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一审结束,廖某父亲呼吁希望轻判,理由是“儿子不是有意撞人,新车操作不顺手”
昨天一审开庭,双方竟然能控辩4个多小时,显然是廖某不认罪,而后来受害人代理律师也透露了“廖某悔罪态度不诚恳”。
而且法院还要择期宣判,如果肇事司机认罪,当庭就能知道结果,但现在却卡在一个问题上—— 究竟该以“交通肇事罪”裁定廖某的行为,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廖某一定咬死了自己只犯“交通肇事”,而不是主观故意飙车撞人,他主动跟受害人道歉赔偿,也是为了占一个减刑30%的基准。
其父亲也为儿子开脱,称肇事车是5天前新买的,儿子才开了一天半,还不顺手,不是故意撞人的,“希望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
这一套组合拳如果能打成,廖某估计就要被改判为3-4年半有期徒刑,那等他出来也才24岁,人生仍旧一片大好。
那受害人家属如何能接受?所以现在受害人律师咬紧129km/h,要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裁定廖某,只有这样才可能判到无期或死刑。
受害母亲哭着大喊,“我一定要为我一家三口伸冤,太嚣张了,到现在道歉没有”,可阿姨实在太累,刚出法院大门就差点晕倒。
调查200多天,一审开了5、6个小时,依旧难以裁定,那这个事至少还有二审,届时才能彻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