蜂
意志?那干嘛相亲。为嘛收人彩礼。三金。条件不和。就设计害别人
檬虻
大家适应的都会挺快的,只要你把规矩立好,别变就行,大家会有办法自保的,就是当时候都别生气
小新
没进去怎么奸的,你还年轻,少替别人洗地,怎么洗都洗不白。
政正
强奸就是有性行为,没有怎么算
冷眼看世道
以后男人要做事以前先录音录像,且立字为据,每次都要这样,否则祸什么时候来都不知道![捂脸哭]
用户18xxx49 回复 04-18 23:17
有个大号宣贯了“同意可以撤回”!建议你按每秒一次频率征求意见,未回复立即撤退[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妳的妲己
这一起处女强奸案又刷新我三观
痴情郎
你估计白学了。也许会害人…
用户15xxx73
以后与爱人发生关系前是不是先得签个书面认可书?
oоО排骨
很简单的,以分割财产为目的的婚姻就如同人口买卖一样不应该受法律保护。。
老狼
所谓的违背妇女意愿这一条就是虚幻,你说有就有,你说没有就没有。
泠星
这只是报道出来的,现在婚内强奸案挺多的,就是男的被骗财
大叔
结婚是多恶心的一件事
用户18xxx25
说得直接点就是骗婚,搞点钱,是真谈恋爱都订婚了,真实的可能早就……
风尘
经典我是谁谁谁,我觉得没问题
是否
还是我们重庆好,女娃娃独立自主不讲究彩礼
汪先生
看了订婚时的图片,说句实话,这女的配不上这男人。
用户10xxx36
傻缺才想着结婚!
存在感
反正现在一句话,只要惹女的不高兴,反手就是强奸罪!!!!典型的女权社会!!!现在说男女平等,实在是太抬举男的了
该死的起名
就你这智商,学什么法?挑大粪去吧!记得别偷吃就行!
用户10xxx54
意志是什么?恋爱谈了,婚定了,彩礼拿了,拒绝婚前性行为!婚定了,男方以为女的也爱自己,就差办正式婚宴,定婚宴也正式的,已是自己爱人了!所以就行夫妻之实有错吗?讲意志说明女方对男方的感情意志不坚定,在正式婚宴这时期内不让男方碰,说明她不爱男方,也就是这段时间内女方有遇到比男方女的可随时悔婚,说明白点男方成了备胎,既然不喜欢对方早点讲清楚,不要让男方误会,因为世俗婚嫁,定婚了,彩礼也拿了,两家也认同他们了,他们可以亲亲了,这算好的了,好多都等不到定婚就睡一起了,定婚了,彩礼拿了,女方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最后把未婚夫告成强奸送进监狱,这不是天大笑话吗,要是一开始女方直接讲我不喜欢你,看不上你,就不会有定婚及后面的事,这女的不是虚伪吗,拿感情当儿戏,脱裤子放屁吗?欺骗男方感情,让男方产生互爱的误会,试问彼此如相爱,能把爱的人告成强奸送进监狱吗?
花开富贵
梅没钱难让我同意
易蓑烟雨
女方及其母亲、哥哥判敲诈勒索罪,3∽5年,则此事才能熄亿万人民之火
gzcaojin
开车还是要装行车记录仪
用户17xxx46
还是法学生毕业,按中华民俗还是按你说的妇女意识为准?假设一下:你婚内性生活时,突然女方笑着对你说:明天买个钻戒和一个名牌包。你有怎么感想?很多老百姓不是你们这么有钱的,家人还要生存的,你当时不同意就可以告你婚内强奸,除夕非你是秒男,不然教我们老百姓一下怎么办?
用户10xxx32
我不懂法,但是同床共枕叫着不要,不要,不要,拍了视频是不是都得进去?
对岸星座
这里边啥都看到了,但是情之于爱看不到一点,请让这个话题凉了吧。。。
观察者
我觉得你在忽悠我。你根本不是法学生。
吾奸不吹
小编,成都九眼桥真实事件(可以上网搜有很多报道),半夜酒醉女在路边强行脱下一男子外裤内裤坐了上去(为啥能轻松坐上去呢?),男的强烈反抗最后力竭放弃挣扎。强奸案:违背女性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①酒醉女哦②女性意愿是发生性行为男方违背了③性行为是强行发生④在大庭广众之下,很多围观者可以证明。请问女生告强奸成立吗?你才毕业3年也就是说才25-26岁,这么低的社会经历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了,你被人骗了还得帮人数钱
夜枕姑苏城
去看看最近就行的一个英剧,叫《混沌少年时》,看看人家是怎么破案的。警察抓人时是有程序的,,,,
Leadersen
女方不同意 就应该给她父母定个买卖人口罪
zhengbin
生理证据确凿吗?是在体内检出的?
