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曾言:“我们不得不痛下杀手,对那些有功之臣下手,实属无奈之举。此刻,我倡议大家重温《资治通鉴》。要知道,治国本质上就是整顿官场!国家的四大支柱——礼、义、廉、耻,若这四柱不立,国家便无法稳固。若官员们皆无耻贪婪,为所欲为,而国家又不能遏制此风,那么世间必将大乱,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国民党如此,共产党亦然。” 1928年井冈山时期,毛泽东认识到腐败对红军事业的破坏性,并针对性地制定了《井冈山反腐败训令》,开始了一系列的严厉反腐行动。在同年5月,红四军28团的司务长在宁冈葛田乡贪污公款买猪,事发后军委会议决定枪决以儆效尤。同时,湘赣边界的宁冈查处了若干贪腐案件,包括坝上乡苏维埃政府的李某和他的秘书贪污40块银洋,以及宁冈长溪乡的军事委员和赤卫队队长贪污行为,均被撤职并受到法律制裁。 1932年至1934年,中央苏区的反腐败运动达到了高潮。这一时期,毛泽东和中央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廉政运动,以肃清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1933年,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的案件。谢步升虽出身贫苦,但生活腐化,私自贩运物资谋私利,经过严肃查处,最终被执行枪决。此外,中央苏区还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第26号训令,明确规定严重贪污行为将处以死刑。 同时期,瑞金县财政部会计科长唐达仁因严重贪腐被处极刑,此案成为中央苏区反腐败的警钟。唐达仁吞蚀巨额公款,涉及多项贪污行为,其行为不仅被严惩,还导致县苏维埃主席杨世珠受到警告处分,这一系列事件体现了中央苏区对贪腐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当时,中央政府正忙于建设包括大礼堂、红军烈士纪念塔、公略厅等在内的多项重要工程,为此成立了“全苏大会工程处”,左祥云被任命为主任。然而,左祥云未能忠于职守,而是与反动分子勾结,贪污了246.7元公款,并盗窃了公章。此事曝光后,不仅揭示了中央总务厅存在的腐败问题,也导致了左祥云的枪决。此外,毛泽东在中央苏区也严厉打击了于都县委和县政府的贪腐案件,涉案最严重的四人被依法处决,其余相关人员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延安时期,1937年10月,发生了震惊党内外的“黄克功案件”。黄克功,年仅26岁的红军老战士,曾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担任过旅长等职务,当时任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刘茜,16岁的女青年,曾在国民党统治下的太原求学,在“七七事变”后来到延安投身革命。两人之间发展出恋爱关系,但由于背景、性格和兴趣的差异,刘茜选择结束这段关系。然而,黄克功未能接受这一决定,最终在1937年10月5日的傍晚,在延河岸边将刘茜枪杀。 黄克功案件引起了党内的广泛讨论,关于其是否应判处死刑,意见分歧。毛泽东则坚决支持严惩,他认为共产党必须明确功过是非,赏罚分明。1937年10月10日,毛泽东写信给雷经天,强调了这一点。随后,黄克功于10月11日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公审中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1943年,陕甘宁边区政府为严厉打击贪腐行为,公布了《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规定贪污金额达500元以上者可判处死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肖玉壁,一位身负80多处枪伤的老红军,时任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因大肆贪污受贿,涉及金额达3000多元,并将粮油卖给国民党部队,造成极坏影响,最终被判处死刑。肖玉壁曾试图向毛泽东求情,但毛泽东的回应与他对待黄克功的态度相同,即不因功绩抵消罪过。肖玉壁最终被执行枪决,这严厉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边区的贪腐现象,改善了党风和政风。 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就着重强调了党员的廉洁自律。解放前夕,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警告全党防范金钱诱惑的危害,他形象地描述了“糖衣炮弹”的威胁,强调要“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两年后,1951年,刘青山和张子善贪腐案爆发,震动了全国。这两位高级官员的巨额贪污行为,直接违背了毛泽东在党的建设上的廉政要求。在处理此案时,毛泽东表达了极大的失望和愤怒。当周恩来询问如何处置时,毛泽东坚决指示:“死刑。”对于可能出现的干预,毛泽东更是断然表示:“不准。”1952年2月,经过毛泽东的亲笔批示,刘青山和张子善被执行枪决。 这一事件不仅震慑了党内外,也深刻教育了全党,强化了党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形成了后续几十年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如同原天津行署副专员李克才所言:“杀了两个人,管了几十年!” 在后来的讲话中,毛泽东深刻总结了此次事件的重要性,他提到:“我们杀了几个有功之臣也是万般无奈。”他建议全党重读《资治通鉴》,强调治国首先是治官,强调礼义廉耻是国家的根本。
毛主席曾言:“我们不得不痛下杀手,对那些有功之臣下手,实属无奈之举。此刻,我倡议
小牧童那小罡啊
2025-04-16 08: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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