zhengbin
生理证据确凿,是在体内检出的,
我在找杠精
没事儿,建议你以后别出门,别见人,小心出门一大堆妹子去法院告你视奸和意奸,真的为你好,告你一两次无所谓,次数多了你不得自杀啊[doge]
善恶
决战江湖,及分家产也分生死,我先出招,强奸了快来人强奸了!好了胜复已分你可以进去了!
用户10xxx33
就这水平还好意思说是毕业3年的学法律的学生?
小书蟲注定一生孤独的猪
还扯这些 所谓的证据链就是东拉西扯 重口供轻物证 整个过程没有排除合理疑点 显然不符合疑罪从无的法律精神 是开了极坏的先例 已经走在有罪推定的回头路上了
黄药师
全国婚介所最少倒闭一半以上。
用户12xxx63
法律上没什么问题,但社会道德良序存在很大的负面影响,搞寒了男人心。
劉蘇
有些东西法律管太宽只会破坏道德! 这几年道德直线下滑都是受法律影响!
用户11xxx13
本来就是交易,还没登记结婚呢女的就想要房,男的就想要身,两个都想货到不付款
一缕清风
明显证据苍白无力,不容反驳
晓晨落叶
如果说的是事实,那就替天行道吧
用户10xxx52
哥儿们,以后再索要彩礼的可以告女方父母勒索了
瓶瓶屋
现在国内强奸罪还真的讲女方意愿,物证次要,如果一个女想告一个男强奸,不难
用户10xxx55
如果按违反意愿来定罪,以婚内强奸为例,所有已婚男人都有被告的可能,因为无法为自己证明,万一女方是捞女或出轨(像金莲与冬萍一样的女人),男方就死定了!
whb
彭宇案
漂流木
作者,现在知道网络的神经了吧,网上无知无畏者大有人在,当然不知道是真人假人。
拱·卒
上高中时课本有句话叫:法律是人类社会的最低行为准则,法律无法约束的要靠道德约束.如果女方真的是奔着结婚去的基本上不会发生这种事,男方有罪,必须惩罚,希望好好收集证据起诉对方诈骗.
一点点
一般男女都是水到渠成才夫妻生活,这事开始就是女的说结婚后才夫妻生活,男的等不及了,才有这事。无限放大很多鸡毛蒜皮的事,只是键盘侠的作为,改变不了法律的界定。
韩秉言
怎么有种重回大唐房遗爱的节奏
阿白
我觉得这个判决会让更多的男士恐婚了
昨今明
此文及其作者,法律的本质真谛:全民共约,社会价值导向和社会秩序为纲,法条为目以辅之。凡是认识不到,不理解的,都是法盲,无论其是法学教授,还是执法司法从业者。
毒辣椒
别洗,就你这水平,这事儿你真洗不了!立案以及佐证一切证据的录音“qiang bao”一词,是谁强行界定为“强暴”的?别忘了还有“强抱”这一行为描述词的存在,在本案中,从法理上、人情上、行为上、环境上,显然后者更贴近实际情况!既然要告“强奸”,为什么电话里不说“强奸”一词,非要用“qiang bao”一词?是个人就知道,未婚夫妻之间“强抱”不违反任何法律!但有心人就可以根据套路让人上当!如果真是强奸性质的“qiang bao”十个人十个都会做最基本解释,傻子才会“哦哦对对”!这种违背最基本常理的东西,都能堂而皇之的说出来,剩下的就是“基操勿六”了!我说完了,来接着洗[得瑟]
光只是幻觉
既然证据确凿,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私下和被告商量认罪就判缓刑??
漫游者
坐地铁满车箱的妇女,而我却不知她们都有些什么意愿,想想都可怕
其真
其实就是法律鼓励你自由恋爱,不鼓励你买卖婚姻。
天然呆大爱
岳飞当年都被前妻坑一大笔银子[哭笑不得]
昨今明
你丢法学生的脸哦
彼此彼此
都要结婚了,何必呢,不都是因为爱情才决定在一起的吗?怎么会搞成这样
用户37xxx20
男孩子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万一遇到一个女的一边脱衣服一边喊着不要,然后掐自己,一定要当场求饶,要钱给钱,要房子给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